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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机关高压打击下 曾经轰轰烈烈的“按摩服务”已经远去 福鼎的相关服务行业也靡靡不振 想不到仍然有人顶风作案 而且是在星级酒店,暗设卖淫窝点
2016年3月26日至3月28日间,被告人潘某镯伙同他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艾某等人的身份证件信息在福鼎市桐山街道某酒店内登记入住数个客房,采取统一提供食宿及卖淫用品的方法,组织管理多名卖淫人员在该酒店客房内以单次性服务400元至450元不等的价格从事卖淫活动,并招募被告人潘某进及同案犯罗某、张某、柳某(均已判刑)等人协助该场所卖淫活动。
❶ 被告人潘某镯招聘并安排各层级管理人员,确定收费标准和分成比例,建立并主管整个卖淫组织的运营。
❷ 被告人潘某进负责在酒店楼下望风及帮忙购买该卖淫组织人员生活用品等事宜。
❸ 同案犯罗某负责安排卖淫人员供嫖娼人员挑选、管理房卡、安排卖淫房间、记钟及收取嫖资等事宜。
❹ 同案犯张某、柳某负责联系并接送嫖娼人员到酒店客房。
● 2016年3月28日晚21时,福鼎市公安局依法对该酒店,被告人潘某镯登记的上述客房进行检查,当场查获黄某等8名卖淫人员及朱某等3名嫖娼人员,抓获同案犯罗某、张某、柳某,并查扣作案工具手机3部、避孕套187个,并从罗某身上查扣当晚嫖资900元。
● 2017年2月7日,在福鼎市桐城街道某酒店二楼内,被告人潘某镯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 2017年4月27日,被告人潘某进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主要罪行。
被告人潘某镯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招募、管理招揽卖淫、嫖娼人员,以他人信息登记入住酒店客房为固定卖淫场所,招聘并安排同案犯罗某、柳某、张某等各层级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卖淫、嫖娼人员的招募、管理、招揽、引领、嫖资结算,确定收费标准和分成比例,建立并主管整个卖淫组织的运营。被告人潘某镯系本案卖淫组织的主管者,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
被告人潘某进明知他人组织卖淫,仍受雇成为本案卖淫组织工作人员,提供望风、购买日常用品等协助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有人说 这不就是福鼎的休闲会所 你告诉我福鼎哪个酒店不涉黄 希望不要一竿子打死所有福鼎酒店 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监管力度 打击这些非法卖淫的团伙 还福鼎一片“绿色”的土壤!
来源:福鼎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