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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桐江溪畔,流动着这样一支队伍——他们聚焦主业,保障有力,用热血筑起捍卫天平的铜墙;他们倾力服务,安抚人心,不执法槌却同样定分止争。他们就是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以“人民满意的法警队”荣誉称号的福鼎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近日,福建法治报的记者走进福鼎市法院,探访这支特殊警察队伍背后的故事。
“您好,请您出示您的有效证件。”
“您好,请到这边进行安全检查。” ……
8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福鼎市法院安检口,法警陈先泉开始了一天的工作。按照“逢进必检”的原则,他需要通过金属探测门、金属探测器、X射线检测仪等设备对进入法庭的所有当事人及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安检是进入审判区域的第一道关卡,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一件违禁品进入法庭,就有可能给所有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庭审秩序的维持带来隐患。”边说着,陈先泉边熟练地用探测器扫过当事人的衣物。
别看陈先泉如今能“玩转”这些“老伙伴”,5年前刚入队的他,却对它们颇有些不以为然。“上岗第一天,我甚至悄悄问过队长这些设备是不是真能派上用场,安检这么仔细有没有必要。”陈先泉不好意思地笑笑,“但队长告诉我安全无小事,我们做得多了,安全隐患就少了。”
2015年11月,在审理张某星等33人涉黑案件时,正是这种“安全无小事”的理念,为庭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保障。“这起案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鼎市第一起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多、涉及范围广,审理时间更是持续12天。从安检到押解再到看管、值庭,每个环节每个人是否都可纳入安全红线,谁都不敢保证。”该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周秦斌告诉记者,为了保证庭审环节不出错,12天时间里,该大队全员放弃休息时间,早起晚归,始终保持高度集中的精神确保庭审安全。慎微意识下,此次庭审警务保障任务以“零差错”圆满完成,受到群众广泛认可。
据了解,近一年来,该大队共安检17895人次,查扣物品46件,值庭527次,出警1233人次,实现了自1997年独立编队以来20年安全“零事故”。 他们是“处变尖兵”
“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款17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15年8月的一天,福鼎市法院对蔡某涉嫌犯诈骗罪、骗取票据承兑罪依法作出判决。听到判决结果,蔡某情绪失控,值庭法警当即将其控制住,避免蔡某做出过激的自残行为。
“你的家人都在庭上,看到你这样心里能好受吗?今天你要是出了什么事,他们怎么办?男人要有担当,做错了要能承担后果,更要学会改正,争取早些出来和家人团聚……”在法警倪守恩的耐心疏导下,蔡某的情绪稳定了下来。而这,只是该院法警大队日常应急处突的一个缩影。
为磨炼法警们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该院法警大队坚持“软硬兼施”:一方面建立预防机制,对庭审风险进行评估,并针对重大庭审活动制订详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另一方面苦练技能,制定详细训练规划,定期开展强化擒敌拳、警棍盾牌操、中长跑等封闭训练,并针对体能素质、现场劝解稳控、应急救治等开展大练兵活动,扎实提升硬技能。
2016年,在全省司法警察体能达标考核中,该院法警大队表现突出,赢得了考核组的高度肯定。
来源:福建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