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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7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鼎政办〔2017〕95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鼎市2017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 为补足城乡基础设施短板,积极扩大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提升福鼎城乡环境面貌,现就2017年全市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 主要目标 2017年全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力争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7亿元、美丽乡村建设投资3.07亿元。抓好新一批市政线网“六千工程”,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6公里、雨水管网10公里、污水管网17公里、供水管网20公里、绿道30公里和燃气管网15公里。加快治理停车难,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350个及乡镇公共停车泊位100个以上,路灯节能改造400盏以上。巩固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抓好新一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86个行政村改厕改水任务、98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重点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 。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市整治村庄17个,树立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1条,改善提升传统村落1个,继续推进公路铁路沿线绿化整治。全市要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深入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有感度”。
二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投资目标 全市力争完成年度投资37亿元。 (二)重点任务 1.城市道路桥梁。优化路网结构,提升城市的通达性和微循环能力,建设畅通城市,重点完善主干道、打通断头路和加密建成区路网。完成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6公里以上,包括“白改黑”等既有道路改造提升、背街小巷拓宽改造、新区道路建设等。推动中心城市的交通拥堵节点综合整治,建成一个以上慢行示范片区,并与城市绿道衔接。推进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完成路灯节能改造400盏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全市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350个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桐山、桐城、山前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3.市政线网及绿道。 ——雨水管网。全市新建改造城镇雨水管网(渠)10公里以上,包括城市市政及小区、乡镇、农村、项目集中区的新建改造雨水管网(渠)、城市与乡村绿道配建的排水管沟(渠)。 ——污水管网。推动负荷率低、进水浓度低、管网覆盖不到位的老城区管网扩面工作,全市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17公里以上,包括城市市政及小区、乡镇、农村、项目集中区新建改造污水管网。 ——供水管网。加强供水管网产销差率和管网漏损率控制。全市新建改造城镇供水管网20公里,包括城市市政道路及小区、项目集中区、乡镇新建改造供水管道、一户一表改造的管道、市政供水管网改造的临时过渡管。 ——燃气管网。全市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5公里。 ——绿道建设。全市新建提升绿道30公里以上。建成1-2个绿色慢行区域或“绿线”,打造连续的林荫大道和生态绿廊,推动重要街头绿地、公园与慢行系统的“联网”,推进沿城镇外围的自然河流、小溪、海岸及山脊线的生态型绿道连点成线,其中生态型绿道、郊野型绿道可按实物工作量计算。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住建局、园林局、水利局 4.黑臭水体治理。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 5.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全市开展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加强雨水利用、提高透水率,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 6.城市污水处理。启动三联污水厂技改扩建工程,有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 7.城市供水设施。完成岙里水厂8扩12项目,建设应急备用水源,重要场所争取做到双回路供水。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住建局。 8.城市垃圾处理。开工建设福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其配套设施。从大件垃圾分类、干湿垃圾分类入手,采取分时分类等措施,启动全市强制垃圾分类试点。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桐城街道办事处、点头镇人民政府 9.城镇公厕建设。新增14座城市公厕、12座乡镇公厕。积极推动选用造价低、建设周期短的移动式公共厕所,可结合公厕配套城市工人休息屋。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市住建局、园林局。 10.城市园林绿化。新建或改造提升1个城市公园、1条道路、1处重要节点、2个小区、2个单位庭院园林绿化,完成5处以上立体绿化、5片以上城市片林(单片面积在700平方米以上并种植2排以上乔木的城市园林绿地)、5处以上旧城区街头小绿地,在城市公园或郊野公园建设时适当配置全民健身设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园林局、林业局、文体新局。 11.整治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重点推进山体、水系、湿地、海岸的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老城区有机更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沿街立面整治、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城市修补工作。争取实施整治1个项目(含续建项目),并入上级重点跟踪项目。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局、文体新局、林业局、水利局 12.推进特色小镇工程包和乡镇所在地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大力推进拟申报的特色小镇及试点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燃气、排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市政道路水平,建立完善道路网系统;推进产业发展,继续提升住房保障、文教卫生、商贸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每个镇开展一条以上街道景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园林绿化水平,每个镇新建一个以上供居民休闲活动的公园(大于0.5公顷),或建成一条以上绿道(大于1公里)。全市乡镇建成100个公共停车设施。启动其它乡镇所在地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沿街立面、道路街巷、杆线缆线、农贸市场、交通秩序、污水垃圾、“两违”治理、园林景观等方面整治建设,并推进地域文化保护传承、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工作。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市住建局、发改局。 13.其他。除以上12方面重点任务外,棚户区(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城市街景综合整治以及城市“双修”等其他项目。
三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结合“精准扶贫”、“一事一议”工作,2017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千百十”工程)重点推进污水治理、垃圾处理、裸房整治,抓好环境整理、文化遗产保护、村庄绿化、村道硬化等相关工作,结合实际、量力而行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特色产业,进一步完善村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一)投资目标 全市力争完成年度投资3.07亿元。 (二)重点任务 1.村庄环境整治。全市要完成17个村庄环境整治,其中创建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桐山溪上游贯岭镇溪底村至叠石乡库口村共11公里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在开展环境整治的同时,强化村庄风貌管控,突出乡土气息,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注重典型示范、连线成片。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市住建局、财政局。 2.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全面启动未覆盖污水处理设施的1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建成4个。除沙埕镇、嵛山镇等2个乡镇可采用卫生填埋处理或就地分类处理模式,其余未建成垃圾转运系统的10个乡镇通过新建垃圾转运站或者购买垃圾压缩运输车的方式完成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实现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全覆盖。全市推进农村改厕改水工作,完成86个行政村的改厕任务(含省里确定的新建改造村庄三格化粪池7692户任务)和村庄污水治理;新增98个行政村实现垃圾常态化治理,使全市70%以上行政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市住建局、农业局、财政局、环保局。 3.改善提升传统村落。仙蒲村列入省级传统村落保护整治名单,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保护整治工作,兑现配套“奖补”资金,抓紧编制完善保护规划,认真制定传统建筑修缮保护和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修缮和整治项目清单,精心选择专业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依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整治导则》要求,有序推进保护和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单位:磻溪镇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财政局、文体新局、旅游局。 4.引导新村建设。加强村民建房监督管理,推进村镇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融合,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执行审批时限要求。抓好建筑工匠培训,发挥其在村民建房中的主导作用。结合土地整理增减挂钩、灾后重建、地灾搬迁、村庄征地拆迁和库区移民安置等工作,抓好村民安置房建设,建设一批农村示范房和村民集中住宅小区,扭转抢建乱建行为,打造新农村整体风貌和地域特色。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住建局、国土局、移民局。 5.农村危房改造。根据《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专项规划》,2017年全市开工改造1160户农村危房改造,竣工458户,以修缮加固为主,降低成本,减轻困难农户经济负担。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住建局、扶贫办、财政局。 6.铁路沿线绿化整治。继续推进温福铁路沿线绿化整治,重点抓好动车站到城区沿线重点区域环境景观整治。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市铁办、林业局、住建局。 7.公路沿线整治。抓好高速公路互通口至城区、城镇连接新区和风景名胜区、国道省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交通局、住建局、旅游局。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快组织实施 一是落实项目。全市要按照省、市下达的任务指标,细化分解,梳理筛选形成具体项目清单,制定实施方案,排出进度计划,明确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要建立项目调整更新机制,及时调整新生成项目,调减无法形成有效投资的前期项目。二是强化指导。加强专家指导、标准指导和示范带动。组织专家团加强对“三边三节点”、美丽乡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的技术指导;筛选村庄进行规划整治、保护传承、生态环境保持修复等方面的重点指导和服务;推广省里制定出台的宜居环境建设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标准,指导和规范各地项目实施;及时总结新的理念和典型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三是严把质量。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把设计、施工、验收关,推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格控制施工扬尘、现场污水排放、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等,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建设精品工程。 (二)落实资金保障 一是做好财政资金保障。除省、宁德市下达的宜居环境建设省级“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农村改厕改水补助资金外,市本级每年再安排1600万元用于补助农村改厕改水工作,各乡镇要严格根据各类补助资金使用要求抓好项目推动,市住建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要做好跟踪督查,确保补助资金使用到位。 二是重点推行PPP模式。鼓励推广宜居环境项目PPP运作模式,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7〕25号〕文件规定要求,对采用PPP模式的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公共停车场工程包项目、采用厂网一体化运营的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PPP工程包项目、实施农村垃圾治理(含阳光垃圾堆肥房建设运行管理)的PPP工程包项目落实好相关补助政策,市住建局、财政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要积极抓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三是做好债券发行工作。筛选一批适合发债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申请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和永续债券。2017年底前新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的,按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给予发债企业1%的贴息,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市本级各承担50%,其中省级财政分担部分由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各承担50%。进一步研究出台市本级增信措施和贷款贴息补助政策,推动投资企业用项目预期收益权向金融机构质押贷款,用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三)加强督促检查 宜居环境建设行动中多项任务已列入2017年省委省政府、宁德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效能办要将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单位予以督办和通报。市宜居办要按照“拉清单、对进度、问责任、提要求”的要求,实施“月通报、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分配“以奖代补”资金和第二年相关项目安排的依据。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每季、每月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机制和督查考核制度,确保宜居环境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等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