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出行] 司法:在公正准则下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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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09: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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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宁德晚报     更新时间:2007-3-15
  “执行标的到位率达94.86%”, “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16件”, 聘任监督员、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3月14日下午,这些关键词清晰地出现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建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美萍向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
  在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至今的6年时间里,两院以追求公正为目标,实践着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司法民主之路。

执行改革努力破冰

  【案例】2002年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蕉城区土地管理局、影剧院的强制执行申请,对福建拓远房地产有限公司在蕉城区莱茵城的部分房产依法进行查封并拍卖,用于偿还其欠蕉城区影剧院土地出让和异地重建人民会场余款168万元。至此,历时5年,蕉城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人民会场国有土地转让金被外商拖欠的案件有了一个圆满的答案。
  【数字】2006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177件,执结3127件,执结率达98.43%;标的26413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94.86%,并执结难案582件,标的总额3045万元。
  【点评】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利益是确保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市人民法院通过实行“提级执行”、“举报有奖”、“公告执行”、聘请“协助执行员”等执行改革制度,使执行工作进入了良性循环状态,市综治委把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核范围,我市的执行改革受到最高院的关注并得以推广,也体现了我市司法机关的成功实践。

惩罚犯罪绝不手软

  【案例】2006年11月17日,福安市人民法院召开公审大会,曾经为害一方以郑懋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24名成员分别被判处20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个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作案手段凶狠,年龄均在17至30岁之间,多数人是刑释人员。该犯罪团伙涉嫌刑事案件30多起,其中重伤害案件2起,轻伤害案件10起,非法拘禁绑架案件3起,寻衅滋事案件10余起,致群众2人重伤,多人轻微伤。
  【数字】6年来,全市法院严厉打击霞浦县周金为等13人、蕉城区陈向其等14人、古田县卢祖声等12人、福安市郑懋等14人黑社会犯罪组织,共审结各类一、二审、再审刑事案件11503件,在一审判决生效的8009件11422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839人,占16.1%。
  【点评】惩罚犯罪、维护稳定是司法机关的主要职能,打黑除恶、严惩刑事犯罪更是建设“平安宁德”、保障社会和谐的关键。

司法便民渐落实处

  【案例】2004年2月,福鼎市养殖户陈某向福鼎前岐海上巡回法庭起诉被告温某、刘某等4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以被告不守信誉为由,要求法庭判决被告立即返还其借款6万元本金及利息,法庭迅速立案后立即召集本案双方当事人在海上渔排办案点开庭审理,使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前岐海上巡回法庭主要管辖前岐、佳阳、沙程、嵛山4个滨海、海岛乡镇的3万多海上养殖户,为他们提供了快速便捷的法律服务。
  【数字】为方便群众诉讼,沿海法院设立“海上巡回法庭”、“畲区巡回法庭”和城区“简易法庭”,山区法院设立“速裁法庭”、“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社区法庭”,六年来,这些“特色法庭”巡回办案1739次,为当地群众解决各类诉讼纠纷4248件。
  【点评】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讼负担,让群众打得起官司。这也是体现司法公平的重要一面。

法律监督维护公正

  【案例】2004年3月23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周宁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长春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
  3月初,周宁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陈长春有期徒刑3年,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在检察机关的抗诉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改判。
  【数字】6年来,重点纠正有罪判无罪和量刑畸轻畸重问题,提出抗诉101件,法院已审结100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54件;纠正已决犯留所不符合规定和呈报减刑、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7人次,依法监督审查法院减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决案件130件;有效清理纠正超期羁押275人、纠正违法收押31人、未及时释放9人、未及时投劳178人、刑期误算51人次,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98件,提出抗诉171件,提请省院抗诉114件,法院已作出再审判决、裁定200件,改判128件。
  【点评】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针对诉讼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是检察机关保证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的职责所在。

渎职犯罪更应严打

  【案例】2002年,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盘判处古田县平湖派出所原所长丁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总和刑期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丁建荣与夏利宋、夏利坚因借款合同纠纷向古田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丁建荣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夏利宋累计达80多个小时。
  【数字】6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16件98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688件815人,贪污贿赂大要案222件286人,百万元以上特大案13人,处级干部16人,科级干部165人,党员干部462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128件170人。
  【点评】知法犯法更应严惩,身为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身就应该在守法上为普通群众做好榜样。

司法民主与时俱进

  【案例】2006年12月,福安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被不起诉人陈某不服安检公刑不诉(2005)8号所作不起诉决定的听证会,来自福安市委政法委、人民法院、人大内司委、教育局的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代表出席了听证会。听证会成员听取了申诉人陈某以及其代理人兰某关于不服安检公刑不诉〔2005〕8号对申诉人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陈述和案件承办人所作不起诉理由陈述。 随后,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合议,并提出了听证意见。申诉人对听证会的公开、透明予以认同,表示愿意接受听证会的最终裁决。
  【数字】2003年,市、县两级检察院聘任79名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一律启动监督程序,同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提出监督意见,4年来共监督“三类”案件102件120人,其中不服逮捕决定12件12人、拟撤销案件10件12人、拟不起诉80件96人。
  2005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选任80名人民陪审员,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和调解案件726件。
  【点评】不断地拓宽对司法部门的监督渠道,自觉地将自己置身于人大、政协、舆论、群众的监督下行使执法权利,这是司法走向民主迈出的可喜步伐。    □本报记者 吴道锷 朱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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