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福鼎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帮扶实施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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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 15: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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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政综〔2017〕186号
福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
福鼎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帮扶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安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福鼎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帮扶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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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教育帮扶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福鼎市委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鼎委发〔2016〕2号)精神,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等普惠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学帮扶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帮扶资金落实到位,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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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在校(园)幼儿、小学生、初中学生、中职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大学生(含大专、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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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园)幼儿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已享受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I档(每年2000元)的不再重复享受,享受助学金II档(每年1000元)的每年补助100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在校寄宿生已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每年100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1250元)、“3296”精准惠生工程资金(每年1800元)的不再重复享受。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已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每年2000元)的不再重复享受。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已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I档(每年3000元)的不再重复享受,享受助学金II档 (每年1700元) 的每年补助130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补助5000元(含全市资助困难学生上学活动助学金),并帮助解决8000元以内的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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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确定。市扶贫办每年9月10日前将本年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学子女名单(包括家长姓名、社保卡或农信社账户、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就读学校、就读年级、户籍地址)等信息提供给市教育局,其中涉及外县(市)就学的贫困学生还应提供外县(市)就学证明,由市教育局核实汇总后形成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学帮扶名单(以下简称帮扶名单)。

2.资金核拨。市教育局根据帮扶名单,按照帮扶标准,测算当年所需资金总额后,报市财政局列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局给予按时核拨。

3.资金发放。市教育局根据帮扶名单,形成就学帮扶资金发放名册,并及时将帮扶资金发放至贫困学生监护人社保卡或农信社账户。同时将就学帮扶资金发放名册、银行发放明细清单等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建立台账。

4.信息反馈。市教育局帮扶资金发放结束后,将就学帮扶资金发放名册、银行发放明细清单等反馈至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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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每年按照教育局申请,及时安排拨付专项资金;市教育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帮扶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和举报、投诉制度,杜绝弄虚作假及套取、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的行为,提高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市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力度,确保专项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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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民政局、卫计局、民宗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慈善总会、关工委等部门于每年9月底前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帮扶情况汇总至市教育局,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邮箱:fdszzzx@163.com,联系人:洪致德,联系电话:7853462。教育局每年12月中旬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帮扶资金发放情况汇总反馈给市扶贫办。

2.本实施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期间可根据情况变化,对救助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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