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福鼎交警:车辆加装遮阳伞、雨棚的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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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0 21: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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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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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治理福鼎路面超标电动车乱象
福鼎交警对重点路段
开展
二轮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
非法加装遮阳伞专项整治行动

……

对于非法加装遮阳伞行为
福鼎交警毫不手软
当场进行拆除和没收
并向驾驶人讲解相关交通法律法规
指出加装遮阳伞的危害性
最后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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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里,肯定有人会说
遮阳伞可以遮阳挡雨
这么方便
哪碍到人了?



对于这种说法

我们看看

相关法律法规怎么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章第16条第1项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第1款规定: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接着,论坛君用超标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的危害,警醒那些认为“不碍事”的人。





☑ 加装遮阳伞,遮挡了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的部分视线,在转弯的时候后视镜内看不清楚车后情况;


☑ 改变了摩托车电动车原有的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易导致摩托车电动车“飘来飘去”,驾驶员往往因不能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


☑ 遮阳伞加装在摩托车电动车前部,无疑是一把“利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这把“利剑”很容易刺伤驾驶员的心脏或者颈部;


☑ 由于高度宽度增加容易影响其他人的安全。




说在最后


方便重要,还是安全重要?这不言而喻!


论坛君真心希望福鼎小伙伴们,别再为了一时的方便,而伤了自己,或者伤了别人,都得不偿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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