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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鼎市监综〔2016〕118号 关于印发福鼎市中心城区 环境“脏乱堵”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市场监督检查大队: 按照《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中心城区环境“脏乱堵”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鼎委办发[2016]1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责,制定《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心城区环境“脏乱堵”综合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8日
城区环境“脏乱堵”综合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开展好福鼎市中心城区环境“脏乱堵”综合整治工作,全力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升福鼎生态滨海旅游城市形象,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特制定本方案。
城区环境“脏乱堵”综合整治攻坚工作安排表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中心城区环境“脏乱堵”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国旭(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林鼎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兼食药监局局长); 马英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兼质监局局长); 副 组 长:李文志(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施捍阳(党组成员、副局长); 赖百曲(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自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友辉(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冬辉(党组成员、质量技术安全总监); 李盛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许祖亮(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林新财(党组成员、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陈 宏(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林守都(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章向荣、陈景云、林启程、江爱珍、蔡永肃、高永寿、吴晶晶、林建武、高世新、黄 虹、陈家强、陈 嵩、董永利、郑盛鼎、夏 煜、徐华云、张如松、温东升、郑圣利、刘高翔、叶昌忠、王代敏、李 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18日) 召开全系统中心城区环境“脏乱堵”整治工作动员推进会,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全面推动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橱窗板报、宣传材料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动员广大市民,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中心城区环境“脏乱堵”综合整治行动,形成广泛动员、全员参与、社会联动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0月19日至2017年1月20日) 中心城区环境“脏乱堵”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合理配置人力和物力,组织各单位按照整治工作任务,采取重点片区(路段)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并负责召集的方式,先易后难、远近结合,全面开展整治。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6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重点片区(路段)集中整治完成后,每月至少组织2 次行动,维持整治成效。桐山、桐城、山前三所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要求,积极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重点片区(路段)长效管理。
三工作任务▽ 中心城区环境“脏乱堵”整治工作设一名总牵头联络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担任,统筹协调片区内“脏乱堵”综合整治工作。 (一)宣传动员 综合整治期间,全程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向全市市民发出一封倡议信,与单位、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全面发动广大市民,自觉投入到“脏乱堵”综合整治活动中来,积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主要任务: 1.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开展以专项整治行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内容对整治的成果跟进报道,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例,办公室加强采编报道工作。 2.桐山、桐城、山前市场监管所各安排3人,协同街道、社区城监大队、交管大队有关工作人员,按照部署要求结合发放致市民一封信,与机关、单位、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事项,上街入户进行宣传。 3.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开展前三天,配合街道办事对将要整治的重点片区(路段),再次进行耐心细致的入户宣传、规劝。 4.做好对沿街单位及商店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城市环境整治宣传标语宣传动员。 5.在局机关、各个城区所公告栏、LED显示屏进行通告宣传。 (二)整治攻坚 重点整治中心城区锦福路、锦宁路、海通路、宛亭路、中山南路、福临路、海口路、虹滨路、宁江路、龙津路、古城东路、龙山南路、龙山中路、龙山桥口至一中桥口、古城西路至北市场、中山北路至职成路口、中山中路直至市委党校共17个片区(路段),按照先易后难、滚动管理、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1.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至2017年1月20日,为期94天。 第一阶段(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1月4日):桐山街道古城东路片区、宁江路;山前街道福临路(里洋口段);桐城街道锦福路至淡水桥环岛;桐城街道龙山南路至龙山中路(淡水桥至六中段)。 第二阶段(2016年11月7日—2016年12月9日):桐山街道中山中路、中山南路片区;桐城街道宛亭路片区、锦宁路片区、海通路片区;山前街道福临路(高速桥下至山前小学段)。 第三阶段(2016年12月12日—2017年1月6日):桐山街道古城西路片区(农资口至北市场)、巡特警大队部至一中桥头;桐城街道海口路、海丰路;山前街道虹滨路 第四阶段(2017年1月9日—2017年1月20日):桐山街道龙津路片区、中山北路;桐城街道龙山中路至龙山桥头、龙山桥头至巡特警大队部。 2.整治内容: (1)市容市貌整治管理。配合城监大队做好规范、取缔占道经营、店外店、流动摊点等。规范礼仪庆典和商业促销活动,禁止在主要街道、广场、商场(店)门前搭台演出、拉挂条幅和展销产品。 (2)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积极开展城区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广告内容发布审查,对户外广告发布内容进行主动审查,严禁内容低俗、虚假广告的发布。同时加大广告发布式样检查,配合城监大队督促商户对内容陈旧、画面无损、标识不清的户外广告和店铺招牌,限期整改,及时更换。协助做好主次干道广告清理工作,取缔占道设置的灯箱、拆除沿街人行道立柱广告、落地广告牌等临时广告,取缔各类未经审批的布类广告和墙体广告。 (3)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督促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三包”,严厉查处沿街商店“三无”商品及假冒伪劣产品经销,重点加强城区农贸市场、沿街商铺、校园周边经营主体、餐饮单位经营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查处沿街商店“三无”商品及假冒劣商品经销行为,对制假售假、侵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出以重拳打击;营造公平有序经营环境。 (4)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规范管理。对中心城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包片、逐户清查,重点对行业许可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卫生情况、消毒设备设施配备、食品安全制度建立等突出问题进行排查规范,对无证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提高行业经营水平。 3.力量组织(详见附件: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心城区环境“脏乱堵”综合整治攻坚工作安排表) (1)集中整治阶段人员配备: 城区辖区所每个整治片段5人,按桐山、桐城、山前顺序循环排班。 (2)成效维持阶段人员配备: 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事业单位按每班2人,每班3天排班; (三)应急维稳 协调处理集中整治期间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做好整治过程中涉及的矛盾纠纷源头排查、预警、管控、处置、化解等工作,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城市管理执法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处置整治中的应急事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全系统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市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做到令行禁止。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工作人员上街入户进行全面宣传,对沿街商户逐户送达倡议信,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切实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和诚信经营、文明经营意识,引导经营户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权益、张贴违法广告等行为,让每一名市场经营者主动参与到维护良好城市面貌、文明城市创建的行动中来。 (三)文明执法、严肃纪律。依照职权范围,认真履行职责,严禁以罚代管、吃拿卡要、敲诈勒索,同时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进一步规范市场环境。既要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方式,教育、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又要保持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尤其是对一些顶风作案、屡教不改者,依法从重处理,绝不手软。 (四)严格奖惩、加强督查。对综合整治规程中未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决定和规定,贯彻执行市城管办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务不到位、不及时,对市委办、政府办督办或城管办督查的事项推诱扯皮、敷衍塞责、不按期办理,无故拖延时间、贻误整治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发现,严格问责,年终不得参与各类优秀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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