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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我公司(畅安公司--股份制)以200万元从法院拍卖得来的一块50亩的土地,因法院拍卖时也未说明该土地的是工业用地还是商业用地,于是我公司将此地长期租给本市的交警大队作为交通事故的停车场和摩托车考试场地至今,由于近两年我公司周边的土地价格一路飙升,每亩价格上涨到100万多,我公司欲将此地转让,此时市政府却突然说该50亩土地以被市政府规划为市污水处理厂的用地,不许转让,并欲以900万元的价格收购该50亩土地,此时50亩土地市值约5000万左右,股东们反应强烈.
1:请问,市政府能强制收购该土地吗?
2:我们公司准备将土地拍买,但没有土地证,能不能拍卖?
3:我们也愿意支持市政府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毕竟是造福本市人民的举措,但政府补偿得太少,况且听说这污水处理厂是转让了30年的使用权,此其间如果该厂只干了两年宣布破产,政府部门再收回土地,从新规划为商业用地,那岂不是赚大了,我们先前投资在这块地上的如果能达到2000~2500万元,我们就出让给政府?
[ 本帖最后由 nolove1234 于 2007-5-31 09:4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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