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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关于龙安工业区经四路(二期) 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鼎发改审批[2017]52号
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要求同意先行出具龙安工业区经四路(二期)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龙管【2017】21号)文悉。根据市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委提交的《龙安工业区经四路(二期)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龙安工业区经四路(二期)道路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017-350900-54-01-028595 项目地址:福鼎市龙安工业区的规划红线内 项目建设: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5579平方米,道路红线长为423.6米,宽12米,改造道路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82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你镇筹集解决。
其他事项
1.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规定,该项目施工采取邀标招标的方式发包,请项目单位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2.项目已按国家用能和节能的标准规范进行节能审查,填报固定资产项目节能登记表,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加强运营期的节能管理。 3.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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