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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经营窝点就藏在这个小作坊内。 日前,福鼎市点头镇与市安监局联合执法,查处了点头镇辖区内1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窝点,当场查封扣留4吨左右待售甲醇。 当日,点头镇组织安办、派出所、工商、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巡查中发现在位于点头镇山柘村原国道104线旁的一处一层简易砖木结构小房屋内非法储存甲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现场巡查执法人员迅速与福鼎市安监局取得联系,该局立刻组织工作组赶赴现场。在这间不足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房屋内,执法人员发现这里放置了4个用于非法储存的大型塑料圆桶,低矮的楼层底下及塑料桶边上各安置着一台捣装甲醇用的抽水泵,屋内乱拉着电线和水管等作业设备。据现场巡查执法人员介绍,目前这4个大型塑料圆桶只有1个桶内装有甲醇,有4吨左右。 笔者在现场发现,该储存点内的4个大塑料桶、2个小塑料桶把仓库空间挤得满满当当的,现场没有设置任何消防、防雷、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相关设施,完全不具备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执法现场,当事人张某也未能提供储存危险化学品相关的合法证照。 为确保安全,执法人员对甲醇进行取样和检测的同时,当场对仓库进行查封,将尽快实施安全转移处置。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执法人员表示,甲醇是一种无色透明有毒易挥发性液体,燃点为80度,属于甲类火灾危险性物质,贮存不当或发生泄漏都可能引起燃烧引发爆炸,是一个毁灭性的“定时炸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来源:宁德网(朱乃章 洪桂团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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