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出行] 为民工追回工资款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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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5 12: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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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一起历时3年之久的拖欠工程款纠纷,2月1日在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多方协调下顺利结案,涉案农民工拿到了总计700万元的工资款。
被告福鼎某食品公司应支付给原告福鼎某建筑公司工程款630万余元及利息,但被告一直未自觉履行义务,致使拖欠的工程款未能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涉案农民工情绪激动,多次群访。2005年,宁德中院受理该案的执行申请后,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争取各方理解与支持。考虑到被告牵涉其他债务,法院又多次与有关部门协商执行款分配问题,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款、维护社会稳定置于首位的意见,也得到宁德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方 萍  发布时间:200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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