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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鼎卫计[2016]269号 关于下发2016年度乡村医生 享受基础津贴补助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乡村医生津贴发放工作,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乡村医生享受津贴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5〕89号)和《福建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继续实行乡村医生津贴补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全市农村卫生所(室)的乡村医生进行全面的考核、审查、公示的基础上,现就2016年享受乡医津贴补助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助对象与人数:经确认全市2016年度享受乡村医生补助津贴的乡医共388人,其中:一般卫生所304人、空白村卫生所45人、不稳定村卫生所39人。
2.补助发放标准:空白村卫生所乡医每人每月300元、不稳定村卫生所乡医每人每月145元、一般卫生所(室)乡医每人每月100元,全市2016年发放总金额为58.756万元。
3.乡医津贴发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纳入乡医绩效管理考核,我局将不定期对乡村医生津贴发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与核实。
4.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本年度享受乡村医生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存档备查。
5.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乡医津贴发放原始票据、名单、督导等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并严格执行经费使用要求,确保专款专用,保障乡医权益,不得截留、挪作他用,违者将依法从严处理。(详细内容请点击福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 www.fdwjj.gov.cn“下载专区”下载)
点击可放大图片查看 ○ 乡村医生基础津贴补助汇总表
医生基础津贴补助花名册
福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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