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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日前,宁德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梳理了2015年全市消费者对汽车及汽车零配件、汽车修理等方面的诉求信息。据统计,2015年共受理汽车类咨询、投诉、举报223件,其中投诉101件,与2014年的96件基本持平。
数据显示,汽车类投诉涉及售后服务61件,占比60.4%;合同问题29件,占比28.71%;另外质量问题6件、其他问题5件,共占比10.89%。其中,热卖车型加价提车乱收费、“三包”服务落实难、购车承诺兑现难等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
“三包”服务落实难
对于汽车出现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在维权时经常面临举证难、鉴定难的困境,同时,汽车售出后出现问题,部分经销商常找各种理由推诿责任。
家住福安的杨女士2014年12月在东侨某车行购买了一辆大众汽车,2015年“十一”期间更换了座后门的中控,在从宁德开回福安的路上发现副驾驶的门和左后门都无法关闭,杨女士要求车行保修,但车行认为不是自身问题拒绝保修。后经12315工作人员调处,车行同意调配件对杨女士的车进行保修。
同样是福安的消费者,市民阮先生则反映2015年6月在福安某车行购买一辆10万多元的汽车,交车时车行告知车前门被刮擦,给予便宜1000元,阮先生同意了。一个月后,阮先生发现车后门有油漆做过的痕迹,且有生锈痕迹,怀疑这是二手车。与车行交涉时,车行表示给予免洗一年的优惠,阮先生对此不满意,要求换车。福安执法人员召集车行负责人与阮先生共同协商调解,阮先生要求赔偿1.5万元,车行不同意,双方协商无果,最终,阮先生表示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变相加价乱收费
汽车销售过程中,变相加价乱收费现象亦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某些经销商对热卖车型擅自加价,甚至巧立名目乱收费,如设立金融调查费、评估费、检测费、服务费等。2015年7月,福鼎张先生在某车行购车,商家对张先生看中的2014款自动迅悦版荣威350报价99700元,经过协商,同意优惠两万元。7月16日签订汽车买卖协议,合同约定裸车价格76700元,张先生支付5000元订金。此时商家表示需要加价1万,双方再次协商约定张先生再支付5000元购买多功能方向盘、一键启动装置。但第二天商家又以报错价格为由,表示协议不生效,一定要求加价1万元,否则解除合同。张先生认为商家出尔反尔,严重侵害了自身权益,遂投诉至12315。经福鼎12315工作人员组织双方现场调解,商家同意送给张先生1680元红包,并就没有及时与其沟通表示歉意,取得张先生谅解。
车险“被”指定
接诉过程中,不少消费者反映,到4S店贷款买车,不仅遭遇车行“指定保险”,而且还款结束后还拒不退还押金。市民王先生2014年在某车行购车,与商家约定第一年保险在该商家处购买,第二年第三年可以到其他保险公司购买。目前一年时间已到期,商家却不让王先生到其他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且绑定强制消费第三者责任险以及附件专厂专修,王先生认为不合理,要求商家退还1万元的押金。经东侨12315工作人员调处,商家表示愿意退还部分押金,其他事项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购车承诺兑现难
部分车行销售人员为增加订单数量,往往采取虚假口头承诺、夸大性能宣传等手段招揽顾客,在消费者交纳订金后,又以各种理由拒不兑现承诺。消费者若是维权意识不够的话,经常会因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而遭遇侵权。
2015年1月20日,市民陈女士拨打12315电话投诉。她于1月10日在东侨某车行订购新福克斯1.5红色两厢轿车,车价11万8千元,预付订金3000元。购车时,商家承诺若陈女士月底前提车的话,将赠送全车贴膜、脚垫、挡泥板、后备箱垫、真皮坐垫、方向套、底盘装甲、靠枕脖枕、导航、倒车影像、蓝牙电子狗以及两次保养。而等陈女士提车时,商家却告知如果赠送导航就不送其余物品。东侨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介入后,双方表示将自行协商解决。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时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在交纳订金前与车行签订好购车协议,尽量对车辆价格、型号、交付时间、优惠条款、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约定,切实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