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多人在福鼎这个地方被偷了东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29 17: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福建宁德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x
火车站、公交站、商店
这些公共场所,大家都不陌生
我们很经常与他们正面接触

640?wx_fmt=png.jpg
所谓
人多的地方,机会就多
贼也是这么想的
我们只是无意识的“粗心大意”
却让他们有机可乘

0?wx_fmt=gif.jpg
案例比比皆是
不认真从中吸取教训,下一个就是你
诺,随论坛君的指引
我们看案例去吧

640?wx_fmt=png.jpg

2016年2月,被告人陈某清在霞浦县动车站进入D6334次动车,乘该车还未发动,在该车3号车厢过道内,用身体挤靠前方乘客胡某云,并乘机拉开胡某云背后双肩包拉链,盗走包内现金人民币2300元,后下车逃离现场。
同年11月,被告人陈某清、雷某仁经预谋后,途径本市桐山街道玉婷路某服装店门前,见被害人张某某黑色挎包放于店内靠椅,由被告人雷某仁在该店门口望风,被告人陈某清进入该店乘人不备窃取挎包内现金703元。
同日14时许,被告人陈某清、雷某仁在本市桐山街道“乐群超市”公交站乘坐2路公交车,发现被害人高某某外套口袋内有”红包“,遂由被告人陈某清在旁遮挡、掩护,被告人雷某仁伸手盗取“红包”内现金300元。

640?wx_fmt=png.jpg
警察 ! 警察!

640?wx_fmt=png.jpg

2017年11月8日15时许,被告人陈某清、雷某仁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被查扣所盗现金1003元,发还给被害人张某某、高某某。

640?wx_fmt=png.jpg
好惆怅
法官怎么判呢?
被告人陈某清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被告人雷某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这些地方不能大意↓↓↓

1公交车
640?wx_fmt=png.jpg
在早晚高峰,人挤人的地方简直就是小偷们的“天堂”
乘坐公交时,一定要把手提包放置在胸前
640?wx_fmt=jpeg.jpg


2火车站
下面是火车上
最容易丢东西的几个地方
640?wx_fmt=jpeg.jpg
往往就是,你还未察觉,财物就已经不翼而飞了。
0?wx_fmt=gif.jpg
过安检口时,不要把物品放置到传送带上就离开,
一定要目送物品进闸
0?wx_fmt=gif.jpg


3医院
如果说小偷内部还分阶层,那么长期盘踞在医院的这个小偷群体估计就是“下等偷”了,在这里,他们偷的是人的救命钱。这些人蹲守在缴费、挂号窗口,一有空子、立马下手。

0?wx_fmt=gif.jpg
640?wx_fmt=jpeg.jpg

4饭馆
朋友亲友聚会吃饭,心情大好的你很容易放下警惕,把衣服挂在椅子背面,包包放在旁边的椅子上,然后开始吃吃喝喝说说笑笑。殊不知,这简直就是给小偷创造了一个最佳作案环境,得来全不费工夫。
0?wx_fmt=gif.jpg
640?wx_fmt=jpeg.jpg

大家也要加强防范意识,
对自己的钱包手机都看紧了
不要给小偷留下可乘之机


福鼎论坛,福鼎人上福鼎论坛,福鼎第一人气社区,福建社区100强尽在fuding.c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