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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省、宁德和福鼎市政府廉政工作 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 鼎政办〔2017〕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国务院、省、宁德和福鼎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提出任务分工如下。
1增强“四个意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01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维护习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切实把讲政治的弦绷得紧一些、再紧一些,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真正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02
深刻认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不折不扣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以上率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03
严格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各单位、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把压力传导到位、把责任压紧压实,对被反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及个人廉洁自律、“四风”方面问题的班子成员,亲自进行谈话提醒,发现班子成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报告,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主体责任就落实到哪里。班子其他成员要牢记党内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同时,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注重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牵头领导:市政府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监督单位:市监察局、效能办
2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01 加快简政放权
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优化审批流程,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主动承接宁德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不但要“接得住”,还要“管得好”。扎实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最大限度放权给市场和企业。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确保90%以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行法制审核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把关,做出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年底前要完成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保障依法行政。
牵头领导:林乃平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监督单位:市监察局、效能办
02 创新监管方式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管理成本,提升监管实效。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失位”。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坚决砍环节、优流程、提服务,挤压权力寻租空间。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切实解决执法任性、重复执法等问题,整合优化执法资源,推行部门联合执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必须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合同。个别确有变更必要的,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行业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牵头领导:市政府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工业办、数字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监督单位:市监察局、效能办
03 推动政务公开
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等要素,推动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抓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的推广运用,6月底前要完成部署应用,做到政府采购“网上留痕迹、全程可追溯”。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公共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审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事件要及时公布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转,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铲除腐败。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宁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工作督查结果公开。
牵头领导:林乃平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改办、政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监督单位:市监察局、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
3突出重点领域监管 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01 加强公共资金监管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提高预决算透明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支出核批规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对越权审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行为,要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处理。严控“三公”经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带头过紧日子,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按照国务院、省和宁德市的统一部署,今年“三公”经费降幅必须达到5%以上。
牵头领导:袁华军、李彤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 监督单位:市监察局
02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严格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操作流程,特别要加强国企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物资采购、招标投标、项目施工、对外投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工作,重点针对违贷融资性贸易应收账款、库存管理等重大风险业务开展专项审计。
牵头领导:林乃平、李彤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 监督单位:市监察局
03 加强涉民腐败查处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深化惠农资金专项督查,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严肃查处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低保款项等突出问题。严把保障房准入关,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供应保障房。要严肃查处基层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问题,严厉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牵头领导:市政府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扶贫办、住建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
4保持高压态势 坚决惩治腐败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对待腐败,以“零延迟”态度严惩腐败,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继续紧盯重要节点,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带彩打牌”不良风气专项整治。要深入剖析严重违法违纪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要注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反腐成果赢得民心。同时,要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从严从紧加强常态监督管理,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1+X”专项督查职责,依法依规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监督,定期报告督查落实情况,移送问题线索。
牵头领导:市政府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外侨办)、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国税局、地税局、公安交警大队等单位分别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5强化担当表率 推动工作落实
坚决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大力倡导“四下基层”“马上就办”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一转三抓比贡献”活动,重点抓好市委、市政府既定的重大项目、脱贫攻坚、为民办实事等各项重点工作。改进督查方式。以常态化督查为主、集中式督查为辅,持续开展暗访式、点穴式、交叉式督查,提高督查的针对性、时效性。将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情况纳入“一月一检查、一季一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对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重大工作和项目推进严重滞后的,该约谈的约谈、该处理的处理、该通报的通报,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牵头领导:市政府班子成员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监督单位:市监察局、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
牵头单位要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其他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市直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将任务落实情况于2017年11月底前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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