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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去年的一个案件 被告人陈某惠 冒充政府名义售卖“地基” 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 同案犯陈某伍在逃 于2017年1月4日在江苏省某工地内被公安人员抓获
6月27日 福鼎法院院长王锦熙开庭进行了审理
人大代表旁听▼
公诉人▼
辩护人▼
案情回顾 ☑ 2012年间,被告人陈某伍与陈某惠承包福鼎市点头镇某地块的填土方工程。 ☑ 期间,二人得知点头镇政府对该地块按照“征十留一”的标准,给被征地村民留地基指标,便共谋对外谎称政府委托其开发该地块,手上有地基指标可以对外出售。 ☑ 为取得购地人员的信任,二人还在该地附近的住所设立办公场所,并挂牌"福鼎市点头镇某村生产队”,私刻印章,用于在《土皮转让协议书》和《收款收据》上加盖。 ☑ 2012年5月起至2014年2月间,被告人陈某惠和陈某伍在明知实际上没有地基指标的情况下,向购地人员谎称地基指标紧张、带领购地人员到该地确认购地地基的位置等方式骗取购地被害人信任,以每榴地基18万元至22万元不等的价格先后与31个被害人订立《土皮转让协议书》,出售所谓”地基“31块,骗取被害人地基定金款274.6万元。其中,《土地转让协议书》上有陈某伍签名的30份,涉及地基定金款269.6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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