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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 开展党政机关房屋资产信息统一登记的通知 鼎政办〔2017〕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房屋资产信息统一登记的通知》(宁政办传〔2017〕1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房屋资产使用信息统一报送、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o.1 登记范围
市直党政机关建设或使用的楼堂馆所及技术业务用房等土地、房屋资产。
市直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通知执行。
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及技术业务用房等房屋资产,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培训中心、技术业务用房,以及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党政机关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楼堂馆所,参照本通知执行。
No.2 工作要求
即日起,市直有关单位对本单位权属或使用的房屋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主要内容为单位机构设置情况、人员情况、房屋资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并填报《福鼎市党政机关房屋资产信息登记表》(表1-表4),以及总平面图、房屋资产楼层平面图(图纸应标注建筑尺寸,各办公室用房应注明人数、职务、使用面积)。
市公安局、卫计局、教育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等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汇总并统一报送下属单位的房屋资产信息的相关资料。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汇总并统一报送所属企业的房屋资产信息的相关资料。
各有关单位应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福鼎市党政机关房屋资产信息登记表》(表1-表4)、图纸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市财政局国资办进行汇总,之后由市财政局国资办上报市政府,联系人:王绍敏,联系电话:7825518,通讯地址:福鼎市古城南路98号5楼。
No.3 其他事项
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立即开展相关信息数据收集,按时报送。要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梳理情况,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并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对存在畏难、拖延办理情况的,我办将作为“1+X”专项督查线索移送市纪委。
本次工作中存在的特殊疑难问题,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同我办进行反馈,确保该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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