论坛君 发表于 2016-4-14 18:09:35

小偷去律师家偷东西不成,变成了抢劫

偷东西不成,变成了抢劫春节期间的一天中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随身携带水果刀潜入陈律师的住处,欲行盗窃,被在家的陈律师堵个正着,吴某某掐着陈律师的脖子,压在墙角,逼其交出身上现金1000多元,造成陈律师右颈部红肿、左手小指与无名指擦伤。公安机关以吴某某涉嫌抢劫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该案的公诉人认真核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认为上述伤情并未达到轻微伤,经过口头沟通,法医及时更改了鉴定意见。目前,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福鼎市检察院依法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涉嫌抢劫罪,向福鼎市法院提起公诉。疑问?这是一个入室抢劫的案件
“这是一个入室抢劫的案件,在案证据已经足以认定,但是,鉴定认为构成轻微伤的意见是有疑问的。”福鼎市检察院公诉人在审查起诉中发现伤情鉴定意见有毛病,与法医沟通要求澄清疑点。

新的鉴定未达到轻微伤标准
“哦,确实是错了,未达到轻微伤标准,哎,你们真细心!”法医很坦诚,认真再做了一份不构成轻微伤的鉴定意见,并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恰巧,这个案件的被害人竟是律师,他对新的鉴定意见并无异议。

一词之差‘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把原先的‘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一词之差,意在要求我们强化对鉴定的审查意识,这个案例就体现了我们注重审查鉴定意见的成效。”公诉科林科长在周一的例行科务会上,表扬承办人细心审查。
来源:福鼎检察/徐晖、温钰松

迷/"途」? 发表于 2016-4-14 20:42:40

你妹小编这小事上论坛,,什么鸡巴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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