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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
根据福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秋季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鼎教初【2017】25号)文件精神,经福鼎市实验小学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福鼎市实验小学潮音岛分校2017年秋季招生方案。
招生范围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1.优先接收户籍为潮音岛小区(1、2、3、4、5号地块的住户)适龄子女。 2.剩余学位满足福建家景置业有限公司在桐城潮音岛新区开发建设的其他楼盘业主的适龄子女。 3.再有剩余学位用于接收潮音岛新区周边的适龄儿童及福鼎城区农村转移人口子女。
招生对象及人数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0.9.1--2011.8.31出生)。 一年级新生计划招收3个班,每班50人,共收150人。
新生登记时间地点
时间:6月25—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地点:福鼎市实验小学东校区育贤楼五层名师工作室
新生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1.潮音岛小区(1、2、3、4、5号地块的住户)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福建家景置业有限公司在桐城潮音岛新区开发建设的其他楼盘的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的适龄子女,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潮音岛新区周边的适龄儿童及福鼎城区农村转移人口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信息
8月中旬,学校将在福鼎市实验小学公众号、福鼎市实验小学校门口和实验小学潮音岛分校校门口公布已登记的新生名单,并同时公布“福鼎市实验小学潮音岛分校2017年秋季开学通告”,家长可按照开学通告的相关要求带孩子进行新生报名注册。
注意事项
1.杜绝招收未满六周岁的不及龄儿童。 2.户口簿复印件第一张内容为户口簿首页和学童页,第二张内容为父母双方所在页,若属单亲,第二张可只复印父母一方,并在复印空白处填写联系电话及现居住地址,同时填写诚信承诺。 3.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4.严肃招生纪律。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有价证券和微信红包等礼物,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根据《福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秋季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鼎教初〔2017〕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招生原则
遵循“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条件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适龄儿童入学组织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公平入学。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与“电脑随机摇号”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与片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招生范围
1. 中山中路 单号:1—41号 双号:2—34号(旧)中山中路 单号:639—591号 双号:666—620号(新) 2. 中山南路(巷) 3. 政府路单号:1—39号(旧) 政府路双号:62—158号(新) 4. 古城南路双号:2—130号; 古城南路单号:217—63号 5. 南大路(兴业银行至旧车站)及南大巷 6. 江滨中路1—79号(旧);江滨中路150—236号(新) 7. 玉池里、玉亭路、施厝巷、路边亭、大兴巷(路)、宛亭路、阮洋陈(路)、锦宁路 8. 凉坪下1—41号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医院出具证明,桐山街道办事处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备案。
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分类招生的办法,按照类别先后顺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在前一类别学额未满的基础上安排后一类学龄儿童。
第一类本片区内适龄儿童 1.户籍关系在桐南小学招生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确认时间在2017年6月30日前,之后迁入的视同片区外须参加电脑摇号)。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或父母一方及子女户籍在招生片区内,且实际居住本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学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并在本片区实际居住的。 3. 提供户口簿、土地证、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双证,须提供原始地契原件和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以上证件持有人姓名须一致,不一致者由公安部门提供相关证明)于6月26日—6月29日到学校教导处登记,经过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者可入学。
第二类招生对象 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 在接收第一类招生对象入学后,若未满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以下人员经审核后可不参加电脑摇号,先行安排报名入学。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提供由本单位盖章,福鼎市支前办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或证明原件,官兵证、结婚证、学童出生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适龄子女 提供由所在企业盖章,经信局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企业主营业执照,企业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完税证明和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港、澳、台胞及华侨归国定居人员适龄子女 由侨联、台办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学童与父母、监护人关系的公安机关证明原件,学童父母护照、监护人户口簿、学童居住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监护人和学童需居住在福鼎城区三个办事处(即监护人户籍关系在城区或能证明其在城区工作、居住的相关证件。) 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 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7年上半年的社保单据、高管(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 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 提供由市委人才办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调动介绍信,在职工作人员信息卡片,2017年上半年工资花名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6. 烈士适龄子女 提供民政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 福鼎市桐南小学正式教职工适龄子女 提供福鼎市桐南小学盖章、教育局初教股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 本类人员于6月26日—6月29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导处登记,经过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者可入学。
第三类招生对象 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户主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中一方,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 按以下1—3类次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总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公开摇号方法录取。 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随迁适龄子女。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持有人姓名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持有人姓名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但能提供社区证明及近一年水、电缴交发票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提供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一年(2016年7月—2017年6月)的水、电缴交正式发票原件,社区证明原件(需社区书记签字),以上证件持有人姓名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补充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房产房主、儿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房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 本类人员于7月3日—7月5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导处登记,经过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者可入学或参加电脑摇号。
第四类招生对象 必须参加电脑摇号的非本片区适龄儿童 在前三类学童登记入学后,若还未满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以下学童可予以登记,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参加电脑摇号。 1.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 提供由所在企业盖章、经信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企业主营业执照、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或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完税证明和社保单据、高管(或高专人员)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企业工资花名册(高管所在页)、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童与高管(或高专人员)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相关证明。 2.在本片区内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的子女 提供工作调动介绍信、在职工作人员信息卡片、2017年1月至5月份工资花名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法人代表签字。其中学童与单位干部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相关证明。 3. 在本片区内经营实体店的业主子女 提供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工商局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核发的免税核定书)、店面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学童与业主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相关证明。 4. 在片区内长期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租赁协议、房东诚信承诺书、房东2017上半年水电费发票原件、房东房产证、门牌证(以上证件持有人姓名需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补充证明,需书记社区书记签字)、学童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原户籍地村(居)委会证明原件(需村、居书记签字)、租住地社区证明原件(需社区书记签字)。 5. 户籍关系于2017年6月30日以后转入本片区的适龄儿童 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页、学童父母所在页。 本类人员于2017年7月6日—7月10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登记,经审核后公示。若公示后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以直接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余额的,采用电脑摇号的方法录取;电脑摇号未录取的,由教育局统一调剂。
摇号时间安排
7月12日,学校张榜公布通过审查、具备电脑摇号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学生家长核查报名信息,上报学校修正有误信息,公示期为5天。
8月10日,学校抽签决定10名学生家长代表名单,并通知家长代表准时参加电脑摇号工作,学校测试电脑摇号软件。
8月10日—11日,市“电脑摇号入学领导小组”对参加电脑摇号的学生名单、资格、摇号软件及摇号工作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将电脑摇号软件及通过审查的学生名单一起刻录到光盘上封存,一式三份,学校、教育局和纪检部门各存一份。
8月20日上午9:00,在福鼎市桐南小学北一楼会议室进行电脑摇号。电脑摇号结束后,学校打印录取名单一式四份,学校、教育局、纪检三方代表签字后各留存一份,一份张榜公示。
8月25日,被电脑摇号录取的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8月31日,片区内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注册。
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的户口簿复印件A4纸,第一张内容——首页(户口簿带有住址的户主)和学童页,第二张内容——父母双方所在页(若属单亲,第二张可只复印父母一方);
2.材料统一装在透明文件袋中送审,逾期不保留学位或资格; 3.严禁弄虚作假。各类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4.严肃招生纪律。招生相关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家长红包、有价证券和微信红包等礼物,严禁接受介绍人及家长的宴请,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 5.严控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入学的各项流程,逾期者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由学校收回; 6.严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8:30-11:00 14:30-17:00 7.招生咨询电话:0593-7853467
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福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秋季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鼎教初〔2017〕25号)的文件精神,严格按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现就2017年秋龙山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招生原则
实行分类招生办法;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与“电脑随机摇号”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学校接收片区招生对象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实施电脑摇号招生。
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600人(先确保本校区的8个班招满,如有余额按招生批次采用电脑随机摇号,再进行电大4个班的电脑随机摇号,待城北校区建成后,这4个班学生到城北校区就读)。
招生范围
1.中山中路 单号:319—591号双号:240—596号(旧);中山支路 单号:267—1号 双号:374—2号(新)。 2.西园路、溪江巷、园觉寺、西园东路、凤鸣路双号。 3.古城北路双号及古城北路:1—3巷(旧);古城北路单号及古城北路1—3巷(旧);鼎楼下以北(新)。 4.七星墩、坝仔巷、新发巷、仓楼里、小西湾、马槽巷、饶鼎丰。 5.福全山、辽岱、西门属桐山街道办事处的户籍。 6.中山支路(原中山北路)属小路社区管辖的户籍;华鑫锦绣苑。 7.镇西村、岭头村、桥头村、菇岭村、岔门村户籍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
2017年秋季入学的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超过6周岁的要提供相应的缓学证明材料。
招生办法
第一类招生对象 片区内适龄儿童。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 1.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6月30日前)。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 送审材料:A、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B、桐北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28日前持户口本到学校北校区警务室领取),并扫描登记表上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第二类招生对象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由市支前办确认,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官兵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适龄子女(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港、澳、台胞及华侨归国定居人员适龄子女(由侨联、台办确认,需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7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5.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由市委人才办确认,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6.烈士适龄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直接向学校申报)。 7.本校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人员。 注: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和桐北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28日前持户口本到学校北校区警务室领取),并扫描登记表上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第三类招生对象 (28日前到学校启智楼六层教导处进行摸底登记) 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按以下1—3类次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总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公开摇号方法录取。 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送审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新生父母持有,提供其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桐北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摸底登记时领取),并扫描登记表上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送审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新生父母持有,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桐北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摸底登记时领取)并扫描登记表上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但能提供社区证明、土地买卖契约及近一年水、电缴交发票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送审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新生父母持有,提供社区证明(村、社区书记或主任签字)、土地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近一年水、电缴交发票、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桐北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摸底登记时领取)并扫描登记表上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第四类招生对象 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登记报名参加电脑摇号。 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户口簿、桐北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7月5日后到学校北校区警务室领取)等材料】。
第五类招生对象 (前提:前四类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送审材料:①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东诚信承诺书;②房东房产证、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1);③租住地社区证明(须经办人签字、电话号码);④桐北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7月5日后到学校北校区警务室领取)。
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6月30日—7月1日)为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审核材料时间; (学校在接收第一批次招生对象后,若有剩余学位,再安排接收第二批次招生对象登记报名)
第二批次(7月3日—4日)为第三类招生对象入学申请及审核材料时间; (学校在收满第一、二批次招生对象后,若有剩余学位,再安排接收第三批次招生对象登记报名)
第三批次(7月6日--8日)为四、五类招生对象入学申请及审核材料时间。 逾期不予补报。
7月12日,学校张榜公布通过审查、具备电脑摇号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学生家长核查报名信息,报学校修正有误信息,公示期为5天。
8月10日,学校抽签决定10名学生家长代表名单,并通知家长代表准时参加电脑摇号工作。
8月10日—11日,市“电脑摇号入学领导小组”对参加电脑摇号的学生名单、资格、摇号软件及摇号工作程序进行全面审查。
8月20日,上午9:00,实施电脑摇号。
8月25日,被录取的随迁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8月31日,片区内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注册。
其他事项
1.所有类别新生户口簿复印件按附件1的格式送审。
2.上级部门如有文件规定享受户籍人口入学待遇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严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福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7年秋季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鼎教初〔2017〕25号)的文件精神,严格按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现就2017年秋龙山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招生对象 本招生片户籍或暂住在本招生片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名额
本校新生名额为4个班,每班50人,计200人,招满为止。
招生片区
1.龙山北路及龙山小区 2.龙山中路至下龙山小区、龙山支路 3.洋垱小区、洋中小区、石湖小区 4.龙山南路
招生办法
第一类招生对象 片区内适龄儿童持居民户口簿直接报名入学。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1.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6月30日前)。需提供的材料: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本片区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与学龄儿童的父(母)子关系证明。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需提供的材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片区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与学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关系证明。
第二类招生对象
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入学: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由市支前办确认,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官兵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适龄子女(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3.港、澳、台胞及华侨归国定居人员适龄子女(由侨联、台办确认,需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7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5.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由市委人才办确认,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6.烈士适龄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直接向学校申报)。7.龙山小学正式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可直接登记。8.在龙山小学附属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招生对象 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按以下1—3类次序予以安排登记入学。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随迁适龄子女。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但能提供社区证明及近一年水、电缴交发票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第四类招生对象
在学校招完以上三类学龄儿童后,还有学位空余,不属于以上以上三类的适龄儿童,可持监护人及在本片区居住的暂(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东诚信承诺书;②房东房产证、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租住地社区证明,需社区主任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申请登记,招满为止。
需提供的材料
除上述几类儿童按各自要求需提供的材料外,所有需要登记报名的学龄儿童还必须提供:新生户口本、新生监护人相关信息材料(户口本或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时间安排
1.2017年6月25-27日:第一类和第二类的适龄儿童审核登记。 2.2017年7月3-5日:第三类适龄儿童审核登记。 3.2017年7月6-10日:第四类适龄儿童审核登记。 4.2017年8月15-16日:家长到校领取通知书(如无来领取,视作弃权,不保留名额)。 5.2017年8月24日:新生见面会,如发现有中度及以上智障儿童请按上级规定到相关学校就读。 6.2017年8月30日:新生报名注册。 7.2017年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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