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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意见
九几年无证榴房如何办双证
2017-06-07 07:55—————— 来信内容 —————— 我们福鼎有许多是85年后-99年这段时间的自建榴房,没有办理双证,仅有房契等文件。二十来年无法落户房子所在区域。请问是否可以补办证件?如何补办?需要哪些材料及相关流程?望详尽回复。谢谢!
处理情况如下
2017-06-08 09:29 —————— 政府信息中心回复 —————— 您好,市不动产中心反馈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个人申请建房前需要到国土、规划部门审批后,才能依法开始建房,建成后凭相关批复文件及相关材料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然后持办理后土地使用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对于福鼎有许多是85年后-99年这段时间的自建榴房,国土、规划部门从87年起陆续给予补办或自建房直接申请审批。直到新土地管理法出台前的1997年最后一批补办或自建房审批,解决辖区自建房历史遗留或申请建房问题。由于政策和规划调整等原因,市政府于2012年下发鼎政办[2012]114、115号文件通知,我市辖区符合通知要求全面给予补办土地、规划审批手续,2年期限到期后于2014年9月25日结束补办。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变成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自建房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还是需要经国土、规划部门审批后才能办理。如果市政府再次出台相关政策给予补办自建房历史遗留问题,请你密切注意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或各乡镇、村(社区)的通知,到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给予登记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