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政府将对外公开政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宁政办〔2016〕121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专门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二、明确时间节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在6月3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前三季度、全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分别于9月10日、12月1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
三、认真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要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市政府办公室将对任务分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附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