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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上学是家庭的大事
今年要入读一年级的学生家长请留意 福鼎各小学秋季招生方案已经陆续公布了
是否已经有了心仪的学校
以下是论坛君特意整理的几所
爸爸妈妈们请仔细阅读 看看是否适合家里的宝宝的
- 福鼎市实验小学 - 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根据《福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秋季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鼎教初〔2017〕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招生原则 为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遵循“招生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条件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的原则,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与“电脑随机摇号”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与片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招生对象 属于本片区户籍或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本片区适龄儿童(以下可简称“学童”)均须登记入学。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医院出具证明、桐山街道办事处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备案。
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分类招生的办法,按照类别先后顺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在前一类别学额未满的基础上安排后一类学龄儿童入学。
第一类招生对象:本片区内适龄儿童 户籍关系在实验小学招生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确认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前,之后迁入的视同片区外适龄儿童,需参加电脑摇号)。
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页、学童父母所在页)。
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持上述材料,6月20日-7月2日到学校副校长室登记。经过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者可入学。
第二类招生对象: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
在接收第一类招生对象(本片区适龄儿童)入学后,若未满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以下人员经审核后可不参加电脑摇号,先行安排报名入学。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提供由本单位盖章、福鼎市支前办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或证明原件,官兵证、结婚证、学童出生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学童与军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适龄子女 提供由所在企业盖章、经信局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绿卡、企业主营业执照、企业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完税证明和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学童与企业主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港、澳、台胞及华侨归国定居人员的适龄子女 提供侨联或台办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学童与父母、监护人关系的公安机关证明原件,学童父母护照、监护人户口簿、学童居住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监护人和学童须居住在福鼎城区三个办事处(即监护人户籍关系在城区或能证明其在城区工作、居住的相关证件)。
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 提供由宁德核电公司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7年上半年的社保单据、高管(或高专人员)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学童与高管或高专人员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 提供由市委人才办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调动介绍信、在职工作人员信息卡片、2017年1-6月份工资花名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学童与高层次人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6.烈士适龄子女 提供民政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若户口簿里已注销烈士户口的,须提供能确认学童与烈士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
7.实验小学正式教职员工适龄子女 提供实验小学盖章、教育局初教股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
8.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人员 本类人员于6月20日-7月2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副校长室登记。经过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者可入学。
第三类招生对象: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 在接收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入学后,若未满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以下人员经审核后,按1-3类次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总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公开摇号方法录取。
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门牌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地址、持有人姓名等信息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门牌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地址、持有人姓名等信息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但能提供近一年水、电缴交发票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提供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一年(2016年7月-2017年6月)的水、电缴交正式发票原件,社区证明原件(需社区书记签字)。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民间契约、门牌证、户口簿、水电费发票等证件的持有人姓名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 本类人员于6月20日-7月5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副校长室登记。经过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者可入学或参加电脑摇号。
第四类招生对象:必须参加电脑摇号的非本片区适龄儿童 在前三类人员登记入学后,若还未满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以下人员可予以登记,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参加电脑随机摇号。
1.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 提供由所在企业盖章、经信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绿卡、企业主营业执照、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完税证明和社保单据、高管(或高专人员)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企业工资花名册(高管所在页)、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学童与高管(或高专人员)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2.在本片区内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的子女 提供工作调动介绍信、在职工作人员信息卡片、2017年1-5月份工资花名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法人代表签字)。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学童与单位干部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在本片区内经营实体店的业主子女 提供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工商局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核发的免税核定书)、店面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业主所在页,学童与业主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4.在本片区内长期租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租赁协议、房东诚信承诺书、房东近半年(2017年1月-6月)水电费发票原件,房东房产证、门牌证、学童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原户籍地村(居)委会证明原件(需村、居书记签字)、租住地社区证明原件(需社区书记签字)。其中,学童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房东房产证、门牌证、水电费发票等证件的持有人姓名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一处房产出租多户的,需经核实后,方可参加电脑摇号。
5.户籍关系于2017年6月30日以后转入本片区的适龄儿童 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页、学童父母所在页。 本类人员于2017年7月6日-7月10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登记,经审核后公示。若公示后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以直接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余额的,则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的方法录取;电脑摇号未录取的,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初定于8月12日上午9点在实验小学东校区进行现场电脑摇号。
注意事项 1.户口簿复印件第一张内容为户口簿首页和学童页,第二张内容为父母双方所在页,若属单亲,第二张可只复印父母一方。
2.材料统一装在透明文件袋中送审。 3.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4.严肃招生纪律。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有价证券和微信红包等礼物,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 5.严控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逾期者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由学校收回。 6.严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8:30-11:00 15:00-17:30 7.咨询电话:7832776,监督电话:7820021
福鼎市实验小学
2017年6月16日
- 福鼎市山前中心小学 - 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9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17〕27号)、《福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秋季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鼎教初〔2017〕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原则 2017年我校新生招生遵循“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条件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做好适龄儿童入学组织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公平入学。
招生人数 根据《福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秋季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鼎教初〔2017〕25号)文件,今年山前中心小学招生计划数为300名。
招生办法及对象 第一类招生对象 户籍关系在福鼎市山前街道办事处年满六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直接报名入学。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本校招生对象安排入学: 1.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在山前街道办事处,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截止时间为2017年的6月30日前)。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山前街道办事处的。
第二类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入学: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由市支前办确认,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官兵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适龄子女(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港、澳、台胞及华侨归国定居人员适龄子女(由侨联、台办确认,需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7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5.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由市委人才办确认,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6.烈士适龄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直接向学校申报)。 7.本校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可直接进入我校就读。 8.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人员。
招生程序 幼儿摸底 2017年6月初到各幼儿园摸底,调查片区内适龄儿童情况。
公开方案 1.6月15日前,上报《山前中心小学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2. 6月20日前,公布《山前中心小学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登记报名 1.6月30日—7月2日,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入学登记报名。招生对象向山前中心小学教导处提供的材料:新生户口簿、父或母一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复印件要求:①户口簿中“首页户主+儿童+父或母一方身份证正面”一起复印在A4纸正面;②父母亲户口本复印在背面),第二类招生对象还需提供招生办法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7月2日—6日,山前中心小学审核符合条件适龄儿童相关材料。 2.8月23日,发放录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报名注册 8月30日,被录取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注册。
注意事项 1.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本方案由福鼎市山前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福鼎市山前中心小学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 福鼎市流美中心小学 - 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根据《福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秋季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鼎教初[2017]25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招生对象 2017年秋季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本招生片区户籍和符合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
招生片区 1.行政村招生片区:桐城街道办事处所辖江边村、三门里村、八尺门村、塔下村、沙龙村、外墩村(董江村、资国村原则上归实验小学潮音岛分校)。 2.城区招生片区:太姥大道、海通路、海晖路、海丰路、海兴路、海旺路、海发路、海春路、海口路、富春路及以上周边小区、富阳路以北(单号)、边贸商城周边(不含锦宁路)。
招生办法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对象(含片区内已摸底登记对象)申请入学我校,实行分类招生,必须持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各类对象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按下列规定时间到校填写《福鼎市流美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类招生对象 户籍在片区内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2017年6月25日—7月2日到校直接申请报名入学。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 1.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6月30日前)(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证明)。
第二类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6月25日—7月2日到学校直接申请报名入学: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由市支前办确认,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官兵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适龄子女(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港、澳、台胞及华侨归国定居人员适龄子女(由侨联、台办确认,需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7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5.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由市委人才办确认,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6.烈士适龄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直接向学校申报)。 7.本校正式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可直接登记报名(由学校统一造册上报市教育局初教股审核确认)。 8.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人员。
第三类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按以下1—3类次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申请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总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则采取公开摇号方法录取(到校申请时间:2017年7月3日—7月5日)。 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但能提供社区证明及近一年水、电缴交发票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第四类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户口簿等材料),于2017年7月6日—7月10日到学申请登记参加电脑摇号。
第五类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户籍不在本招生片区但实际暂(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我校,其父母可持在本片区居住的暂(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东诚信承诺书;②房东房产证、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租住地社区证明)在2017年7月6日—7月10日内到校申请登记参加电脑摇号。
招生计划 根据福鼎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2017年秋季我校招收一年级新生8个班400人。
招生时间安排 6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上报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招生简章。 6月20日前,学校向社会公布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招生简章。 6月25日—7月10日所有申请对象分三批次登记结束(各批次具体申请登记时间见 “三、招生办法”)。 7月12日,张榜公布通过审查、具备电脑摇号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学生家长核查报名信息,报学校修正有误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日。 8月10日,学校抽签决定10名学生家长代表名单,并通知家长代表准时参加电脑摇号工作,学校测试电脑摇号软件。 8月10日—11日,市“电脑摇号入学领导小组”对参加电脑摇号的学生名单、资格、摇号软件及摇号工作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将电脑摇号软件及通过审查的学生名单一起刻录到光盘上封存,一式三份,学校、教育局和纪检部门各存一份。 8月20日,上午9:00,学校实施电脑摇号,并将录取名单打印一式四份,学校、教育局、纪检三方代表签字后各留存一份,一份张榜公示。 8月25日—26日,师生见面,领取《录取通知书》(含三批次被录取的所有新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8月30日,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报名注册。
9月1日上午,举行新生入学仪式。
注意事项 1.户口簿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将户口簿首页、学童页和父母双方身份证正面(若属单亲,只复印父母一方),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材料统一装在透明文件袋中送审。 3.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4.严肃招生纪律。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有价证券和微信红包等礼物,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 5.严控操作程序。申请对象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逾期者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由学校收回。 6.严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 15:00-17:30 7.《社区证明》和《申请登记表》按福鼎市教育局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 8.联系电话:0593-7992269
福鼎市流美中心小学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 福鼎市城西小学 - 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福鼎市教育局“鼎教初【2017】2号”和“鼎教初【2017】25号”文件精神及我校招生片区生源数分布情况,经学校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城西小学2017年秋季招生方案。
招生范围 1.户籍为桐城街道柯岭村及周边村庄的适龄儿童;
2.居住在本区域内的非本地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及人数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010.9.1--2011.8.31出生)。 一年级新生计划招收4个班,每班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新生登记时间地点 时间:6月25—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地址:城西小学旧教学楼四层教导处。
新生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1.生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幼儿园离园证(复印件要求:学生和户籍地址一起复印在A4纸正面,父母亲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在背面,并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联系电话及现居住地址)
2.请扫描二维码,并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新生信息采集表。
3.8月中旬,学校将在城西小学公众号(fdscxxx)和校门口公布已登记的新生名单,并同时公布“城西小学2017年秋季开学通告”,请各位家长按照开学通告的相关要求带孩子进行新生报名注册。
注意事项 1.严禁招收未满六周岁的不及龄儿童。 2.无户籍的适龄儿童可提供《医学出生证明》或由监护人填写《无户籍学生就读证明表》,并到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 3.超龄生,应提供本年度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和相关附件资料。
秋季插班生登记工作 1.户籍在福鼎市,并连续在我校就读满3年的六年级毕业生,全都可以参加一中、六中或一中桐城校区的电脑派位,所以欢迎本市乡镇户籍表现优秀的学生转入我校就读。 2.需转入我校就读的插班生,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复印要求同上),《素质报告册》等相关材料进行预登记,预登记结束后,学校将视具体情况经校班子会议研究再确定插班生人数。 3.需转入我校就读的插班生,请于6月25—30日到旧楼四层教导处进行预登记,过期将不再进行登记。 4.8月中旬,学校将在城西小学微信公众号(fdscxxx)和校门口公布“城西小学2017年秋季开学通告”,六月份在教导处已登记过的插班生,请及时关注开学通告,并按照开学通告的相关要求进行操作。
福鼎市城西小学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 福鼎市慈济小学 - 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福鼎市教育局《鼎教初[2017]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拟订2017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招生原则 2017年秋新生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教育局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严格实行分类招生办法,按条件依次招生。在指标数还有余额的情况下,有条件招收户籍关系等非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及对象 1.2017年秋季招生计划数为6个班,合计招收新生数300人。
2.本片区内户籍或暂住在本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 第一类招生对象 片区内适龄儿童持居民户口簿直接报名入学。 户籍关系在以下村(社区)的为本片区招生范围:玉塘村、丹岐村、岩前村、五里牌村、外墩村、富阳路以南(双号)、天湖大道、玉龙路、玉翠路。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 1.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6月30日前)。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
第二类招生对象 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入学: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由市支前办确认,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官兵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适龄子女(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港、澳、台胞及华侨归国定居人员适龄子女(由侨联、台办确认,需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7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5.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由市委人才办确认,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6.烈士适龄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直接向学校申报)。 7.慈济小学正式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可直接报名入学。 8.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人员。
第三类招生对象 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按以下1—3类次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总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实行有条件录取。 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但能提供社区证明及近一年水、电缴交发票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第四类招生对象 申请就读我校的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可持新生户口簿及在本片区居住的暂(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东诚信承诺书;②房东房产证、门牌证、户口簿;③租住地社区证明。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申请登记。 以上招生对象按类次依次招生,招满为止。
时间安排 (一 ) 6月13日,向教育局上报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简章。 (二 ) 6月18日,向社会公布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简章。 (三 ) 6月26日—7月10日分三批次登记报名。
第一批次:(2017年6月26日—28日)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即本片区适龄儿童及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到校登记。 6月29日—30日,学校审核第一、二类招生对象相关材料,并公示5天,7月5日发放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入学通知书》。 (学校在接收第一批次招生对象后,若有剩余学位,再安排接收第二批次招生对象登记报名)
第二批次(7月3日—5日)第三类招生对象(即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到校申请入学登记。 7月6日—7日,学校审核第三类招生对象相关材料。 (学校在收满第一、二批次招生对象后,若有剩余学位,再安排接收第三批次招生对象登记报名)
第三批次(7月8日--10日)第四类招生对象(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到校申请入学登记,招满为止。 7月11日—12日:学校审核第四类招生对象相关材料。 各批次招生对象,严格按以上时间节点到校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到我校就学机会,不予补报。
(四)2017年8月1日,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接收非本片区学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017年8月30日,新生注册; 9月1日,正式上课。
注意事项 1.各类招生对象应严格按时间节点到本校登记造册,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到我校就学机会。 2.非本片区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只限报一所学校,报名登记两所(含两所)以上学校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学生父母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福鼎市慈济小学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 福鼎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 2017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秋季招生工作,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章程》、《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福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秋季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鼎教初〔2017〕2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7年秋福鼎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招生对象 本招生片区户籍、政策性照顾照顾人员或暂住在本招生片区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名额 本校新生名额为6个班,每班50人,计300人,招满为止。
招生片区范围 山前办事处片区
实行分类招生办法 A类:片区内适龄儿童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 1.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6月30日前)。 需提供的材料: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本片区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 需提供的材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片区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B类: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 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入学: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由市支前办确认,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官兵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适龄子女(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港、澳、台胞及华侨归国定居人员适龄子女(由侨联、台办确认,需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7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5.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由市委人才办确认,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6.烈士适龄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直接向学校申报)。 7.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正式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可直接登记。
C类: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按以下1—4类次序予以安排登记入学 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但能提供社区证明及近半年水、电交缴发票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山前片区务工且租住在山前片区: ①所在企业的工作证明(需山前办事处签字盖章)。 ②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东诚信承诺书。 ③房东房产证、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租住地社区证明(需社区主任签字盖章)。
D类:在学校招完ABC三类学龄儿童后,还有学位空余,不属于以上ABC三类的适龄儿童,可持监护人及在本片区居住的暂(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①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东诚信承诺书; ②房东房产证、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租住地社区证明,需社区主任签字。 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申请登记,招满为止。
需提供的材料 除上述几类儿童按各自要求需提供的材料外,所有需要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还必须提供:新生户口本、新生监护人相关信息材料(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复印件为:“首页户主+儿童)
时间安排 1.2017年6月30日-7月2日:A、B和C类的适龄儿童审核登记。 2.2017年7月3-6日:D类适龄儿童审核登记。 3.2017年8月23日:家长到校领取通知书(如无来领取,视作弃权,不保留名额)。 4.2017年8月30日:新生报名注册(如发现有中度智障儿童请按上级规定到相关学校就读) 5.2017年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注意事项 1.根据闽教基[2007]77号和闽教综[2009]16号规定,和教育局鼎教初〔2017〕25号文件规定,我校2017年秋季一年级班生数控制于50人,小学招收新生一律免试入学,一年级杜绝不及龄儿童入学。 2.各类适龄儿童入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本校资格。 联系电话:0593-2190239 本方案解释权归属福鼎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福鼎市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各位家长如果看到有心仪的学校
请收好具体信息 做好准备,掐准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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