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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编纂2017年福鼎年鉴的通知
鼎政办〔2017〕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一年一鉴”要求,为做好《福鼎年鉴(2017)》的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one
编 纂 原 则
《福鼎年鉴》是全面、客观、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大型综合性、地方性、资料性文献。由福鼎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织编纂,各承编单位共同承办。编纂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全面、真实、系统地收集和记述福鼎市2016年度各领域发生的基本情况,充分发挥年鉴知往鉴来、资政存史、惠及后人的重要作用。
▼ two
组 织 要 求
一.加强领导 各承编单位要及时调整充实年鉴编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撰稿,撰稿人员按时完成撰稿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审阅稿件内容,严格把好政治关、事实关、保密关。
二.提高质量 各承编单位要把编纂质量放在首位,从思想观点正确、内容全面具体、资料真实可靠、文字流畅精炼及注意保密等要求出发,做好入鉴条目的编写、审核、校对工作。力求编纂一部内容真实、资料翔实、数据准确、文风朴实、体例规范、图文并茂的精品佳作。
▼ three
组 稿 内 容
一.文稿 要根据《福鼎年鉴(2017)》的栏目框架(附件1),结合各单位实际,提供年鉴文字稿和2016年度工作总结。撰写的稿件要地域特色鲜明、详略得当、内涵丰富、品质俱佳。所录资料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图照 图照内容可以涉及自然、地理、气象、水文、经济、政治、文化、民俗、节庆、文物、遗址、野生动物、植物、菌类、畜牧、水产、珍奇发现、农事活动、日常生活、天灾人祸、新项目、新设备、新技术、新品种等反映本辖区、本行业事业发展的照片。注重收集重要政务活动、两学一做、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生态农业、民俗活动等有年度特色的照片。图照要反映全貌、特点,可以是新旧图照对比,也可以用一组照片系列反映。各乡镇(街道、龙安)应提供的图照不少于15张,各承编单位应提供的图照不少于10张。
三.大事记 大事记所收“大事”,主要是指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及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历史价值的事项。大事记内容包括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决策、重要改革、重要举措、重要成就、重要变动、重要奖励和重要事件等“大事”、“要事”和“奇事”、“异事”。
四.人物 入选《福鼎年鉴(2017)》的人物征集对象范围:1、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龙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在外任副县团(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福鼎籍人士;4、宁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5、获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6、宁德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7、2016年度高考文理科状元及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和中山大学等2016年度国内排名前十名大学录取的学生等。
五.荣誉 编录《福鼎年鉴(2017)》荣誉榜征集范围:1、地方获得省部级以上命名的(如中国XXX之乡、中国传统村落、福建省十大XXX等);2、产品获省部级以上命名的(如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福建省十大渔业品牌等);3、被厅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的集体、个人;4、省级以上赛事获奖(包括体育类、教育类、文艺类、新闻类、综合类等);5、其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如感动中国、中国好人榜、感动福建十大人物、福建省道德模范等)。
▼ four
行 文 规 范
《福鼎年鉴(2017)》记述福鼎市行政区域内2016年度主要工作、创新亮点,以条目体式记述。设类目、分目和条目三个层次,其中,“类目”和“分目”已在《福鼎年鉴(2017)》承编单位任务(附件1)中拟定。有关条目内容的编写,承编单位可以结合年度工作情况,梳理要点,自行拟定,条目内容的详略、取舍,应根据单位年度具体工作情况而定,不能以单位年度总结材料取代文稿,不能简单复制前一年度年鉴相关内容。行文内容与编写要求,参见《福鼎年鉴(2017)》编写规范(附件2)。
▼ five
报 送 要 求
年鉴稿件截稿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请各承编单位认真对照承编任务,指定责任心强的同志按年鉴规范格式抓紧撰写,所供稿件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稿件排版格式:正文标题宋体3号加粗,条目标题黑体4号加【】,正文字体仿宋4号,行距固定值26磅;每个条目顶格排列,条目与条目之间空一行;稿件末尾必须注明具体撰稿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正式的纸质稿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承编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市方志委办公室。公益照片(即卷首大图)请市委办、市新闻中心、市摄影家协会指定专人精选提供,图片要求2016年拍摄,像素不低于2兆,主题突出、质量上乘者优先采用,可享受个人署名权。电子文档采用Word文档格式,用附件发送至邮箱:fdfzw@163.com。联系人:张潇、陈文婷,联系电话:0593-7853395,QQ群:344759857。
《福鼎年鉴(2017)》承编单位任务
《福鼎年鉴(2017)》编写规范 1年鉴资料收集
年鉴材料的收集,除了应包括本单位的年度总结、专题调研、专项规划及其实施情况、综合材料等,还应注意通过多渠道收集与本单位、本行业相关的资料。在全面反映地方基本情况的同时,应突出单位特色、行业特色,避免雷同,着力从不同角度体现本行政区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要十分注重选材和内容的挖掘。
一.兼容并蓄,全方位反映。对于反映现实问题的正反面信息都应纳入,以正面反映为主。
二.尽量突出内容横向与纵向的对比,突出差异性,凸显年度特色。
三.在注重文字反映为主的前提下,重视数据的定量分析。尽量增加指标数量,方便进行不同时期的对比,对于数量关系变化较大的,要进行变动原因的时间、空间分析对比,找出变动的内在关系和原因。
四.对于重大事件的表述,不能只记结果,应尽量写明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等,增加反映过程的比重。
五.尽量提供一些与所写内容相符合的具有代表性的图片。 2立目要求
《福鼎年鉴》篇目由类目、分目、条目等三个层次构成。
一.立目要素 1.时间: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2.范围:福鼎市辖区 3.内容:要完整、有价值。一事一条,独立主题。要以本单位记叙年度的大事新事为主,做到综合平衡。一般具备六要素: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原因、结果。 4.语言:准确、规范、简洁、明了、朴实。 5.数据:以统计局公布的法定数据为准。无统计局数据,以行政管理部门专项统计数据代替。 6.不收录范围:例行工作(如一般性会议、慰问、茶话会、座谈会等)、本单位的内部信息(如机关党建或各单位均参与的活动等)、国家规定的保密信息及各部门调研报告中预测性、展望性的内容。
二.条目分类
1.综合性条目:即综述和概况,应反映年度内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总体情况和主要特点,记载地域内宏观信息,内容按主次分段排列。 2.常规性条目:即专题性条目,主要记述本区域、单位事业发展某一侧面的情况,要保持相对稳定,更新具体内容,以体现其连续性与可比性。 3.单一性条目:记载年度大事、要事、特事、新事、亮点等,应一事一条,突出标题中心词,题文相符,基本要素齐全,按事件发生先后排列。除转载材料、统计资料等以外,一般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力求文风严谨、朴实,语言简洁、流畅,直陈其事。
三.条目标题 1.条目标题以词、词组、短句为主,较长的句子可用缩略语,在内容中用全称,忌用两句话,主题词前置。如“举办旅游文化节”应改作“旅游文化节在××举办”,“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应改作“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召开”。 条目标题应准确概括主题,突出个性,简明扼要,方便检索,不要用比喻、夸张等修辞手法。 2.专题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的标题一般使用能够高度概括内容的主谓式或动宾式短语,原则上不使用固定词组和副词、形容词等修饰语。综合性条目和专题性条目中,不能出现“一是、二是”、“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序词,标题不能年年雷同,应力求个性化,避免出现死条目,如不能写成【队伍建设】【体制改革】等。 3.同一分目中的各条目应按一定的顺序排列,一般按内容主次排列,或以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排列。
四.条目篇幅 条目分为长、中、短三类,以中、短条目为主。长条目(综述、概况)1000字左右,中条目(专题性、常规性条目)400~500字,短条目(单一性条目)200~300字。 3条目内容编写
年鉴条目内容篇幅要短小精悍、避免拖泥带水,少数篇幅较长的条目可分层次段落,每个层次可另起一行,写某项工作或规定,不可避免要用序号时,应改变写法,尽量慎用、少用或不用序号;写法要开门见山,直入直出,力求简洁、流畅、明了,在记述中不要加修饰语;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要规范完整;用词务求朴实、庄重、简练、严谨,尽可能挤掉水分,去掉空话、套话,努力提高条目的有效信息含量。
1.用书面语,不用口头语 如“中共福鼎市委”不能写成“福鼎市党委”。
2.表述要精确,不用模糊语言 不用“当前”“最近”“一个时期以来”“有关部门”“大幅度增长”“有所提高”“遍布城乡”“2/3以上”等模糊语言。
3.人称的表述方式 ⑴行文采用第三人称表述,禁用第一人称“我”“本”。如不用“我市”“本市”,用“福鼎市”。 ⑵“来”是第一人称,“到”是第三人称,“来闽”“来鼎”应改为“到闽”“到鼎”。
4.人名、职务的写法 凡人名直书其名,不用“同志”“先生”“女士”等称谓;需要说明职务、职称的,可加在姓名之前,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加职务时要注意准确性,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不能简称为人大主任;同一栏目中,人物的职务、职称只需出现一次,其后省略。
5.简称、全称的使用 ⑴各种名称(组织机构、会议、单位、地址、职称、文件、活动)等要用全称,若一个名称多次出现,第一次使用须用全称,其后用简称,须括注。 ⑵专业性强的名称、新名词或外来词第一次出现时,应加注全称,如“五大战役”“四个全面”等。 ⑶法律、法规加书名号用全称,用简称时不加书名号或用引号括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简称为统计法或“统计法”。
6.助词、介词的使用 省去不必要的助词和介词,“的”“了”等助词尽量少用;正确把握“的”“地”“得”“共”“已”“达”等用法。如“提出了”“取得了”宜去“了”字;“总数为”“人均为”宜去“为”字;“职工共××人”“投资共××万元”宜去“共”字;“对职业病危害进行调查”应改为“调查职业病危害”;“已建成线路××公里”宜去“已”字。
7.特殊数量词的使用 “人”和“名”区别:名称在前用“人”,名称在后用“名”,如“教师8人”“8名教师”。“位”统一改作“名”,如“8位教师”改作“8名教师”。
8.数量、单位的规范使用 ⑴表示数量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⑵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具体参看《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附录《计量单位表》之《法定计量单位与常见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对照和换算表》)。 ⑶超过4位数以上用“万”“亿”为单位;“万”小数点以后,保留两位,“亿”小数点以后,保留三位数;“亩”要换算为“公顷(1公顷=15亩)”;人民币的单位“万元”“亿元”中的“元”不能省略。 ⑷计量单位要用中文,如用“平方米”“千伏”,不能“㎡”“kv”;用“1号”,不用“1#”。 ⑸数字之间的连接用“—”,如“7—8”;文中前后文的数字不能矛盾,文表数据要一致。
9.政治问题 ⑴港、澳、台不能与其他主权国家(如美国、日本)并列,不能称“境外”“海外”,准确表述应该为“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⑵与港、澳、台贸易往来不能称“出口”“进口”;港、澳、台资不能称“外资”,也不能与“国际”同列,应单列。 ⑶台湾官方机构应加双引号,不直接使用台湾当局官方机构官员的职务,可称其为“台湾知名人士”或“台湾政界人士”。(关于香港、澳门、台湾等问题,具体请参考《新闻出版中需要注意的禁用词(二)》)。
10.时间表述 ⑴须用过去完成时,尽量不用现在进行时和将来完成时。 ⑵当年信息注明月日,不写年份(法律法规、刑事案件除外),但记述两年以上事件,要注明年份。“当年”可用“年内”表示,“上一年”统一用“上年”表示。 ⑶行文中不用“今年”“目前”“现在”“最近”“明年”“去年”“本月”等时间代词。 ⑷年份一般不应简写,如“1990年”不应简写作“九0年”或“90年”。 ⑸年月日起讫时间可省略前一个“年”“月”“日”,如写作“1980—1985年”“2012年7—9月”“2012年10月10—20日”。
11.图片 随文附上的照片要有鲜明的时代感和年度感,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和存史价值。每帧照片,均应具备时间、地点、人物(包括主要人物在图片中所处的位置)、内容等四要素。所刊登的图片应保持原有的事实和一定的清晰度,尽量不用经人工合成图或模型、效果图等,如确需使用须注明。
12.表格 ⑴正文带有表格的,根据表格内容,分别排成单栏、双栏或三栏式,尽量少占篇幅。必须转页续表的,横表项和纵表项不能省略,以保持表格的完整性。 ⑵有统计数字的表格应标明计量单位。表内用单一计量单位的,在表右上侧标明计量单位,如“单位:万元”“单位:立方米”等;表内的计量单位有多个容易造成相混的,在表内分别标明。 ⑶表格中的数据,如均为整数或保留相同位数的小数,以个位数对齐。表中若有名称或数据上下行相同,可重复,不用“∥”或“同上”表示。如有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在表下加“注”。
13.标点符号 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标有引号、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如在《福鼎周刊》上开辟“党员干部读书笔记”“挂职笔记”专栏:市政协编纂《福鼎史话》《太姥诗文集》。 ⑵地点、时间之间的连接线用“—”,如福鼎—厦门;2014—2015年。 ⑶图或表的说明文字末尾统一不用句号。 ⑷网站、证件、课程、卡片、展览的名称不加书名号。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