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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啦 招生啦 招生啦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
请 往 下 看
壹桐北中心小学2016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16年我校一年级招收对象为: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的符合招生原则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2016年我校新生招生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公开、公平、公正”、“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三、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办法1、户籍关系在我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确认时间为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的适龄儿童免试入学。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1)父母或父母一方及子女户籍在招生片区内,且实际居住本招生片区的,即“两证统一”:户籍证(适龄儿童与父母或住在片区内的父母一方同一户籍的)、房产证(或能证明是自家房产的有效凭证)。(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并在本片区实际居住的。(3)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在本片内的居住房被拆迁,并具正式或有效证明属原地安置,现在片外暂时寄居的。3、片区内适龄生送审材料的要求:A、户口簿及复印件【户籍复印件为“带有住址的户主(首页)+儿童”合印在一张A4纸上(还需户籍地派出所盖红章)、“父亲身份证(正面)+母亲身份证号(正面)”合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两张各2份】。盖章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金九龙大酒店对面的国土资源局二楼)。 B、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备好材料送审,逾期原则上不予保留学位。C、家长于6月26日前扫描“桐北中心小学2016年一年级新生信息采集表”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招生办法1.符合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直接申请入学,申请时间截止2016年7月3日,逾期不予办理。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范围:(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本单位证明、支前办证明、官兵证及户口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子女(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经贸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和社保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3)港、澳、台胞及华侨子女(需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6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5)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6)我校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我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申请人应提供送学校审核的材料如下:(1)《入学申请表》(由学校印制提供),领取申请表时、请家长扫描“桐北中心小学2016年一年级新生信息采集表”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2)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复印件为“带有住址的户主(首页)+儿童”合印在一张A4纸上(还需户籍地派出所盖红章)、“父亲身份证(正面)+母亲身份证号(正面)”合印在一张A4纸上,以上两张各2份】。(3)新生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其父母在我市城区务工证明(村居经办人要签名并附联系电话)。(4)(三选一)A、房产证明(房产证或正规购房协议);B、务工证明(辖区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或用工单位证明);C、暂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辖区暂住证或房屋租住证明(房东提供证明:含租房协议、门牌证、房东签名及其联系电话)】。(5)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提供暂住或租住证明。(6)诚信承诺书。(样书由学校提供)
四、招生时间安排 1、2016年6月初到各幼儿园摸底,调查片内适龄儿童情况。 2、2016年6月25日前,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安排。2016年6月底确定片内生人数。 3、2016年7月1日-3日,审核本片区适龄儿童。 4、2016年7月14日至7月16日(3个工作日)非片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学校提供必备材料,并完善一年级新生异地入学申报手续。 5、2016年7月19日至7月20日(2个工作日)学校集体研究审核非片区学生材料,确定接收学生名单。 6、2016年7月24日-26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非片区学生造册登记工作结束,随同片内生陆续发给入学通知书。 7、2016年7月30日,新生造册上报,新生招生工作结束。 8、2016年8月30日一年级新生报名注册。 9、2016年8月31日旧生报名注册。 10、2016年9月1日全校开学上课。 11、2016年9月2日至9月4日审核部分转出、入学生,并造册上报教育局,规范先审批后入学的手续。 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0593—7854437 经办人联系电话 倪其龙:13959348567/陈先良:13559601997 福鼎市桐北中心小学 2016年6月12日
贰福鼎市山前中心小学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小学招生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保障我片区每一位适龄儿童都能依法按时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福鼎市教育局2016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鼎教初[2016]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2016年小学新生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公开、公平、公正”、“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在确保完成户籍在本片区适龄儿童入学后,挖潜扩容,招收符合规定的非片区的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招生对象 1.户籍关系在本片区年满六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及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可自主选择山前中心校区或滨江校区(原十六中)就读。 2. 山前中心校区在收完以上两种适龄儿童后还有招生计划余额的,余下名额按以下“招生办法”接收非片区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在山前中心校区招生计划数满额后,其他非片区的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到滨江校区(原十六中)入学,按滨江校区招生计划数收满为止。
三、招生人数 根据《福鼎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城区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鼎教初[2016]19号),今年山前中心校区招生计划数为300名,滨江校区招生计划数为300名。
四、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办法(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本片内学生安排山前中心校区入学,也可直接申请到滨江校区就读)1.父母或父母一方及其子女户籍在山前片区内(确认时间为入学当年的5月30日前)。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户籍在本片区,并在本片区实际居住的。3.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在本片内的居住房被拆迁,并具正式或有效证明属原地安置,现在片外暂时寄居的。(二)非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办法1.符合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山前中心校区办理入学手续。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范围如下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提供本单位证明、支前办证明、官兵证及户口薄原件复印件)。(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子女(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经贸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和社保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3)港、澳、台胞及华侨子女(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薄原件复印件)。(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6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5)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6)山前中心小学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7)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根据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贸企业“绿卡”服务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鼎政办(2013)79号】精神,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经贸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户口簿和社保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山前中心校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可依次按以下条件持在本片区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校区申请登记(在以下条件中,满足前一条件申请人登记时,申请人数未达到中心校区招生计划余额的,方可依次考虑具备下一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的申请)。若申请人总数未超过山前中心校区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总数超过山前中心校区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公开摇号方法录取。公开摇号未录取的和剩余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在滨江校区就读,按招生计划数收满为止。如果到滨江校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总数超过滨江校区招生计划数的,也依次按以下条件按上述摇号办法进行招收。(1)在本片区居住的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子并有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2)在本片区居住的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子但无房产证的(需提供以下三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①房契或购房协议②门牌证③水电费缴纳凭证); (3)在本片区居住的适龄儿童父母办厂或开店(需提供当年5月30日前的法人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在本片区暂住或租住的适龄儿童(暂住的需提供当年5月30日前住址为山前街道的暂住证与复印件;租住的需提供以下四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①房屋租赁协议书②房东房产证或购房协议③水电费证④房东诚信承诺书);(5)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本片区务工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劳动保险凭证或在本片区务工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五、招生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1.山前中心小学于2016年6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 2.2016年7月1日—5日,山前中心小学接受并审核片区内适龄儿童相关材料,需提供材料: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复印件为:“首页户主+儿童”、“父亲+母亲”各一张),复印件需公安部门(办证大厅)盖印确认。 第二阶段: 1.2016年7月10日至7月16 日(7个工作日),非片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山前中心小学提供相关材料(其中包括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2016年8月1日,山前中心小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其他非片区学生相关材料审核及造册登记工作结束。若需摇号,摇号时间视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待摇号确定就读本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后随同片内生陆续发给入学通知书。 3. 2016年8月30日新生登记注册,8月31日完成旧生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六、注意事项 1.根据闽教基[2007]77号、闽教综[2009]16号和宁教初[2009]10号文件精神要求,小学招收新生一律免试入学,对于计划内的余额招满为止。小学一年级杜绝不及龄儿童入学。 2.在规定时间未送审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各类适龄儿童入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本校资格。 本方案解释权归属山前中心小学 。
福鼎市山前中心小学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叁实验小学2016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根据福鼎市教育局关于《福鼎市教育局2016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鼎教初[2016]20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户籍关系在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在接收本片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后未满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先行安排政策性照顾的特殊人员适龄儿童入学,再接受在本片区内工作、长期居住人员的适龄儿童的申请登记,申请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采用电脑摇号录取。
二、招生对象 属于本片区户籍或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本片区适龄儿童(以下可简称“学童”)均须登记入学。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医院出具证明、桐山街道办事处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备案。
三、招生办法 (一)本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办法。户籍关系在实验小学招生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确认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前,之后迁入的视同片区外适龄儿童,需参加电脑摇号)。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页、学童父母所在页)、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出具的户籍证明。其中,属因国家建设需要被拆迁后统一安置的,由安置单位开具证明并由法人代表签字。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持上述材料,即日起到学校教导处登记。经过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者可入学。(二)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的招生办法。在接收本片区适龄儿童入学后,若未满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以下人员经审核后可不参加电脑摇号,先行安排报名入学。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提供由本单位盖章、福鼎市支前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或证明原件,官兵证、结婚证、学童出生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每页均加盖户籍章,学童与军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子女。提供由所在企业盖章、经信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企业主营业执照、企业2015年全年和2016年上半年的完税证明和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每页均加盖户籍章,学童与企业主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3.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提供由宁德核电公司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5年全年和2016年上半年的社保单据、高管(或高专人员)2015年全年和2016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每页均加盖户籍章,学童与高管或高专人员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4.港、澳、台胞及华侨的子女。提供侨联或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学童与父母、监护人关系的公安机关证明原件,学童父母护照、监护人户口簿、适龄儿童居住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监护人和学童须居住在福鼎城区三个办事处(即监护人户籍关系在城区或能证明其在城区工作、居住的相关证件)。5.烈士子女。提供民政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每页均加盖户籍章,若户口簿里已注销烈士户口的,须提供能确认学童与烈士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6.实验小学正式教职员工子女。 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本类人员于2016年6月26日-30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导处登记。经过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者可入学。(三)须参加电脑摇号的非本片区适龄儿童的招生办法在前两类人员入学后,若还未满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以下人员可予以登记,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参加电脑随机摇号。1.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提供由所在企业盖章、经信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企业主营业执照、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5年全年和2016年上半年的完税证明和社保单据、高管(或高专人员)2015年全年和2016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学童与高管(或高专人员)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相关证明。2.实际住房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但户籍不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半年水电费发票、社区证明原件(需社区书记签字)。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每页均加盖户籍章,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门牌证、户口簿等证件的持有人姓名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3.在本片区内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的子女。提供工作调动介绍信、在职工作人员信息卡片、2016年1-5月份工资花名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法人代表签字)。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每页均加盖户籍章,学童与单位干部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相关证明。4.在本片区内经营实体店的业主子女。提供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工商局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核发的免税核定书)、店面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业主所在页,每页均加盖户籍章,学童与业主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相关证明。5.在本片区内长期租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租赁协议、房东诚信承诺书、房东近半年水电费发票原件,房东房产证、门牌证、学童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原户籍地村(居)委会证明原件(需村、居书记签字)、租住地社区证明原件(需社区书记签字)。其中,学童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每页均加盖户籍章;房东房产证、门牌证、水电费发票等证件的持有人姓名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6. 户籍关系于2016年5月31日以后转入本片区的适龄儿童。 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出具的户籍证明。本类人员于2016年7月1日-7月3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登记,经审核后公示。若公示后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以直接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余额的,则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的方法录取;电脑摇号未录取的,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定于7月20日上午9点在实验小学东校区一楼进行现场电脑摇号。
四、注意事项 1.户口簿复印件第一张内容为户口簿首页和学童页,第二张内容为父母双方所在页,若属单亲,第二张可只复印父母一方。每一张均要加盖户籍章。 2.材料统一装在透明文件袋中送审。 3.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4.严肃招生纪律。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有价证券和微信红包等礼物,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 5.严控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逾期者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由学校收回。 6.严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8:30-11:00 15:00-17:30 福鼎市实验小学 2016年6月20日
肆实验福鼎市龙山小学2016年新生招生方案 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我市教育局《福鼎市教育局2016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鼎教初〔2016〕20号)的文件精神,严格按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现就2016年秋龙山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对象:本招生片户籍或暂住在本招生片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名额: 本校新生名额为4个班,每班50人,计200人,招满为止。
三、招生范围: 1.龙山北路及龙山小区。 2.龙山中路至下龙山小区、龙山支路。 3.洋垱小区、洋中小区、石湖小区。 4.龙山南路。
四、需提供的材料: 1.本校招生片区:新生户口本、新生监护人相关信息材料(户口本或身份证)。 2.非本校招生片:新生户口本、新生监护人相关信息材料(户口本或身份证)、能有效证明已在本招生片区内生活的有关证件(房产证或购房协议,营业执照或务工证须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满一年以上的,市区劳动保险凭证、市区暂住证等)有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 1.2016年6月25-29日:①户籍在本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审核登记。②就读龙山幼儿园大班的适龄儿童审核登记。 2.2016年7月1-7日:非本校招生片区范围适龄儿童审核登记。 3.2016年7月27-28日:家长到校领取通知书(如无来领取,视作弃权,不保留名额)。 4.2016年8月30日:新生报名注册。 5.2016年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福鼎市龙山小学 2016年6月13日
伍慈济小学2016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依据福鼎市教育局《鼎教初[2016]20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拟订2016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2016年新生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按教育局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优先招收户籍关系在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在指标数还有空余的情况下,有条件招收户籍关系非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按鼎教初[2016]19号文,我校2016年秋季招生计划数为6个班,合计招收新生数300人。
三、招生对象 本片区内户籍或暂住在本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适龄儿童招生办法1.户籍关系在本片区范围内(确认时间为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的适龄儿童免试入学:户籍关系在以下村(社区)的为本片区招生范围:玉塘村、丹岐村、岩前村、五里牌村、外墩村、富阳路以南(双号)、天湖大道、玉龙路、玉翠路。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1)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2)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在本片内的居住房被拆迁,并具正式或有效证明属原地安置,现在片外暂时寄居的。(二)非本片区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在收满本片区适龄儿童,但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前提下,余下名额按所提供有效证明及本校招生时间节点安排顺序,分批次招收非本片区适龄儿童,招满为止。非本片区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1)新生户口簿;(2)父母(或一方)在本片区内生活或工作的有效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如下(至少具备其中一样):房产证、购房合同书、有效民间购房契约、暂住证、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务工证明、租房合同书。(注: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五、时间安排 2016年6月16-22日: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各阶段时间安排。(一)片区内适龄儿童招生时间安排1.2016年6月27日-28日: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到本校登记造册。2.2016年7月1日-3日:学校审核片区内适龄儿童材料,7月5日发放本片区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二)非本片区户籍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时间安排1.7月6日-7日,持有本片区房产证、购房合同书、民间购房契约有效证明材料的非本片区户籍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学校提供必备材料,登记造册。2.7月8日-9日,持有本片区暂住证、一年以上营业执照有效证明材料的非本片区户籍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学校提供必备材料,登记造册。3.7月10日-12日,持有务工证明及本片区租房合同书有效证明材料的非本片区户籍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学校提供必备材料,登记造册。(注: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到我校就学机会。)4.2016年7月13日-15日:学校审核非本片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5.2016年8月1日: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接收非本片区学生名单,并发放非本片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6.2015年8月30日新生注册, 9月1日正式上课。
六、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特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执行组,具体成员如下: (一)招生委员会 主 任:蔡 青(校 长) 副主任:汪祝佑(副校长) 成 员:林 芬(教导副主任) 李明铭(总务主任) 张道爱(保卫主任) 王丹娟(总辅导员) 黄友科(办公室主任) 郑盛驾(生 管) 林双全(教师代表) (二)招生执行组 组 长:蔡 青(校 长) 副组长:汪祝佑(副校长) 成 员:林 芬(具体负责招生工作事务)
七、注意事项 1.严格控制班生规模,根据(闽教基[2007]77号)和(闽教综[2009]16号)文规定, 2016年秋季一年级班生数控制在规定班生规模人数以内。根据宁教初[2009]10号文,小学一年级杜绝不及龄儿童入学, 2、招生工作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规定,严禁利用招生机会,收受家长红包、礼品、购物券和接受家长宴请。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3、片区内适龄儿童、非本片区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严格按时间节点到本校登记造册,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到我校就学机会。 4、非本片区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只限报一所学校,报名登记两所(含两所)以上学校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福鼎市慈济小学 2016年6月15日
陆流美中心小学2016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鼎市教育局2016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鼎教初[2016] 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联系方式、咨询电话等,将通过通告形式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各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划片、就近、免试原则 根据福鼎市教育局划分的招生片区,组织本区域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原则 户籍关系在2016年5月31日前在本片区且现住址又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优先录用。
二、招生对象 ⒈户籍在本片区的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⒉在收满户籍在本片区适龄儿童但又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情况下,按有关条件接收户籍不在本片区但现住址在本招生片区且居住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 ⒊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 ⒋确因国家建设需要,在本片内的居住房被拆迁,并具正式或有效证明属原地安置,现在片外暂时寄居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在市政府、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下,统一组织实施。(一)招生范围⒈本片区户籍:桐城街道流美社区、海口社区、富民社区、石湖社区(其中部分划归慈济小学)、江边村、三门里村、董江村、资国村、塔下村、沙龙村、外墩村、八尺门村。⒉本片区住址(城区):太姥大道、海通路、海晖路、海丰路、海兴路、海旺路、海发路、海春路、海口路、富春路及以上周边小区、富阳路以北(单号)、边贸商城周边(不含锦宁路)。(二)招生工作时间安排6月25日前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时间安排。6月26—7月5日本片区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明到学校教导处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 ,逾期不予受理。7月6日—7月9日非本片区户籍但现住址在本片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向学校申请领取《福鼎市流美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非本校招生范围)入学申请表》。7月10日—16日(7个工作日)非本片区户籍但现住址在本片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向学校提供必备材料,办理一年级新生异地入学申报手续,提交《福鼎市流美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非本校招生范围)入学申请表》。对计划招生内的余额数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招满为止。8月1日-3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随带新生和户口簿到学校领取《流美中心小学入学通知书》,逾期视为弃权,不再保留学额。8月30日新生报名注册,8月31日举行新生入学式。8月31日旧生报名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9月2日办理转学手续。(三)有效证件⒈本片区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⑵户口簿;⑶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申请、审核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⑴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⑵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⑶能有效证明已在本招生片区生活的有关证件(房产证或购房协议;营业执照或务工证须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房屋租赁协议和房东诚信承诺书等)。(四)招生计划根据《福鼎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鼎教初[2016]19号 )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生450人。
四、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 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其家长或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⑴驻鼎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提供本单位证明、支前办证明、官兵证及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⑵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子女(提供由企业盖章、经贸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薄和社保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⑶港、澳、台胞及华侨子女(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⑷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6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⑸烈士子女。 ⑹本校正式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可直接进入其父(母)所任教的学校就读。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保证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顺利实施,学校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邱元法 副组长:许丽清 李绯绯 梁青芳 朱祖炉 叶学政 成 员:陈意龙 吴淑娟 王庄姬 林 灵 周伏定 胡绿溦 张 景 王少琨 林心爱 翁开啤 严传清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淑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生事宜。
六、注意事项 (一)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为切实体现教育的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规范招生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均衡发展,学校严格遵照国家《义务教育法》,依法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招生工作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规定,严禁利用招生机会,收受家长红包、礼品、购物券和接受家长宴请。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二)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政策的严肃性,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强化统筹,规范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控制班额 为规范电子学籍管理,教导处要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为新生注册学籍,并于9月底前将新生学籍导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不招收无学籍寄宿生。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严格控制班额,即2016年秋季小学新生班额控制在50人,一年级杜绝不及龄儿童入学,其他年级班生数已达54人的不得接收非片本区插班生。凡是正常转学的须造册通过市教育局审批,再办理入学手续。 (四)加强招生宣传,增强服务意识 要牢固树立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让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程序。学校办公室设立为学生及家长服务的咨询电话(7992262)。要认真对待工作,热情对待群众,耐心解释政策,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对反映问题的学生及家长,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对招生工作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桐城街道办事处,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福鼎市流美中心小学 二0 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柒桐城中心幼儿园2016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2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4】40号),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我园招生行为,结合我园实际,现对2016年秋季桐城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职能,使我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稳步实施。
二、招生计划 2016年秋季桐城中心幼儿园计划招收学额100名,招生对象为具有桐城街道办事处户籍的适龄儿童。 属于政策性照顾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占学额。
三、招生对象及办法 (一)招生年龄 招收新生为年龄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1、具有桐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常住户口,(2016年5月31日前落户)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均可登记报名: (1)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和户籍在桐城辖区。 (2)幼儿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即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户主也可视为监护人)。 (3)本辖区内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若户籍不在辖区的可参与电脑摇号。 2、符合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人员的适龄幼儿: (1)本园教师的适龄子女。 (2)本辖区内街直行政事业在编在岗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供由本单位证明并由街道办事处单位确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及确认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驻鼎部队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提供本单位证明、支前办证明、军官证及户口簿等相关证件)
四、报名时间及须知 (一)符合招生范围的所有人员的报名时间为6月29日——6月30日,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把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桐城中心园申请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照顾。(二)各类人员适龄子女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1、面向辖区的适龄子女1)桐城辖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本辖区内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户籍不在辖区的,报名时需提供有企业盖章、经贸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聘任书、户口簿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政策性规定照顾人员的适龄幼儿可直接入园,报名时需提供: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本单位证明、支前办证明、军官证及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辖区内街直行政事业在编在岗人员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街直单位证明,国库统一支付工作人员2016年5月工资明细表,并盖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单位印章和公章。3)本园教职工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类人员家长报名时所提供的户口簿复印件要求将户口簿首页与幼儿所在页一并复印在一张A4纸的单面上,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盖好户籍证明专用章。报名时所带的材料均要用牛皮纸文件袋装好,便于封口。封面要写上幼儿姓名、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3、对报名相关材料的审核时间为7月1日-9日。审核合格后公式时间为7月10日——7月16日。4、报名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的计划数,则予以直接录取;若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由幼儿园安排时间和地点,教育局幼教股、监察室参与,桐城纪检监察部门派人监督,分别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采取公开摇号方法录取名单。摇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5、幼儿录取名单公示。幼儿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家长接到桐城中心幼儿园的入园通知书后,方可注册报名。
五、注意事项 1、各类适龄幼儿入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入园资格。 2、参加报名幼儿不得同时报城区其他公立幼儿园,凡违反相关规定者,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入园资格。 3、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不得随意调整招生人数;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办法;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或变相进行测试;严格按照规定控制班生规模。 4、严格招生纪律,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购物券等礼物,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 5、因特殊情况放弃预录取资格的适龄幼儿,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按派位时产生的随机号递补录取。
福鼎市桐城中心幼儿园 2016年6月13日
捌桐山园2016秋季招生方案 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2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4】40号),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我园招生行为,结合我园实际,现对2016年秋季桐山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1.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招生人数:100名(含政策性照顾人员的适龄子女)(二)招生条件1.根据“住、户一致”原则,具有桐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常住户口(2015年12月31日前落户),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均可登记报名(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明):(1)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和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产权所有人(即户口簿和房产证明两证统一)。(2)幼儿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视为监护人)。2.符合政策性规定照顾人员的适龄幼儿可直接入学:(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提供本单位证明、支前办证明、官兵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港、澳、台胞及华侨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护照、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3)烈士的适龄子女(提供民政局证明、烈士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桐山中心园征地户(土地承包户主)子女(由镇西村和桐山办事处提供相关证明)。(5)本办事处及街直单位工作人员适龄子女。正式编制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并由街道办事处确认盖章的相关证明,以及其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编外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需工作满一年,并提供一年的银行账户工资明细复印件及用工单位合同书复印件。(6)本园教职工的适龄子女。
二、报名时间及安排 1.政策性照顾人员的报名时间为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送到桐山中心园申请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照顾。 2.面向桐山街道辖区户口人员报名时间为7月2日--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家长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把户口簿首页与幼儿所在页一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送公安机关盖章)送到桐山中心园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对报名相关材料的审核时间为7月4日-8日,7月11日-17日公示各类报名人员名单。 4.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报名,所带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均要用牛皮纸文件袋装好,便于封口,封面要写上幼儿姓名、家长姓名和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号码。由一位家长本人(提供身份证)送到桐山中心园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提前报名视为无效。 5.登记报名的各类适龄幼儿(除政策性照顾人员的适龄子女外),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该类人员适龄子女招生的计划数,经公示后无异议则予以直接录取;若登记报名人数超过该类人员适龄子女招生计划数,则由幼儿园安排时间,教育局幼教股参与、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桐山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采取公开摇号方法录取。摇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园微信公众号:福鼎市桐山中心幼儿园。
三、注意事项 1.严格禁止弄虚作假。对幼儿入园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其入园资格。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不得随意调整招生人数;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办法;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严格按照规定控制班生规模。 3.严格招生纪律。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有价证券和微信红包等礼物,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 4.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幼儿,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
桐山中心幼儿园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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