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开出首张“伪证罚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1-4 20: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福建宁德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x
在诸多的民间借贷中
许多人常常用借条代替正式借款合同以求方便
借条是民间借贷发生的重要凭证
双方一旦发生纠纷
借条是双方借贷事实的关键证据
绝对不可私自涂改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2012年1月10日吴某向林某借款60000元并出具借款借据一张,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为2.8%,未约定还款期限。

借款后,吴某分别于2012年3月13日、2013年1月28日分别偿还借款20000元及10000元,余下30000元借款的利息付至2016年11月10日止。剩余借款本息林某经催讨未果后,于2017年7月12日诉至福鼎法院。


「 经庭审质证 」

福鼎法院认为林某提供的证据之一《借款借据》原件中关于月利率的约定“2.8%”存在明显的涂改痕迹,与其立案时提供的复印件上的 “1.8%”明显不符,且其在庭审中自认原件上的月利率被其擅自涂改过,故福鼎法院认定《借款借据》中所记载的月利率为1.8%。

✎

福鼎法院查明

1:双方约定的利息为月利率1.8%,故林某请求按月利率2.0%计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2:被告吴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林某借款3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11月1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8%计付)。

3:林某在法院受理该案后,私自涂改借条,伪造重要证据,妨碍法院审理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对林某罚款10000元。

每个人都应诚实守信
切不可妄造事实
轻者妨碍诉讼
严重者必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来源:福鼎法院
福鼎论坛,福鼎人上福鼎论坛,福鼎第一人气社区,福建社区100强尽在fuding.c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