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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与人之间都这样 真心相待 安静、冷静 莫冲动 估计就会少了很多争吵
然事与愿违 现实中鲁莽冲动的人真不少 近日
福鼎法院审理两起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案件 被告人竟是同一个人 01 与人冲突、认车砍人
2016年5月3日,被告人吴某财与曾某在福鼎市山前街道某小区附近发生言语冲突,事后双方离开现场。吴某财为找曾某报复,便纠集了吴某(已起诉)等人,携带砍刀、猴帽等物品驾驶两部小车在山前街道寻找曾某。
当日17时许,吴某财等人看到曾某的小车停在山前街道虾蛄桥处,在未确认曾某是否在场的情况下,便持砍刀冲向对方,追砍被害人潘某、黄某,打砸小车。
02 "义”字当头,拦截殴打他人
2016年6月30日凌晨,被害人王某昌、王某饶在山前街道某KTV,与张某(另案处理)发生争执。期间,张某动手殴打王某饶两耳光,王某昌持一花瓶砸伤张某头部。
被告人吴某财与李某、高某(均已判决)蔡某(另案处理)等人闻讯赶出包厢,王某昌、王某饶等人见状驾驶皮卡车离开现场。吴某财与李某、高某、蔡某、张某同、张某哲(均另案处理)等人,便分乘两部小桥车追赶至某店门前路段时,将王某昌驾驶的皮开车拦截,并强行将二被害人押至KTV门口,进行殴打。
这样随意携带凶器 殴打他人 定有法律来制裁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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