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鼎委办〔2014〕29号
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编纂《福鼎年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龙安党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宁德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关于编纂地方综合年鉴的规划,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开编《福鼎年鉴》,今年完成编纂《福鼎年鉴》(2014卷)任务。《福鼎年鉴》是全面、客观、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权威资料性文献,是由福鼎市人民政府主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具体组织编纂,各参编单位共同承办的大型综合性、地方性、资料性工具书。为做好《福鼎年鉴》(2014卷)的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 ◆ ◆ ◆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于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全面、真实、系统地收集和记述2014年度福鼎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充分发挥年鉴知往鉴来、资政育人、保存史料、惠及后人的重要作用。
✨✨《福鼎年鉴》2014卷篇目设置与承编分工
二
编写要求
◆ ◆ ◆ ◆
1、加强组织领导。各承编供稿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年鉴编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撰稿人员,并将各单位成立编纂机构的文件于2014年7月15日前报送至市方志委。各单位分管领导要督促撰稿人员按时完成撰稿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审阅稿件内容,严格把好政治关、事实关、保密关。
2、认真拟定条目。《福鼎年鉴》(2014卷)的编写目录设三个层次,依次为“类目”、“分目”和“条目”。 其中,“类目”和“分目”已在篇目中拟定(见附件),未拟定的“条目”的编写,撰稿单位可以结合年度工作情况,梳理条目要点,条目的增减、拟定,内容的详略、取舍,撰稿单位应根据单位当年具体工作情况而定,不能以单位年度总结材料取代文稿。
3、提高质量意识。年鉴撰稿人员要把编纂质量放在首位。稿件中的综合性条目(即综述和概况)应反映年度内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总体情况和主要特点;单一性条目应一事一条,突出标题中心词,题文相符,基本要素齐全,按事件发生先后排列。不要写成年度工作总结的“开头语”。除转载材料、统计资料等以外,一般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力求文风严谨、朴实,语言简洁、流畅,直陈其事。专题性条目要保持相对稳定,更新具体内容,以体现其连续性与可比性。单一性条目要突出本年度的新事与特事。各条目相对独立,互不兼容。专题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的标题一般使用能够高度概括内容的主谓式或动宾式短语,原则上不使用固定词组和副词、形容词等修饰语。综合性条目和专题性条目中,不能出现“一是、二是”、“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序词。文稿所采用数字应与统计部门同一计算口径,不可使用估算、推算数字。初稿完成后,要从思想观点正确、内容全面具体、资料真实可靠、文字流畅精炼及注意保密的要求出发,做好稿件的审核、校对工作,避免内容空洞无物、数据前后矛盾、不宜公开的内容在稿件中出现等情况发生。
三
供稿内容
◆ ◆ ◆ ◆
1、文稿。要根据《福鼎年鉴》(2014卷)的篇目设计,结合各单位实际,提供年鉴文字稿。撰写的稿件要地域特色鲜明、详略得当、内涵丰富、品质俱佳。所录资料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图照。图照内容可以涉及自然、地理、气象、水文、经济、政治、文化、民俗、节庆、文物、遗址、野生动物、植物、菌类、畜牧、水产、珍奇发现、农事活动、日常生活、天灾人祸、新项目、新设备、新技术、新品种等反映本辖区、本行业事业发展的照片。图照要反映全貌、特点,可以是新旧图照对比,也可以用一组照片系列反映。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应提供的图照不少于30张,各单位应提供的图照不少于15张。
3、大事记。大事记所收“大事”,主要是指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及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历史价值的事项。大事记内容包括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决策、重要改革、重要举措、重要成就、重要变动、重要奖励和重要事件等“大事”、“要事”和“奇事”、“异事”。
4、人物表。入选《福鼎年鉴》(2014卷)的人物征集对象范围:⑴.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⑵.市直各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领导干部;⑶.被厅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的先进集体、个人;⑷.宁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⑸.获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四
截稿时间
◆ ◆ ◆ ◆
年鉴稿件截稿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各供稿单位要尽早组织稿件,所供稿件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采用Word文档格式,用附件发送至邮箱:fdfzw@163.com;纸质文档采用A4纸型打印,注明撰稿人、联系电话等,报送至福鼎市方志委(联系人:陈文婷,电话:0593-7853395,QQ群:344759857)。 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
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鼎委办〔2014〕30号
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福鼎市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龙安党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2005年9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编纂《福鼎市志》(1996-2005)工作。九年来,各承编单位根据编纂要求和目标任务,陆续开展志稿资料收集和志稿编纂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了如实记载福鼎撤县建市以来,全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进程,体现福鼎的现实风貌,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报宁德市方志委批复同意,决定将《福鼎市志》的下限延至2013年12月31日。根据福建省和宁德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志书编纂规划,我市要在2017年完成《福鼎市志》(1996-2013)的编纂出版任务。由于下限延长,志书篇目重新调整,全市二轮志书的志稿资料收集工作需要充实丰富,部分已完成的篇章初稿要续写完善。因此,我市二轮志书的编修工作与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差距很大,时间紧、任务重。为加快推进二轮志书的编纂进程,进一步做好《福鼎市志》(1996-2013)的编修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志书编纂出版任务,现就二轮志书的编纂工作再一次强调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
◆ ◆ ◆ ◆
今年4月,李克强总理对地方志工作作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的批示,充分说明了编修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地方志是记载一个地方自然和社会、历史与现状的大型科学著述,是系统反映地情的重要载体,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为人们提供全面系统的资料。编修地方志工作是一项规模宏大的连续性的文字系统工程,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惠及后人的千秋大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修志工作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贯彻落实。
二
加强组织领导
◆ ◆ ◆ ◆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部门配合、众手修志的原则。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或调整修志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撰稿人员,负责撰写本乡镇(街道、开发区)、本部门志稿,并将各单位成立或调整修志工作机构的文件于2014年7月15日前报送至市方志委。各单位分管领导要督促撰稿人员按时完成撰稿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审阅稿件内容,严格把好政治关、事实关、保密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编修乡镇志、部门志,新修乡镇志、部门志的断限时间统一确定至2013年12月31日。市方志委负责指导编修志书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编纂《福鼎市志》,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有关单位临时抽调方志编纂人才,加强市志编修人员力量。
三
明确目标任务
◆ ◆ ◆ ◆
根据省、宁德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计划安排,《福鼎市志》(1996 -2013)志书要在2015年6月完成初稿总纂;2015年10月完成评议稿编修,并组织专家评议;2016年6月完成审批稿报送;2017年12月《福鼎市志》(1996 -2013)出版发行。市方志委要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科学编制二轮志书编纂工作方案,综合统筹人、财、物力,合理安排序时进度。各承编单位要明确任务,加强志稿编修人员力量,在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本乡镇(街道、开发区)、本部门(单位)的志稿编纂任务。
四
提高志稿质量
◆ ◆ ◆ ◆
《福鼎市志》(1996 -2013)总的质量要求是:观点正确,体例完备,结构合理,资料翔实,记述客观真实,具有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文字简练、流畅,图表设置恰当,内容符合国家保密要求。
五
其他规定
◆ ◆ ◆ ◆
1、断限要求:《福鼎市志》(1996 -2013)上限自1995年12月27日福鼎撤县设市庆典之日,并与首轮《福鼎县志》相衔接,下限原则上截止2013年底,但个别特别事物,包括大事记、人物等可酌情延伸至新志出版前之送审时。
2、体例:志书采取语体文记述,坚持以事横分门类,层次分篇、章、节、目,纵叙事物发展。
3、任务与时限: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单位承担的编修任务详见《福鼎市志》(1996 -2013)篇目及承编单位一览表(附件2),并于2014年12月底前将各自承编的志稿送方志委统一组撰。
4、报送方式:各承编单位要尽早组织稿件,所供稿件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采用Word文档格式,用附件发送至邮箱:fdfzw@163.com;纸质文档采用A4纸型打印,注明撰稿人、联系电话等,报送至福鼎市方志委(联系人:陈文婷,电话:0593-7853395,QQ群:344759857)。
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
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鼎委办电〔2014〕25 号
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福鼎大事记资料收集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龙安党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地记述福鼎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为领导决策、改革开放、推动发展提供服务,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编纂市志、年鉴等地情资料需要,经请示市领导同意,决定实行大事记报送制度,并从2014年起,编辑《福鼎大事记》。现就做好《福鼎大事记》资料(含图片)收集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
收集原则
◆ ◆ ◆ ◆
按照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不丢,事实客观准确,保密不公开,公开不保密的原则,逐月逐日及时收集整理。
二
收集范围
◆ ◆ ◆ ◆
福鼎大事记》所收“大事”,主要是指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及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历史价值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要活动。在辖区内举行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重要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到本市视察和检查工作及著名人物的社会活动;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重要的外事活动;重要招商引资活动。
(二)重要会议。带有全局性和决策性的各种重要会议,包括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全体委员会议,以及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方面重要会议。
(三)重要决策。国家主要政策在本市的贯彻实施,本市制定的重大决策等。
(四)重要改革。包括经济建设、文化宣传、科技教育、医药卫生、社会保障等改革以及其他领域的重要改革。
(五)重要举措。包括构建和谐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生态保护和建设、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科技发明创造、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资源节约型社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重要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的重大举措。
(六)重要成就。本市各项事业在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物、取得的新成就,尤其是发展中出现在社会上有着重大影响的新事物、新成就。
(七)重要变动。本市行政区划变更、重要机构设置、人事动态。包括党政机关主要机构的建置、撤并,行政区划的变更及所辖街道、乡镇、开发区名称的更改。重要人事变动,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查处等。
(八)重要奖励。包括获得国家、省级奖励的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称号的集体或个人。
(九)重要事件。本市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重大事故,发生的重大刑事、民事治安案件及交通肇事等。
(十)其他“大事”、“要事”、“奇事”、“异事”。
三
编写方法
◆ ◆ ◆ ◆
《福鼎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相结合的编写方法,具体要求:
(一)内容真实准确,表达简明扼要。
(二)大事一事一记,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以时系事,逐月、逐日记述事件,不加评述。
(三)记述每件事力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俱全。会议以开始日为准,文件以签发日为准。若事件(如项目建设、科研任务)持续时间较长,可在结束时作一次性记述;跨年度的项目,可在当年末记述其进度情况。
(四)凡涉及到人物、单位、会议、文件名称,应使用全称。有歧义的名词、术语应在首次出现时加以解释。
(五)图片需注明活动名称、时间、人员姓名及位序等。
四
资料收集
◆ ◆ ◆ ◆
各乡镇(街道、龙安)和市直各单位负责收集本辖区、单位(部门)大事资料,确定专人负责编写,每月月底前完成当月的大事记(含图片影像资料)收集编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次月5日前,报至市方志委。因编纂《福鼎年鉴》(2014卷)需要,各单位还需将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大事记,按上述办法于2014年7月15日前报至市方志委。2014年7月份开始,各单位大事记按正常渠道实时报送。
五
报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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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龙安)和市直各单位每月的收集大事记经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市方志委。纸质文档采用A4纸型打印,注明撰稿人、联系电话等。电子文档采用Word文档格式,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fdfzw@163.com;纸质文档报送至:福鼎市方志委(联系人:陈文婷,电话:0593-7853395,QQ群:34475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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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