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再犯“偷窃” 又被请进了牢里!
所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犯罪这件事,屡教不改就会被抓……被告人黄某峰
前科累累①2008年12月因犯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被福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②2009年12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福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③2014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柘荣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4年9月刑满释放刑满释放不思悔改2016年再次犯案这次将手伸进了足浴城最终迎来了他的“四进宫”……
2016年5月
▼▼▼被告人黄某峰因身无分文遂起盗窃邪念
于晚间从所住宾馆顶楼阳台攀爬至毗邻的海口路某足浴城内对该店六楼被害人杨某某的房间抽屉进行翻动欲窃取财物后侦查人员在该房间抽屉内一苹果手机盒提取一枚指纹经证实,为黄某峰所留指纹
经过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黄某峰至被害人杨某某处趁无人之机盗走房间桌子抽屉内若干黄金首饰(价值无法确定)
然而经审理查明▼▼▼
经被害人杨某某及证人杨某某证实案发当天曾发现一名陌生男子出入该店经辨认非被告人本人被告人黄某峰本人也否认该起盗窃犯罪据故无法排除他者盗窃可能性因此,法院不支持公诉机关指控
2016年5月▼▼▼被告人黄某峰再次攀爬至该足浴城内
到五楼被害人蔡某某家居处以及王某某等人的集体宿舍趁屋内人员睡觉时盗走被害人蔡某某、王某某白色苹果5代手机各一部并于同日将两部手机予以销赃经鉴定,两部手机共价值866元
福鼎法院认为
被告人黄某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罪名成立根据其犯罪情节法院遂依法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峰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不管生活怎样
都应该好好善待自己盗窃并不能解决一切所需所急希望这次黄某峰出来后能找个合适的工作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来源:福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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