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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凌晨,山前派出所接报警称,在彩虹桥水坝处,一名女子抱着小孩欲跳河轻生。接报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河边找到轻生女子和小孩并带至安全地点,但该女子情绪低落,拒不提供自己的身份,不肯与民警交流。 经过长时间的耐心劝导,该女子情绪逐渐平复,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及轻生原因告知民警。原来,李某是未婚生子,精神压力大,又因家庭纠纷感到绝望悲观,遂产生了轻生的念头。随后,民警继续规劝其要珍惜生命,积极乐观的面对生活,李某的心结慢慢打来,放弃了轻生的念头。为了取保其人身安全,民警几经周折联系到李某的母亲,并将其安全送回家中。来源: 福鼎新闻网 作者:薛玉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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