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杂谈] 福鼎警方加大力度打击节前侵财案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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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9 09: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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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底,各种各样的盗窃抢劫案增多,盗贼小偷也想疯狂一下,在年底打捞一把。近日,福鼎警方针对节前侵财案件增多的发案特点,加大打击力度,连续破获了多次的侵财案件。
1月28日,群众报警称其在市区某酒店吃饭时被盗走一个电脑包,内有重要文件及现金。民警到达现场后,通过调查酒店监控录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军(男,37岁,福鼎市人),并在群众配合下成功将其抓捕。当场从嫌疑人刘某军身上搜出盗窃手机3台及现金财物4800余元。
1月29日,有群众报警称其家中被盗,民警到达现场后,凭借办案的直觉和经验,离事主家不到一百米处停放的一辆红色海马牌车辆引起民警的怀疑。随后民警将车内1名可疑男子骆某(男,34岁,贵州省遵义市人)带走审查。经审讯,骆某交代,该盗窃团伙共有3人,二人负责入室盗窃,一个望风,目前仍有二名犯罪嫌疑人在逃,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中。
1月30日,点头镇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家中遭遇入室盗窃。接到报警后,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只见一名男子被群众围困,双方显对峙局面。该男子见民警到来,乖乖束手就擒。随后在调查中,犯罪嫌疑人董某明(男,46岁,福鼎点头镇人)对在点头镇观洋村洋中小区附近实施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月2日,民警在福鼎公交车站点蹲点执行任务时一名可疑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该男子趁公车到站乘客上下车混乱之际靠近一名妇女身后欲趁乱盗取该妇女手袋里的手机,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抓获,并在其身上搜出了2部手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供认了其在公交车站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
从福鼎警方提供的资料可以看出,在年底,不管是市民的家中还是在公众场所,市民们的财务都容易受到侵犯,特别是离家较长时间及在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更容易被“鼠窃狗偷”之辈得手。
宁德晚报在此友情提醒:皮夹、手机、照相机、现金等不要随意放在桌上,暴露在外面;钥匙也不应摆在明显处,防止外人乘机印模仿制;存折、信用卡存放在隐蔽处,而且应注意不要与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放在一起;较长时间外出时应与邻居打好招呼,请求关照。搭乘公交车等交通工具时要将包等物品放至胸前,财物要贴身保管好。(记者 周光银 陈婉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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