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fd 发表于 2008-5-11 11:30:50

老板殴打胁迫员工签欠条 怀疑员工将客户介绍到其它厂家以赚取私利

更新时间:2008-5-6

    宁德晚报消息(记者 黄金正 通讯员 潘德民)因为怀疑员工将公司客户介绍到其它厂家以赚取私利,福鼎一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老板竟用暴力手段逼迫纪某赔偿所谓的“一切损失”,纪某在无奈之下,签订所谓的欠条后才重获自由。日前,福鼎法院对这起员工状告老板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我是被逼迫才签订欠条的”

    据当事人纪某介绍,2006年4月,其通过职业中介所到罗某开办的福鼎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班,主要与公司其他业务员一起联系产品销售业务及协助处理日常事务。2007年5月6日,有位自称是福安某公司的“杨总”与其联系业务,但由于具体细节未谈妥,“杨总”就没确定购买公司的隔墙板。当日下午3时30分左右,罗某叫其到公司生产部,在无任何真凭实据的情况下,指责其将该客户介绍到其它厂家以赚取私利。随后罗某便对其大打出手,罗某儿子也纠集七八个青年持刀冲进办公室,对其拳打脚踢,并用刀顶住其胸口,逼迫其赔偿所谓的“一切损失”。当晚7时50分,纪某被逼不得不在罗某书写的欠条上签字,同时罗某还强行扣留纪某家中钥匙及摩托车,之后才让其离开。

    “他起诉我是为了逃避债务”

    在法庭上,罗某称,该欠条是在双方协商讨论半个小时后确定的,15000元的金额也是纪某自己提出的,并没有用暴力手段胁迫对方签字。罗某声称,纪某有将公司的客户订单及报价告诉他人的嫌疑,便想辞退纪某,并要纪某负责偿还经办业务所销售出去的产品中客户拖欠的货款,并返还数月工资、奖金及借款。经过一番商讨,双方签订了这份欠条协议。罗某认为,纪某之所以起诉他,是要逃避债务责任。

    法院判处:“欠条”显失公平可撤销

    日前,福鼎法院受理了这起员工状告老板案。当地法院经过审理查明,罗某以纪某经手销售出去未收回的客户所欠货款3万多元由纪某承担并殴打纪某,迫使纪某签下欠条后才得以脱身。此外,罗某在既未与赊欠客户及纪某达成债权转让协议,也未将客户欠条及业务货款单交给纪某的情况下,利用对方急切离开公司的紧迫心理而签订欠条协议,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因此该欠条的内容显失公平,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heen_114 发表于 2008-5-11 12:50:32

不仅要撤消,而且还要告那个老板

康康 发表于 2008-5-12 14:58:12

告死他

ggggdcqqi 发表于 2008-5-20 11:01:49

福鼎败类真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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