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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熙攘攘的人群,密密麻麻的车流 这是每一个城市都有的街景 但在福鼎,却多了一些特色——电动车流
不管是太阳当空照 还是清明时节雨纷纷 还是傍晚,洗过澡,骑着电动车 载着你的情侣,迎着风 这感觉~~啧啧,论坛君都是好生羡慕啊!!! 在福鼎,电动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电动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方便 给我们造就了许多的便捷通道 但就在近几年 福鼎电动车违法交通规则的案例越来越多 现在对电动车的整治出来了 让我们来看看如何避免被罚?
福鼎市城区超标电动自行车 登记挂牌工作于2016年3月10日结束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近期 交警大队开始对城区超标电动自行车 通行秩序进行专项整治 重点对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 未戴头盔、闯红灯、超员、加装太阳伞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无牌等
为密切配合超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及良好的宣传氛围 提高市民知晓度 连日来 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城区重点路口、路段 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行车安全 争做文明交通参与与 民警按照“宣传先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向过往群众讲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不逆向行驶、佩戴安全头盔等 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一根据《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第三章 登记管理 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后,超标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根据《宁德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第四章通行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在过渡期内,在道路上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除了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还要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驾乘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头盔;
(二)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不得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
(三)应当按照规定悬挂临时号牌并随车携带临时行驶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四)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关于两轮摩托车通行的规定。在已划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机动车道最右侧行驶;在未划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车行道最右侧行驶,并与相邻或者前方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还要注意避让行人;
(五)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但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30公里的,不得超过该限制时速;
(六)通过交叉路口,有交通信号的,应当遵守交通信号;没有交通信号的,应当减速慢行;
(七)应当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正确使用灯光,不得逆向行驶,不得突然猛拐;
(八)超标电动自行车载人只限1人;载物的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
(九)应当在规定的地点有序停放;未设置停放地点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十)不得安装遮阳伞、挡风被等影响交通安全装置。
违反以上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规定: 在过渡期内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违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规定的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元罚款
违法未处理将影响驾驶证申领等业务如果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 违反以上通行规定 没有到交警部门及时处理的 将会对以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造成影响! 不过最后还是一句话最重要 骑行电动车千万不要违章!同意你就转!
来源:福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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