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杂谈] 离婚了却不付抚养费,法院判决继续支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7-22 18: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x

小来和小筱夫妻二人
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孩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
双方约定女孩由父亲抚养
母亲必须支付抚养费
直至女孩成年
但小筱仅支付两个月抚养费
便不再支付
于是
两人的孩子诉至法院
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
代理其行使诉讼权利
要求孩子的母亲立即支付
拖欠的抚养费及后续抚养费
庭审中
小筱提出在2017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实施前的抚养费
已过诉讼时效
法院认为
小筱与小来在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已进行了约定,该约定的内容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应属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小筱作为未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按约定负担子女抚养费。其中小筱关于2017年10月1日前的抚养费已过诉讼时效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故法院判决:小筱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及后续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成年。
福鼎论坛,福鼎人上福鼎论坛,福鼎第一人气社区,福建社区100强尽在fuding.c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