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的就是你!福建省教育厅寻访100名“最美学生”,快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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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3 20: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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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国家的未来和谐社会从学生抓起近日,福建“最美学生”评选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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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7年度寻访身边“最美学生”活动的通知
闽教学〔2017〕11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和宣传学生先进典型,在学生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引导并激励全省广大学生按照“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寻访身边“最美学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象范围
全省在校大中小学生

类别数量
“最美小学生”40名
“最美中学生”40名和“最美大学生”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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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要求

01总体要求
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品格高尚、乐于奉献、品学兼优、诚信友善、热心助人、身心健康、孝老爱亲、创新思维、意志坚强、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具有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具有道德感召力、影响力,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得到广大师生认可并具社会公信力。主要事迹应集中在2015-2017年。

02基本要求
1.“最美中小学生”寻访标准
(1)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文明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能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及日常行为规范。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成绩优异,注重实践,有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较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在各项评优争先、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以及各种校外公益性活动中表现优秀。
2. “最美大学生”寻访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活动,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研发、创新创业等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有突出成绩或表现,产生重要的社会影响,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步骤程序

01宣传发动(4-5月)
1.发布寻访活动方案,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刊播信息,吸引各级各类学校及师生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类学校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启动寻访推荐工作。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类学校要协调本地媒体积极参与,强化宣传力度,创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寻访氛围。

02寻访遴选(6-9月)
1.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和省(部)属高校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根据推荐名额分配,产生130名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见附表1)。省市共建以设区市为主管理的高等学校按属地原则,纳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推荐。
2.每所省(部)属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可推荐1名,由省寻访活动组委会组织人员从中遴选10名作为省(部)属学校推荐人选。

03寻访推荐(10-11月)
1.省寻访活动组委会初审小组对各设区市、省(部)属学校推荐人选进行初审,确定“最美学生”正式候选人员130名。
2.通过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建教育》、《学生周报》等对正式候选人员事迹进行介绍。
3.在福建教育微言和福建教育电视台公众号开设投票平台,接受社会公众投票(投票和计分办法见附件2),两个平台投票之和作为投票结果。投票时间为10天。投票以官网后台真实数据为准,刷票数据将清零。一旦发现候选人存在刷票行为,直接取消候选资格。
4.组织专家委员会,开展专家投票。
5.按网络投票占20%、专家投票占80%的比例计算总分,分别取“最美小学生”前40名、“最美中学生”前40名和“最美大学生”前20名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接受公众评议和监督。
6.召开省寻访活动组委会会议,研究确定100名“最美学生”获得者,并报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最终获奖者。

福建省2017年度"最美学生"
投票办法和计分办法

一、网络投票
1.在福建教育微言和福建教育电视台公众号开设投票平台,接受社会公众投票,两个平台投票之和作为投票结果。具体投票时间另行通知。
2.投票时间为10天。
3.投票人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投票,禁止以任何形式刷票。投票以官网后台真实数据为准,刷票数据将清零。一旦发现候选人存在刷票行为,直接取消候选资格。
二、专家投票
专家委员会,对正式候选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和投票。
三、计分办法
本次寻访活动采用网络投票和专家投票相结合的办法。计分方法为:
1.网络投票折分占20%,专家投票折分占80%。小学生、中学生和大学生分类记分。
2.网络投票折分:各组第1名20分、第2名19.8分、第3名19.6分……第59名8.2分,第60名8分。
3.专家投票折分:各组第1名80分、第2名79分、第3名78分……第59名21分、第60名20分。
4.综合得分为网络投票折分与专家投票折分之和。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各取小学组和中学组前40名、大学组前20名为“最美学生”获得者。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根据专家投票折分按从高到低排序,或由组委会讨论并根据事迹的突出性决定最终入选对象。

04表彰宣传(10-11月)
1.福建教育电视台分赴各地拍摄,制作100名“最美学生”人物典型事迹宣传片,基本事迹材料、素材相关费用由有关教育局和学校提供支持。
2.各地各有关学校要负责撰写“最美学生”先进事迹初稿,以便福建教育杂志社等媒体采访报道,撰写先进事迹,编印成册。
3.11月底,举行2017年度“最美学生”寻访结果发布曁颁奖仪式,由省教育厅颁发“最美学生”荣誉证书及奖金。
4.在《福建日报》、《中国教育报》、福建电视台、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建教育》、《学生周报》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展示,“最美学生”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当地媒体同时开展宣传。
5.组织“最美学生”宣讲团,赴各地学校巡回宣讲。

工作要求

(一)省教育厅成立福建省2017年度寻访身边“最美学生”活动组委会(见附件3),负责相关组织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和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关工作小组,统筹组织本地本校寻访活动,制定寻访宣传活动方案,广泛发动,做好寻访推荐工作。

福建省2017年度寻访身边
"最美学生"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黄红武省教育厅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薛卫民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员:王飏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陈晓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处处长
刘启焱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常务副组长
陈祥祯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
林清泉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罗强省教育厅职成处调研员
谢友平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处长
林冬青省教育厅信息中心主任
孙捷敏福建教育电视台台长
王亿钦福建教育杂志社社长

(二)各地各学校要面向全体,严格程序,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广泛参与积极性。拟推荐人选应由所在单位、学校民主推荐,经所在学校、县(市、区)教育局逐级审核,并在本地区、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和省(部)属学校应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和事迹进行复核,履行相关程序并公示后确定正式推荐人选。
(三)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和省(部)属学校请于8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四)各地和学校报送的推荐材料要特别注意各种数据、定性评价、荣誉称号的准确表述。推荐材料主要包括:推荐函、申报表,个人事迹(2000字以内,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场景照片2张(一张标准照,两寸免冠;一张生活照,700K以内),视频(3-5分钟,wmv格式)、其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各地(单位)报送的推荐函应包括宣传发动、推荐遴选、推荐对象公示情况。相关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寻访身边“最美学生”活动的组织开展,引导师生勤于、善于发现身边的好学生、好事迹、好故事、好行为,并加以宣传推广,要组织师生学习“最美学生”的事迹材料,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六)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条件要求和推选程序,对寻访活动中出现的材料造假、徇私舞弊、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将依照党政纪规定严肃查处。
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下载。
联系人:黄婷婷,联系电话:0591-87091219,电子邮箱:jytxsc@126.com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邮编:350003)。

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最美学生"申报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资格。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县。
四、"个人简历"从入学填起,精确到月,不得断档;需注明起止时间、从事学生干部工作及职务。
五、"获奖情况"需注明所获奖励名称、时间及授予单位。相关证书的原件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审验、留存。
六、"个人主要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字数2000字以内。
七、"推荐理由"具体、明确、简洁,字数不超过200字。
八、本表盖章栏均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九、此表上报一式3份,规格为A4纸,双面打印。
本人承诺:表格中所提供材料均真实准确,没有虚假成分。

个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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