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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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7 17: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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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四周年
四年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坚持不懈地在正风肃纪工作中
下功夫、动真格,敢于碰硬
以钉钉子的精神纠正“四风”,取得了明显成效
进一步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以实际行动巩固和深化全市
纠正“四风”来之不易的成果
福鼎市纪委
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福鼎市电影放映公司 · 杨整风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3年1月和2014年1月期间,福鼎市电影放映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购买礼品给上级部门相关人员送礼,共计8830元;杨整风身为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参与决策和送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2月2日,福鼎市纪委给予杨整风党内警告处分。

福鼎市供销(企业)总公司 · 陈克明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3年至2015年,福鼎市供销(企业)总公司党支部以组织党员外出开展活动为由,向公司申请活动经费,之后,党支部书记、公司副总经理陈克明、支委陈廷玲、曾碧华共同决定将活动经费给公司的14名党员发放补贴。合计金额13020元。2016年4月18日,市纪委给予陈克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廷玲、曾碧华党内警告处分, 并追缴违规发放的补贴。时任福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市供销(企业)总公司总经理张建忠,没有严格履行职责,对市供销(企业)总公司党支部发生的违纪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6年4月20日,市纪委对张建忠进行诫勉谈话。

山前街道南阳村 · 杨义响等
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5年2月,南阳村党支部书记杨义响、村民委员会主任许振会、支部委员许文条、许明光等4人,以发放补贴名义,将合伙套取的上级资金10800元予以私分。同时,杨义响又伙同许振会套取生态林监管经费7216元并予以私分。2013年至2015年的春节期间,山前街道南阳村两委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给相关人员送礼,合计金额6400元。2015年10月30日,福鼎市纪委给予杨义响、许振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许文条、许明光党内警告处分。山前街道党工委于2015年11月11日免去杨义响南阳村支部书记职务。时任山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南阳村包村领导刘伟斌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南阳村两委成员贪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严重违纪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11月17日,福鼎市纪委给予刘伟斌党内警告处分。

管阳镇亭边村 · 陈德贵
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

2013年,市财政、民宗等部门向少数民族村管阳镇亭边村逐级下拨中央拨付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万元。2014年2月20日,陈德贵与村主任池昌勇商议并决定将其中的部分款项用于茶园改造,余款则用于亭边村道路水泥硬化等村财支出。经查,上述扶贫资金中仅12187元用于茶园改造,其余87813元被用于亭边村道路水泥硬化等村财支出。2016年1月18日,为应付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陈德贵虚构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并以亭边村委会的名义向检查组出具书面说明。2016年4月18日,福鼎市纪委给予陈德贵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要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讲纪律、守规矩,坚持从严自律,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执纪监督,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来源:福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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