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出行] 可恶的“医闹” 暴力索赔为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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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09: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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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3 13:53:44   来源:福建日报   
    核心提示:这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穿梭于各大医院,寻找发生医疗纠纷的人,然后通过闹事,向医院索取赔偿,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这群人被形象地称为“医闹”。
    “医闹”的出现并非偶然,它有着一定的社会原因。但是,通过闹事的方式暴力索赔,不但影响社会治安,扰乱了公共医疗秩序,损害了大多数患者的利益,而且对社会的不良示范也是显而易见的。它的出现,使原本脆弱的医患关系更加紧张。如何从根源上铲除“医闹”现象,值得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近年来,患者纠集人员到医院闹事,逼迫医院赔钱的事,时有发生。在事件中,“医闹”日益活跃的身影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

    “医闹”的一次次闹事,令许多医院及卫生行政部门乃至当地党政领导大伤脑筋。2006年8月,福鼎市卫生局,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联合下发《福鼎市医疗机构治安防范工作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当发生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等14类行为时,所在地公安机关应依法予以制止、查处,追究法律责任。这个专门针对“医闹”的规定,在福建尚属首例。

    转眼半年过去了,规定的出台是否有了预期效果?“医闹”又是怎样的一群人?3月5日,记者前往福鼎一探究竟。

    “医闹”现身,福鼎医院多次遭围堵

    2005年,福鼎开始出现“医闹”。

    当年,福鼎唯一的一家三甲医院福鼎市医院被围堵了4次,院长被困在会议室,连厕所都不能去。院方发现,每次闹事总有几张熟悉的脸孔参与其间,很有号召力。难道这些人的家属如此容易“出事”?福鼎市医院这才明白:“医闹”来了!

    2005年之前,也有患者家属到医院闹事。但自从“医闹”介入后,闹事的规模和方法有了显著变化:首先人数增多,几十人,上百人,突然间全部出现。他们有组织而且分工明确:有人谈判,有人阻挡保安,有人四处涂写、破坏,妇女、老人则通常被安排在重要通道上,被人一碰就倒地不起,声称被打。其次,方法多变,有占据门诊大厅;有将医院大门锁上;有打出横幅,封锁医院门口交通要道;有设灵堂于医院内,摆花圈、烧纸钱;有追打医生、护士;有约请媒体,声言曝光……

    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每天闹完后,他们中的主要人员都要开会总结,分析形势,以决定第二天的“战术”。有一回,为增加人手围堵医院,“医闹”竟以一次30元的价格,请当地三轮车夫参加。

    “医闹”通常没有固定职业,一有“业务”,就互相通知,相约来到医院。在“医闹”面前,医院往往束手无策,几乎每次都要“花钱消灾”,而“医闹”会从中抽取20%—30%。由于还要付参与人员的路费、餐费等,最后到患者家属手中的钱实际已大打折扣。福鼎沙埕有一例,医院赔了10万元,到患者家属手中不过3万多元。

    医院无奈,为什么输的总是我?

    2006年,福鼎市医院共发生了5起医闹事件,最严重的两起发生在下半年。一次医院儿科护理站、治疗室被占,电脑桌被砸,护士被抓伤;一次“医闹”悬挂横幅,封堵医院门口主干道,锁住医院大门3个多小时。

    对此,福鼎市医院医务科科长喻东晓思之后怕。“每次一般都要持续三四天,那几天心总是提在嗓子眼上。现在都成条件反射,一听医院死了人,就心惊胆战。”

    喻东晓无奈地告诉记者,医院什么办法都用尽了。讲理、劝说、回避,都不行。最后都是医院做出让步,有理没理先赔钱。不然,医院的正常就诊秩序无法保障。可为什么输的总是医院?

    其实,“医闹”采取扰乱医院就诊秩序的方式,已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可以查处。然而,实际上福鼎迄今为止还没有谁,因参与“医闹”而受到处罚。

    喻东晓说,警察来了,也只是站在旁边或上前劝说几句。他们认为,患者本就是弱势一方,如果采取强制措施,会引起更大范围的围堵,目标也许不只是医院。而有关领导来了,大多数情况下,也会劝医院让步。

    面对记者,“医闹”道出运作内幕

    为见识“医闹”的庐山真面目,记者几经周折,终于说服一名“医闹”同意见面。谈话在宾馆的一个房间进行,记者与“医闹”有了一番对话。

    “你承认是‘医闹’吗?”

    “不好说,但我们都是为了患者的利益。”

    “怎么会想到介入医疗纠纷?”

    “医患信息不对称,患者又不想通过正规渠道,我们只好站出来。其实,我是从深圳将这种方法搬过来,他们才叫专业。”

    “有收钱吗?”

    “收一点红包,不多,有的患者亲属最后还不守信用,没给全额。”

    “怎么闹,才能让医院低头?”

    “一边写信给有关部门、领导,让医院有压力;一边组织人员到医院闹,让他们无法正常工作。”

    “公安不会介入?”

    “不会,人家死了人,公安还敢抓人?何况大家对医院的印象都不好,不管谁对谁错,都会认为医院有问题。”

    “不闹不行吗?”

    “不闹哪有钱。”

    “有失败过吗?”

    “没有,顶多将赔偿额降低。”

    “什么医疗纠纷都接?”

    “最好要有死人,医院还要有把柄在我们手中。最佳的闹事时机,就是尸体未移出病房,这样医院的顾忌更大。”

    “你的名字在当地医院和卫生局都知道,你怕吗?”

    “不怕,我又不在现场,只是在后面出出点子。我也叫他们不要有过激行为。”

    ……

    暴力索赔,最终损害患者利益

    暴力索赔,不但扰乱了公共医疗秩序,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且对社会的不良示范也是显而易见的。

    在福鼎,一位深受“医闹”之苦的医院院长告诉记者,因为医院违反操作常规,导致病人死亡的事件极少,大部分患者的死亡是疾病发展的正常结果。但“医闹风”一起,即使没有过错,医院也会顾及形象和秩序做出让步。“医闹”每次都赢,然而,归根结底,最终输的还是广大患者。如今,因担心引发医疗纠纷,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怕看危重病人的医生开始增多,这在客观上耽误了患者的就医时机。同时,越来越猖狂的“医闹”,给医生带来强大的心理和现实压力,迫使他们在医疗工作中采用愈加循规蹈矩的防卫性治疗手段,不愿创新,这也构成临床医学进步的巨大障碍。

    一位挨过“医闹”打的医生告诉记者,原本根据经验诊断,相当多检查是不必的,如今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病人来了,先检查一遍,以后要是有纠纷,也有依据。比如,来看胃病的患者,需要胃镜检查的,其实不多,但他几乎都会建议患者做胃镜。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医生怕纠纷,保守治疗,依赖设备,为的是万一的时候有依据;对患者而言,增加了就医成本,加深了对医生的不信任。治疗效果不佳,极易产生纠纷,“医闹”再从中做局,医生就愈加缩手缩脚。如此,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患者。

    “医闹”出现,有一定的社会原因

    杨茂盛,福鼎市卫生局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主任。当过临床医生,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已有7年。

    对于出台《福鼎市医疗机构治安防范工作暂行规定》,杨茂盛的评价是,希望能够有所缓解,毕竟明确了几个部门都有责任介入。然而,他认为一个规定不能完全解决“医闹”问题。

    “因为‘医闹’的出现并非偶然,它有着一定的社会原因。”杨茂盛说,简单说起来,有两点。首先,由于医院的公益性淡化,医疗费居高不下,患者对医院的制度、管理程序不了解,医疗机构又解释不足等原因,导致医疗纠纷逐年增多。其次,求诉渠道不畅通。

    按照现有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决医疗纠纷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医患之间协商解决;二是行政调节,即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三是司法诉讼。

    然而,实际上,第一种方式基本行不通,患者和医院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医疗机构容易推卸责任,不会轻易接受患者的要求。第二种方式也相当困难,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关系紧密,卫生行政部门即使能一碗水端平,患者也很难相信。杨茂盛说,在他的调解下,能比较顺利解决的,只有大约20%,由此可见行政调节的尴尬。

    “第三种方式更是没有多少人愿意。”杨茂盛说。首先,鉴定困难,不仅要先交部分鉴定费,而且还要医院配合,至于鉴定是否公正,由于负责医疗纠纷鉴定的机构大多是当地的医学会,与医疗机构联系密切,不少人对鉴定的结果存疑。其二,诉讼过程耗时耗力,有的历经三四年,都没有结果。其三,赔偿标准低,目前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既低于国家赔偿,也低于一般的民事赔偿。

    由于上述原因,不少患者及亲属在医疗纠纷面前,选择了到医院“闹”。“医闹”的出现,满足了他们希望“短、平、快”解决纠纷的心理。

    如何解决,业内人士建言献策

    “医闹”的出现,从某种程度上折射出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不信任,也使原本畸形的医患关系更加脆弱。

    采访中,不少医生认为,司法力量必须强力介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指出:“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既然法律已有明文规定,警方在面对“医闹”时,就应立即干预制止,将肇事者绳之以法,起到震慑作用,以杜绝“医闹”现象,引导患者走合法途径维权。

    有业内人士也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医闹”,当务之急是建立一条高效、廉价的权利保障通道,让患者家属的求偿权在合法的诉讼渠道中实现。最好的方法是成立公益或半公益性质的第三方机构,在纠纷发生时,可作为患者家属的代言人与医院对话。同时,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减少诉讼环节和诉讼成本,封堵“医闹”生存的空间。

    由此可见,只有在多方的努力下,才能从根源上铲除“医闹”,让暴力索赔从此远离医院,让医患争议的解决走向理性化、合法化。(记者 郑腾 陈丹 通讯员 雷顺号 文/图)

“医闹”打砸了医生的办公室。

“医闹”打砸了医生的办公室。

“医闹”堵住医院门诊大厅。

“医闹”堵住医院门诊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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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5: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当年,福鼎唯一的一家三甲医院福鼎市医院被围堵了4次”
更正一下,福鼎市医院目前是二乙,不是三甲,从前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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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7: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省立,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才算得上真正"三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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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5 19: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这年头~~~~~~~~~~~````````: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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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5 19: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我也去做医闹,是条财路,法律没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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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5 19: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如此医闹
已经是流氓和土匪的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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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10: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不合理是应该给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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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17: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前几天我一个亲戚也在医院出事了,是中医院,分娩,结果死了
医院陪了20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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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9 01: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小样,福鼎市医院是二甲医院,今年要申三乙,什么是甲乙等级都不懂,说什么“真正的 三甲”,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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