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带孩子到派出所落户,结果他却被拘留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0-23 21: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福建宁德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x


随着咱们大福鼎的快速发展
不少外地的城市建设者涌入福鼎
一个安全帽
一件被汗水湿透的朴素衣服
还有那黝黑的皮肤
在烈日下,高空下劳动着
对此
我们由衷表示感谢,感激
但是前提是要爱国守法哦
违法之人我们是不会无视的
0?.jpg

事情是这样的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水泥工人与木工工人因工作问题发生冲突
造成两名被害人重伤二级,一名轻伤
事发后被告人逃离福鼎
事隔一年多后因带孩子到派出所落户被捕

. 有啥深仇大恨 .
要如此痛下狠手
案件详情
被害人曾某波是水泥工人
2014年4月在福鼎市金滩一号建筑工地上
因塔吊使用问题与工地木工工头何某斌等人发生冲突
后被告人付某志、同案犯付某才(已判决)
及付某碧(在逃)等人持石块、羊角锤等
物追打被害人曾某波等人

期间
众人被殴打受伤
被害人曾某波捡起一把砌砖刀
砍向头戴安全帽的被告人付某志
后被害人曾某波、曾某军、伍某林等人被殴打受伤

经鉴定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被害人曾某波右颞顶部皮肤软组织裂伤
右侧顶骨凹陷性骨折等多处部位严重损伤
属重伤二级,九级伤残
···
被害人曾某军左眼球破裂伤
并行左眼球内容物摘除
并结膜囊形成并巩膜裂伤缝合术
损伤属重伤二级,五级伤残
被害人伍某某损伤属轻微伤

法院认为
被告人付某志无视他人身体健康
结伙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致二人重伤,一人轻微伤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付成志犯故意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蓝瘦!香菇!
我想大家的目的是一样的
只是由于采取错误的解决方式
而酿成如此悲剧!

来源:福鼎法院

福鼎论坛,福鼎人上福鼎论坛,福鼎第一人气社区,福建社区100强尽在fuding.c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