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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阳西昆祭孔典非遗小档】 2010年3月,福鼎管阳西昆祭孔典礼入选第三批宁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西昆村是省级历史文化名村,有众多独特的风俗,做为江南第一孔姓后裔村,祭孔典礼成为西昆村的文化特色,已列入宁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往西昆的车循着山道行进,一股夹杂着青草味儿的凉风袭来。管阳西昆村,位于福鼎与柘荣交界之地,曾是福州、福安、霞浦、柘荣等地与浙南往来的交通要道之一。全村有480户,共两千多人,而孔姓就有百来户,六百多人。据《孔姓家谱》所述:孔子第五十五世孙名克伴,明洪武元年(1368)征克福建,世袭右卫总旗。其后裔希顺袭补福建建宁右卫。永乐二年(1404)改屯长溪(治在今霞浦)柘洋里(今柘荣)。康熙年间,孔子第六十四世孙孔尚荣、孔尚志兄弟迁居福鼎县十七都西昆村,发展成至今的孔子后裔聚居村。 西昆是寻常又不寻常的村落,寻常在它就是我们日常所认知的村落,丛生的芳草,相闻的鸡犬,还有质朴闲聊的村人。而它的不寻常在于可以明显感知到一种气韵,一种厚重,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岁月底蕴。古庙与百年古厝错落分布,石板草泥路穿插其中,田野阡陌纵横。尤其是灰白斑驳的古厝外墙,爬满了薜荔,晒落了一地的碎光,晃荡了时空。 这里留下多处传统古建筑,孔氏家庙是其中之一,祭孔典礼就在这里举行。西昆的家庙坐西朝东,始建于顺治甲午年(1653),正如《论语》所言: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古人建筑讲究中轴对称,以寓方正威严之意,孔氏家庙中轴展开,外墙岩石叠磊,屋檐飞展,气度俨然,让人油然而生一种任岁月变迁、我自岿然不动的气魄和骄傲。现今孔庙的前面是一个大广场,正面对着这里的最高峰狮子山。大门石构,正中门楼书写“孔氏家庙”。大门旁一对石狮子,再两旁立有清光绪癸巳岁贡孔广敷等的旗杆石夹。跨进家庙大门,昂头可见到清乾隆皇帝钦赐的“至圣裔”金字牌匾。家庙内有戏台,戏台顶的藻井呈八角形,雕刻精美。正厅是族内重大活动的主要场所,面阔五间,进深四柱。正中为2006年刚立的孔子像,像前有香案。孔子雕像映着灯光,面容光洁,他的神圣让人产生敬畏感。 祭孔是华夏民族为了尊崇与怀念至圣先师孔子而举行的隆重祀典,可追溯到公元前478年,最初祭孔每年只有秋季一次,后增为春秋二次。后来,人们又在阴历八月二十七日(相传为孔子诞辰)举行大祭。典礼开始,高喊:启户。家庙金铆红漆大门缓缓打开,锣一声长鸣,钟鼓震荡,见祭师们先鱼贯而入,其后他人紧随其身,像走进一个礼乐和鸣的理想王国。参加祭孔的西昆后生们穿戴红、黄、蓝、绿、橙等各色明朝服饰,每九人一排,共九排(意九九归一)组成“孔子巡游”方阵,整齐地站在孔庙殿前。众人按照辈分排序入庙,卑者在前、尊者在后,年老在前、年幼在后,各有路灯前引,大家步行至孔像前,众人归位,钟声静止,而后钟鼓笙箫齐奏。其音乐不同于流行乐的轻薄,摇滚乐的喧闹,它有着交响乐的庄严,古典乐的典雅,还有民乐的古韵,不由静心生敬,敛容去躁。 祭孔仪式时,主祭师洒水,其他祭师敬献贡品,而后族人代表依序敬香,再由主祭师念诵祭文“圣人圣人、至圣至诚、大玉成殿、金榜题名,宣王宣王、尚德高堂、文章郁郁、道德洋洋,统论三纲、品节五常、天地同久、日明同光。”夹杂了方言声腔的颂声,加之祭文乃四字骈文,让人单从耳听很难感知祭文内容,但仍能从那祭师的高腔肃颜和骈文独有的韵律中,感受到族人对先祖先师的尊崇和敬仰,和身为其后人的自豪和自信。 祭孔的最重要仪程是三献礼,主祭人要先整衣冠、洗手后才能到孔子香案前上香鞠躬,鞠躬作揖时男的要左手在前右手在后,女的要右手在前左手在后。所谓三献,分初献、亚献和终献。亚献和终献都是献香献酒,程序和初献相当。初献帛爵,由正献官将帛爵供奉到香案。其后,祭师们正衣冠,洁手后,上前献帛爵和香酒,众人各行五鞠礼。俯身跪拜间才知道知与感二者之异,纵使书中如何描绘孔子于华夏文明的影响力,祭孔仪式如何庄严肃穆,但只有身临其中,才能感受孔式族人对先祖的尊崇,感受华夏儿女的寻根归根情结,感受那穿越千年而来的文化厚重。 最后敬献祭舞,舞毕再行跪拜礼,礼成,众人依序退散,秩序俨然,规整如书中所述。《论语》中孔子对正卿季氏“八佾舞于庭”的愤怒,孔子对礼乐秩序的严格要求,目的通过重建礼乐,达到感化人心之目的,进而实现礼义完备的仁爱理想国。而孔氏族人以他们对仪式尽善尽美的完成方式,来传承先师孔子的理想,表达对先祖孔子的敬虔,值得赞颂与学习。孔氏家庙的祭孔,一扫喧哗骚乱,整个氛围安静肃穆,让人不由整衣正颜。 如果你有幸来到西昆,亲身感受庄严肃穆的祭孔仪式,也是一次灵魂的洗礼。依着柱子坐下,先看着孔子作揖慈颜,再望着青瓦屋檐,最后闭上双目,闻着檀香余味,任人群往来,神游天外。 (作者:冯文喜、刘敏)
文化遗产是先人留下的无价之宝,是历史的见证,是历史的再现,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是我市建设滨海旅游工业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软实力。根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安排,市政协教科文卫体与文史学习委组织部分委员对我市的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到太姥山、点头、白琳、硖门、沙埕、管阳等乡镇,实地查看13个文物单位,走访2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就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情况与相关部门、民间组织以及政协委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展开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本级文物保护单位48处,其中省级11处。省级历史文化名村3个、XX市级历史文化名村2个。馆藏文物232件(个)。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完成17个乡镇的文物普查和沿海史前遗址调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389处,新发现269处,复查120处,同时采集、征集实物697件。发现了具有重要文化和学术价值的棋盘山遗址和后门山遗址,面积达5.1万平方米。制订了马栏山遗址群保护规划方案,经省文物局论证并获通过。 我市现有沙埕铁枝、白茶制作技艺、硖门瑞云畲族四月八牛歇节三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福鼎饼花、佳阳双华畲族二月二会亲节、提线木偶戏、前岐马灯四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桐山打拾锦、贯岭排头提线木偶戏、桐山民间剪纸、(前岐、点头)妈祖庙会、管阳西昆祭孔仪式、店下寺前鱼灯、太姥娘娘传说、福鼎民间山歌等共25项,涵盖传统戏剧、民间音乐、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民俗等5大类的福鼎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名,其中1人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几年来,全市文化工作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努力营造全社会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的氛围;积极开展文化遗产普查和各级别、各类别的文化遗产申报,使得文化遗产保护初见成效;开展丰富多彩、形式不一的民间民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业余生活,促进了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有较大差距。
二、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存在问题
1.对文化遗产价值认识不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不强。全社会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度不高,在公众甚至部分领导干部中对文化遗产的科学价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不了解,对文化遗产的显性价值和潜在价值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应有的保护传承观念。目前我市尚未出台有针对性的长效的工作机制以激励保护文化遗产,没有具体举措使文化遗产得到较好的传承。特别是对于文化遗产濒危程度高的品类,从传承人和资料的搜集、整理等方面的保护措施都不到位,大部分是处于自觉状态,如灵峰寺的部分唐、宋代石雕长期遭受雨水侵蚀,有的已经出现了风化;翠郊古民居多处遭受白蚁侵食。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随意地破坏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 2.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队伍力量薄弱。我市现有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量薄弱,编制和人员不足,缺乏专业人士。专业管理机构尚未形成,并且缺乏自上而下的规划管理。基层文化协管员没有得到有效培训,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于一些民间传统的手工艺制作费工费力,致使参与者不多,传承人匮乏,尤其是年轻一代更是鲜有问津者,如畲族服饰刺绣手工技艺现只有1位60多岁的老人能掌握,目前面临技艺失传的危险。各民间艺术的传承人断层、年龄老化现象严重,从事民间艺术研究的人才奇缺,培养新生代传承人难度大,民间艺术文化的传承人在人才资源上已经出现断层。 3.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经费投入不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日常需要,特别是对特色文化、传统手工技艺、古民居等缺乏专项保护资金,而是主要依赖当地向上要一点、群众集资一点,以解燃眉之急。例如,管阳西昆大厝在“桑美”台风中,遭受重创,损毁严重,由于资金问题一直无法得到修缮;沙埕镇每年都要花费30多万用于铁枝的制作、表演这项民俗活动,但由于没有展示厅和适当的存放处,每年活动后就不得不拆解,铁枝一经拆解就变成一堆破烂铁,费时费力又费工,造成很大的浪费。 4.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城镇化建设之间存在突出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方兴未艾,一些古建筑、古村落在这个过程中经常受到建设性破坏,如始建于唐大历年间的潋城村,现在已是面目全非。大型工程建设也常常涉及地下文物。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时有发生,许多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遗产濒临消亡。大部分处于野外的文物,极易受各类自然、人为因素破坏,文物损毁较严重,保护前景不容乐观。 5.文化遗产重申报,轻保护传承,与经济结合度不高。 几年来,我市文化遗产各种各类别的申报工作轰轰烈烈地开展,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分别列入国家级、省级、XX市级的文化遗产名录和文物保护单位,但这项工作出现重视申报,把申报某级别的文化遗产当成工作业绩,而对申报成功后该做什么、怎么做,考虑较少。现有的文化遗产潜在价值没有被看到,而被某些地方利用得很娴熟的文化产业在我市还处于探索阶段,文化遗产与经济结合度不大,文化遗产的内在魅力和潜在价值没有真正得到利用。
三、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对策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意识 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认识。要坚持文化遗产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方针,切实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要主动、积极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类文博单位的宣传优势,持续普及与文化遗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增强人民群众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意识,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并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氛围。 2.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市政府要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要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管理业务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做到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有所增长。同时,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在政策、措施上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捐赠,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经费投入机制。要突出保护重点,对濒危的国家级和省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应采取措施,立即进行抢救,恢复原状;对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促其发扬光大,不断创新,服务社会。要加强对传承人的资助,给予民间艺人生活补助以及必要的传承经费,使民族民间文化得以薪火相传。 3.健全管理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我市文化遗产较多,加强管理必须要有一个健全的机构和一批热心保护文化遗产事业的管理人才和专业人士。要增加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编制,吸收那些真正热心于文化遗产工作和文化素质较高的人才。各级政府应依法承担起管理辖区内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工作职能,尽快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协调机构,并建设一支专职管理队伍。要采取进修、短训等方式,对现有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以满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急需。要加强全市文化协管员队伍建设,调整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积极鼓励民间人士加入到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传承工作中,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4.加强经济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在保护传承好文化遗产的前提下,应妥善处理保护传承与经济建设、城市发展、人民生活需求的矛盾,依法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纳入城乡建设规划,通过规划编制,科学定位,明确保护传承利用的发展方向。城乡建设中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在项目审批前一定要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纠正在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新农村建设中将重点保护的地段、传统街区成片拆除,随意改变古城、古镇、古村街巷传统格局等违法行为。 5.充分做好文化遗产的利用 首先,要处理好申报、保护、传承的关系,申报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良好契机,重申报、轻保护传承,对文化遗产有害无利,文化遗产迟早会灭亡失传。其次,保护传承的方式应根据不同情形、不同对象,实施不同方案。对于有价值的原始状态、不可再生、不能复制的文化遗产,要确保其历史文化价值和生存环境的优化,尽量做到“原汁原味”、“原生态”,对于可以复制并能市场经营的文化遗产可实施“创新开发”的保护思路。再次,我市文化遗产资源较为丰富,较具地方特色,宣传、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充分发掘文化遗产资源,整合文化遗产资源,努力实现从文化资源向文化产品的转化,精心打造文化产品和各种载体,形成具有影响力和品牌号召力的文化产品,提高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产业化程度,为我市旅游业服务,发挥文化遗产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打造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软实力,真正将保护传承文化遗产与经济建设相结合,造福福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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