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外业测量。这次宅基地登记发证由各乡镇街道按辖区范围组织开展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办公室及村委有关成员,配合测绘单位的作业队伍实地测量宅基地利用现状,现场指界并确定各宗地土地使用权人,编制宗地统一代码,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各村现状测绘地籍图进行公示。
(2)登记申请。各土地使用权利人对现状地籍图公示无异议的,应提交下列资料:①土地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③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原土地证书、用地批准文件等);④其他有关权属证明材料。
(3)审核。由各乡镇街道和村委会负责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发证村民名单,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村逐级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
(4)发证。对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无争议、面积准确的,报经市政府批准,核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