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为进一步优化宁德市金融生态环境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集中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重点 (一)通过非正常关联交易抽逃资金、租赁、托管、股权转让、转移利润、虚假诉讼及抽逃、隐匿、转移资产等方式损害债权的。特别是不经债权金融单位同意,擅自处置、损毁债权的抵(质)押物(权)的; (二)地方政府已介入协调帮扶解困,相关金融机构亦采取实质性的帮扶措施,但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仍实施外逃或改变联系方式等恶意逃避偿债行为的; (三)故意隐瞒担保物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产权不清的担保,或拒不补办担保手续或拒绝重新提供担保物的; (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不配合债权人正常诉讼的; (五)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特别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人多卡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 (六)其他恶意逃废债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举报通道 设立恶意逃废债举报通道,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举报电话:市公安局:0593-2972112;市中级法院:0593-2771572;市人民检察院:0593-8920705。
严厉追责 对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凡主动归还银行逾期贷款、信用卡透支本息,或主动履行法院判决、执行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特此通告。
宁德市公安局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