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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福鼎市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 鼎政办〔2017〕1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福鼎市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鼎市区域医疗服务 共同体试点工作 :[url=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M5ODY4NA==&mid=2651628764&idx=1&sn=6c1ca7b0815aa9085ae174024ac1ec60&chksm=bd4e2aaf8a39a3b9b340cf0c98cc24dd518fc9385bc5cb4890635781f7e8b5132754e9e14f34&scene=21#wechat_redirect][/url]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基层医疗机构资源纵向整合、分工协作,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农村医疗服务新格局,根据省、宁德市医改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福建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建立市(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联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形成整体效益,实现市(县)、乡镇、村三级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联动改革、协同推进、同步完善。组建福鼎市区域医疗联合共同体(简称医共体),通过整合市(县)乡镇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区域集团化经营管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医保基金对医共体实行按参保人头总额预算支付等综合改革,整体提高区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同步提高市(县)乡镇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现象,努力实现“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的医改目标。 纵向合作、横向竞争、双向选择
由市卫计局统筹规划,以市(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龙头组建1-2个医共体,服务范围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医共体根据需求和现状,兼顾已经形成的合作基础,龙头医院与拟加盟的成员单位互遵意愿,双向选择,建立纵向合作的医共体,医共体之间形成横向竞争机制。
稳妥起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选择市医院为试点,与若干乡镇卫生院建立纵向合作关系组建医共体,早期可以对口帮扶、技术合作等方式起步,逐步深化合作,形成紧密型医共体,实现“四统一”,即统一调配人力资源、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分配医疗收入以及节约的医保资金。
统分结合,权责廓清,强化监督
医共体各医疗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福鼎市医院医共体××医院”牌子。参与乡镇卫生院功能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医共体核算和分配。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卫生院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待遇,财政补助资金不纳入医共体收入分配方案。医疗收入和医保结余资金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由医共体牵头单位拟定草案,在医共体内部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市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政府备案。
提高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建立市(县)乡镇两级医疗机构统筹协调和分工合作机制,共享医疗资源,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减少过度医疗和资源浪费,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运行效率,为群众提供分级、连续、节约、高效的医疗服务。
提高区域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通过组建医共体,促进市(县)级医疗机构加大对乡镇卫生院技术帮扶力度,提高乡镇卫生院诊疗水平,引导住院病人向基层卫生院流动;促进市(县)级医院真正发挥住院服务守门人作用,减少病人市外就医现象,提高市(县)乡镇级医院诊疗水平。
实现医疗、医保、患者三方利益相容
结余的医保资金可以在医共体内部进行再分配,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节约费用、节约医保资金,实行医疗与医保利益相容;在医保支付机制的驱动下,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密切协作,以便捷的流程、最好的质量和最低的费用服务参合(保)病人,并为转诊提供跟踪服务,密切医患关系。
提高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率
推广临床路径管理,确定各级医院的疾病诊治病种和规范,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同时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通过基层卫生人员与居民签约服务,逐步培养居民理性就医、逐级转诊的习惯,为提高医保基金的保障效能建立长效机制。
管理模式
1.在市医管委的领导下,医共体牵头单位市医院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结对加盟协议书,同时成立福鼎市医院(牵头单位)医共体理事会,作为医共体的决策机构,负责医共体所属医疗机构的总体规划、运营方针、资产调配、财务预决算、收入分配、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
2.福鼎市医院(牵头单位)医共体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若干名,实行医共体理事会领导下的分院院长负责制。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医共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理事会领导下的分院院长具体负责上下联动、双向转诊以及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协调工作。
3.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设在福鼎市医院,抽调专人负责医共体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职责分工
医共体理事会:负责联合医共体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构建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医共体章程、医共体双向转诊实施细则、医共体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医共体医疗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医共体组织架构和运行制度,并具体推进落实。
福鼎市医院:负责组织制定体系内各项工作制度;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承担对所有下一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结对基层医疗机构有效对接及辖区病人的接、转诊等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确保医疗服务顺畅高效;有效做好医务人员的上下交流和出诊工作;承担医共体日常工作,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汇总等其他工作,并及时向市卫计局报送。
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伤残康复和慢性病治疗管理等任务;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完成医共体理事会规定的其他工作。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建立医共体内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质的人员可到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挂任相应职务和执业,基层卫生院编制内有资质人员也可在牵头医疗机构进修、轮训和执业。
财务统分结合
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财务实行统分结合。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与其他专项财政拨款由各卫生院独立管理。新农合资金和医疗收入“打捆”由医共体统一管理。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财政投入方式不变;医疗收入和新农合结余资金根据医共体理事会制定的分配办法进行核算和分配,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医共体核算和分配。
业务统一管理
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并保持相对独立的医疗业务管理,承担相应的医疗责任;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药品、耗材等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医共体内部的用药范围;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
建立业务指导工作机制
建立医共体内基层医院医务人员到上级或牵头医院进修和培训机制。牵头单位医院有计划地对基层医院的医务人员开展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每年举办1-2期以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为对象的常见病诊断、鉴别诊断与临床治疗技能培训班,举办1-2期以村医为对象的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班;牵头单位医院要定期委派骨干医生到基层成员单位进行技术指导或者兼任学科带头人,针对基层医疗机构收治能力短板进行帮扶,为基层医院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医护人员,不断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水平。
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
按照基层首诊、急慢分诊、双向转诊、连续服务的原则,医共体内医院实行分级诊疗管理,制定基层病人向牵头单位医院转诊和牵头单位医院病人向基层转诊工作程序。辖区内参保居民首诊应在基层医疗机构,一般常见病留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轻度疑难复杂或急性期的常见病,由牵头单位医院派专家现场指导;在牵头单位医院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人病情平稳后,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牵头单位医院原经治医生跟踪病人至基层医疗机构,指导后续治疗。受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条件限制难以诊治的病人应转往市(县)级医院诊治,医共体内市(县)级医院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可由牵头单位医院出具转诊单向市(县)外医保签约医院转诊。牵头单位医院要选择5家左右市(县)外的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与之谈判签订协议,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转出病人相对集中送往合作医院,按照本地医保补偿方案与之定期结算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并对市(县)外医保签约医院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另选合作医院。
提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
促进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向中心卫生院集中,扶持实力较强的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力争到2017年全市有1个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的水平。鼓励和扶持中心卫生院发展特色专科,特色专科可以与市(县)级医院开展合作共建,共同投入,收入分成。市(县)级医院可以领办中心卫生院或具体部分科室。
开展专科合作或联合病房
根据功能定位及各成员单位的业务特点,市(县)级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选择部分科室形成一对一对口关系,开展合作专科或联合病房,实行收入分成。鼓励牵头单位医院专家及团队领办基层医疗机构或具体科室,建立增量收益各方合理分配机制。
实施医共体内医师多点执业
医共体内市(县)级医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医共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1-2个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注册2-3个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
加强医疗护理管理
市(县)级医院组织医务科、护理部和质控办每年对乡镇卫生院开展1-2次地毯式检查,对照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指标要求,帮扶乡镇卫生院改进医疗护理管理,提升医疗护理质量。重点关注乡镇卫生院掌握入院指征,是否过度用药或过度检查。
规范医疗行为
医共体成员单位住院服务应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医共体对成员单位的药品、耗材等进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建立完善以市(县)为单位的医疗风险防范机制。开设检验影像绿色通道,在医共体内实现检验结果互认,统一质控标准,成员单位之间建立远程医疗合作关系,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教学查房、远程专家门诊、远程病理及一些影像诊断等活动。
实行区域信息联网
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市(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系统等服务为基础,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区域医疗共享信息平台,建设市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市心电集中诊断中心、市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和市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真正实现区域内医疗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技术共享。
开展签约服务
依托有资质的专科医生、全科医生或基层医疗机构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采取签约服务模式,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健康管理等全科服务。落实签约服务责任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化管理和家庭医生负责制。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激励完善签约服务,通过签约服务和签约转诊,引导区域居民养成“有序就医、履约转诊”的习惯。
强化医保经办机构监管和服务职能
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医共体各医疗机构监管,按照宁德市统一的政策框架做好经办服务工作,按季度预拨资金到医共体,考核医共体的临床路径执行率、病人实际补偿比、市外转诊率等,并与基金年终结算挂钩,帮助医共体做好医共体外医疗机构的监管和市外住院病人的调查核实。
完善乡村卫生服务和管理一体化
市卫计局和市(县)乡镇两级医疗机构都要加强对村医的管理和技术培训,优化村医队伍,提高村医待遇,改善村医服务手段,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参保居民首诊应在与之签约的医共体成员单位就医。通过签约服务和签约转诊,引导区域居民养成“有序就医、履约就诊”的习惯。
实施范围
在市医管委的领导下,组建以福鼎市医院为牵头单位的福鼎市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开展试点,由市医院与前岐中心卫生院、嵛山卫生院建立紧密型的服务共同体、发展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由市医院延伸在桐山、桐城、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姥山中心卫生院建立学科联合体,开展专科合作。同时成立福鼎市医院(牵头单位)医共体理事会,作为医共体的决策机构。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7年12月底)。完成市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结对工作,制定医共体实施方案和章程,召开启动会,完成各医共体签约和挂牌等组建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医共体制定各自工作细则,合理建立合作项目,规范操作。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月-2019年2月)。对医共体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局、卫计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为成员单位的福鼎市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医共体理事会要在领导小组和医管委领导下,统筹推进医共体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市政策支持,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明确工作职责
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深入研究,明确责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解决医共体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共同推进医共体建设。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医共体实施工作,市发改局负责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统一规划,市财政局负责医共体原有的补偿和投入政策的落实,市编办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管理,市人社局负责配合做好医共体所需人员的聘用和流动管理的落实,落实城镇居民医保纳入改革的相关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协作,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起以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模式,引导参保城乡居民就医模式的转变,促进医疗资源合理使用,逐步实现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
加强舆论宣传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开展医共体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共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