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2017年4月14日至同年5月10日间 福鼎人蔡某四次 将共重计11.4704克的毒品甲基苯丙胺(福鼎论坛) 贩卖给两名吸毒人员 非法获利共计600元 ......
・ 2017年4月14日 ・
蔡某将二粒共重计1.5克的毒品甲基苯丙胺
以3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傅某
・ 2017年4月24日 ・
蔡某将一粒共重计0.8克的毒品甲基苯丙胺 通过随班车寄包裹的方式 以3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林某
・ 2017年5月9日中午 ・ 吸毒人员林某欲向蔡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 双方约定以毒品互换的方式进行交易 吸毒人员林某在福鼎市山前街道某公厕门口 以1.1899克毒品海洛因向蔡某换购了1.3957克毒品甲基苯丙胺
42017年5月9日晚 吸毒人员林某欲再次向蔡某 购买10克毒品甲基苯丙胺 双方约定在福鼎市山前街道彩虹桥头进行交易 次日凌晨1时许 福鼎市公安局侦查人员 在现场当场抓获蔡某及吸毒人员林某 从二人处分别查获 重计7.7747克毒品甲基苯丙胺
福鼎法院认为 被告人蔡某违反毒品监管制度 明知甲基苯丙胺是毒品仍多次予以贩卖 数量共计11.4704克 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判处被告人蔡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来源:福鼎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