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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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4 16: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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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福鼎市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鼎政办〔2017〕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福鼎市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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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我市医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宁德市委、市政府关于医改工作的总体安排,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不绕弯子,不避矛盾,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2017年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2017〕13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市2017年深化医改工作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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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推进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实质性运作。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职责和履职形式,制定出台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理顺医管委与职能部门关系,落实其对公立医院资产、财务、人事、薪酬、绩效、管理目标、政策投入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监督权。(责任单位:市卫计局、编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医改办)
  • (二)实行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推行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实行县属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合理核定年薪水平,与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并由财政全额负担。制定院长目标年薪制管理办法和考核方案。(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医改办、人社局、财政局)
  • (三)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实行院长负责制和聘用制、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问责制,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切实将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用、内部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方面自主决定权下放至医院。(责任单位:市卫计局、人社局、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医改办)
  • (四)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总量,逐步试行公立医院编制使用备案制。健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内人员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法管理,编外人员按市场方式管理,在医院内部人员使用上,打破编内编外人员的身份界限,逐步推进编外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同岗同薪。(责任单位:市编办、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
  • (五)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全面开展控费工作,建立公立医院费用控制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药品阳光联合限价采购、加强行政监管、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院内部控费机制等措施,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到2017年底,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4%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卫生材料降到24元以下,药品耗材占比控制在43%以内。(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医改办、人社局、财政局、物价局)
  • (六)完善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公立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制度。推行全成本核算,规范支出和结余管理,重点加强人员支出核算。建立健全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信息公开及总会计师制度。2017年底,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和全成本核算,实行财务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市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责任单位:市卫计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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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改革医保管理体制。按照宁德市部署,2017年底前完成现有城镇居民、新农合信息系统改造,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宁德市医管中心福鼎管理部,市医改办、卫计局、人社局)
  • (八)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总额控制下的复合式医保支付制度,县级医院住院实行单病种付费100种以上,普通门诊统筹的开展实行按人头付费,推广精神病治疗实行按床日付费,鼓励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关联性分组(DRGs)付费方式。(责任单位:宁德市医管中心福鼎管理部,市人社局、卫计局、医改办、财政局、物价局)

  • (九)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形成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费用保障机制。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计局、人社局、医改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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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及儿科、产科、精神卫生科等薄弱科室的建设和管理。继续支持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优质人才下沉、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发改局、财政局、卫计局)

  • (十一)继续推广全民低成本健康“海云工程”项目。完善项目四期推广建设工作,开展项目工程“五个三”建设,深化项目应用,加强对项目点的指导和巡查。强化海云工程检验检查项目与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方式的结合,将收费检查项目纳入村卫生所新农合普通门诊报销范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

  • (十二)推进医疗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市医院龙头带动作用,大手牵小手,抓好医技人员的再教育、再培训、再提升工作。制定推进区域医疗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医共体内部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推进医共体内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影像、心电、检验、消毒供应、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平台,各成员单位间实现信息互通互联,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和双向转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卫计局)

  • (十三)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综合运用医疗、人才、价格、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激励约束措施,制定常见病种入院、出院标准和转诊办法,将分级诊疗试点扩大至全市各乡镇(街道、龙安)范围,积极推行慢性病管理分级诊疗服务模式。2017年底全市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5% 左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卫计局、人社局、医改办)

  • (十四)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切实落实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实行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备案管理和区域注册,促进区域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责任单位:市卫计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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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五)建立责权对应的基层管理新机制。制定出台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办法,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归口、三下放”管理体制,落实院长(主任)经营管理自主权;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探索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的提取办法,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卫计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 (十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街道社区大力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乡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家庭医生服务内容、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政策。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建立建全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精准扶贫对象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

  • (十七)全面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加快推动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延伸,设立一个公益性的村卫生所,开通医保终端服务,2017年实现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设立全覆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卫计局)

  • (十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人事编制分配制度改革。制定公立医院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工资总量构成,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在核定工资总额内自主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明确医务性收入以及扣除成本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可提取用于绩效分配。合理核定基层医疗机构编制数,采取入编和占编不入编两种方式聘用人员。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称评聘制度改革,积极对接上级人社部门,适当提高基层公立医院中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医改办)

  • (十九)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注重高层次卫生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继续实施基层临床医学人才定向培养和同心全科医生特岗人才计划,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差别化的职称评聘办法,推动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人员经费保障与机构运行补偿政策,建立乡村医生聘用与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卫计局、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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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十)落实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制定出台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实施办法,切实放开准入范围,落实社会办医在土地、规划、投融资、价格、财税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学科培训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加强对社会办医的监督管理,将其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规范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诚信经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发改局、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宁德市医管中心福鼎管理部)

  • (二十一)积极推进社会办医产业建设。加快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吸引省内外及台、港、澳资本或服务提供者到我市设立合资合作和独资医院。(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发改局、卫计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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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十二)建立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办医责任,实行差别化的财政投入政策,完善公立医院政府补偿机制,建立规范财政资金对公立医院常态化投入机制,在科学制定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落实财政定项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财政局、发改局、卫计局)

  • (二十三)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建设及区域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双向转诊、转诊预约、远程医疗等信息系统建设,发挥信息化对医改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卫计局、发改局、数字办、财政局)

  • (二十四)加强医保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加强医保医师代码管理,实行医生医疗行为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医保基金运行和定点医疗机构运行即时监测和统计,落实打击骗取医保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的政策措施,建立医疗机构、个人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推进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化监督。(责任单位:宁德市医管中心福鼎管理部,市卫计局)

  • (二十五)完善医改推进机制。落实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挂钩联系制度,定期对各乡镇(街道、龙安)医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建立市乡医改联动机制。加强医改监测和评估,落实医改工作月调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医改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医改典型经验。加强宣传培训,调动各方参与医改的积极性,为深化医改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宣传部、编办、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医改办)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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