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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鼎国土资告字[2017]57号
经福鼎市人民政府批准,福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P-013 | 宗地总面积: | 15301.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百胜新区十二号地块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2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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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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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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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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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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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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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4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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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无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07日 至 2017年11月21日 到 福建运通拍卖行有限公司或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局二层)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07日 至 2017年11月21日 到 福建运通拍卖行有限公司或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局二层)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1月2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1月23日15时30分 在 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福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二层) 进行。
福鼎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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