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杂谈] 福鼎几个孩子集体偷窃,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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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5 17: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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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爆料称2015年7月24日凌晨三点半,山前小学那条路的某家超市,被几个青少年撬开了门前的“摇摇车”,盗走了摇摇车内的钱币……


  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2011年5月,福鼎17岁少年小胜(化名)因不堪长期遭受父亲打骂心生怨恨,在欠下近万元的债务后,伙同同伴小曾(化名)设计将父亲残忍杀害,盗走父亲钱财。
  2014年8月29日,14岁的苏某凌晨伙同“阿董”、“阿蛋”盗窃翁某二轮女式摩托车,9月4日,苏某投案自首。
  谭某生于1998年,由于其父母工作繁忙缺少交流,谭某升入初中后没多久弃学,2014年因交友不慎而染上毒品,没有经济收入,谭某选择贩卖毒品,并于2014年9月、10月先后两次在福鼎环岛宾馆和桐城明珠小区附近贩卖毒品,在同年10月被福鼎公安局抓获。
  青少年本是天真无邪的,以上这么多青少年犯罪案例,给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教育敲响了警钟。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因素有哪些呢?
  1、家庭教育缺陷。主要表现为:第一,家庭不是正面引导、教育子女积极上进,反而过分溺爱,随意满足子女的不正当要求,甚至包庇、纵容子女的错误言行和好吃懒做的习惯,将社会不良风气灌输给孩子,刺激子女不劳而获心态的发展,逐渐养成好逸恶劳、偷拿别人东西的不良习惯。这常常是导致产生偷窃行为的重要原因。第二,家庭教育功能失调或方法不当。父母教育方法不当,态度简单粗暴;或父母双亡、或父母离异,家庭关系不稳定、不完整,疏于对子女的正面教育,影响子女的情绪、思想、言行,致使其流浪街头,结交坏人染上偷窃恶习而走上犯罪道路的。第三,父母只注重孩子的文化知识教育,而忽视了道德品质方面的教育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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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家庭、单位、社会上的某些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如工人偷拿原材料、职工拿单位的公物,干部利用公款吃喝送礼、游山玩水、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中饱私囊、权钱交易等,极大地败坏了社会风气,往往会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刺激和影响。他们虽然自己没有这样做的条件,但是却为偷窃找到了“正当理由”。在这种反社会的补偿心理、平衡心理的作用下,有些青少年以偷窃的形式来发泄对社会的不满,甚至可能形成一种病理性的“偷窃癖”,即在某种持续的神经冲动下,有偷窃的强烈愿望,但对所偷的物品没有任何经济动机,只是一种发泄手段而已。
  3、小群体“亚文化”的不良影响:青少年处在好动、好奇、好模仿的时期,如果他们所处的小群体存在着低级、腐朽的“亚文化”,那么这种“亚文化”则能对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例如,贪图享受、吃喝玩乐等膨胀消费行为在一些品性不良的学生中盛行,他们互相攀比、讲虚荣、爱面子。他们吃饭要上馆子,平时抽高档烟、喝高级酒、穿名牌服装,出门动辄打的,经常出入歌舞厅、酒吧,看录像、打游戏机、跳舞、溜冰、玩女人等各种畸形消费,在他们身上一应俱全,为了应付庞大的开支,偷窃成为不得不去做的事情。

  青少年犯罪不仅有社会带来的种种影响导致他们犯罪,还有他们个人成长的问题:
  1、畸形的物质需求。青少年偷窃者,一般都有不合理的物质需求,他们在与品德不良和有偷扒行为的同学、朋友和邻居的交往中,学会了占别人便宜和小偷小摸的行为习惯,进而贪图物质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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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薄弱的自制力:有偷窃行为的青少年大都在意志上十分薄弱,经不住物质引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娱乐场所越来越多,娱乐方式多种多样,许多青少年开始对电子游艺机、台球、麻将等产生兴趣,进而着迷,然后荒废学业,逃学逃夜,结交了玩朋酒友,彼此间不良习气相互感染,交叉强化。为了支付越来越多的娱乐开销,不得不去偷窃钱财。
  3、错误的人生观:有偷窃行为的青少年常有一套错误的人生观。如他们认为:一个人活着就是吃喝玩乐,只是每个人取得生活资料的方式不同而已,科学家凭知识取得优厚待遇,我们的本事就是偷;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别人做官是赚钱,做工是赚钱,我偷窃也是为了赚钱;偷不到是你的,偷到手就是我的;;盗窃也是“劳动”,既是脑力劳动,也是体力劳动,捉住还要挨打,还要与公、检、法打交道等等。
  4、恶习:许多青少年的偷窃,常常是从酗酒、赌博等恶习开始的,他们陷入恶习中,不能自拔而最终堕入犯罪深渊。另一些青少年实施偷窃,是因为他们偷窃成习。他们将不断去偷窃当成一种生活方式。有“见东西不偷等于丢”的强烈占有欲,认为“有偷不偷是傻瓜”。他们偷窃不仅是为了物质上的需要和享受,而且是为了获得“精神上的愉快”。有的惯窃犯看见被偷者着急的样子,还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这类青少年若伴有心理障碍,常演变成为“偷窃癖”。
  5、各种矛盾心理交织而致:恐惧心理和侥幸心理在偷窃犯中是很突出、很普遍的,思想斗争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仍比较剧烈。悔恨心理在偷窃犯中也时有反映。
  6、精神病或心理变态:一部分青少年的偷窃行为是由于患有一种名叫“偷窃癖”的精神病或心理变态。患有“偷窃癖”的青少年反复多次实施偷窃,但动机均不明显,既不是因为喜爱所盗之物,也不是为了自己的需要或物品的经济价值,不过在行窃时常伴有愉快或满足的心理感受。他们的行窃往往事先无计划,也没有其他同伙。他们知道偷窃是不好的行为,并当产生偷窃冲动时企图进行过抵制,但都以失败告终。
  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说他们特殊是因为青少年正处于由未成年到成年的转化过渡时期,他们的思想、行为已由幼年的依赖心理变得相对独立、成熟。但是青少年毕竟缺乏社会经验,正处于心理上的“断乳期”,模仿、独断、叛逆心理悄然而生,如果受到不良环境的薰染,加上教育失当,青少年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那么,怎样才能掌握青少年心理的动向而对青少年犯罪加以预防呢?青少年违法犯罪有一个过程,在他们接触到某些语言、人物、景物使感官受到刺激而形式犯罪心理,遇到适当的机会和条件即发生犯罪行为。因此,青少年在犯罪时必有不良思想和行为的表露。孩子如有以下不良言行出现,如大吃大喝,出入娱乐场所,或大把花钱,或谈情说爱,或看淫秽录相,或接触毒品等违禁物品,家长、老师就应高度重视。因为孩子的上述举动往往是出于好奇、逆反心理作怪,但他们毕竟处于一个行为变化的初期阶段,这时候如果教育引导得当,让孩子逐渐从不懂事变得懂事,就能从根本上阻止孩子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打骂孩子并不能解决问题,要及时进行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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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导是一项很富有科学性和细致性的工作。在孩子出现一些不良苗头时,教师家长应及时找其谈心,从谈话中了解孩子心里想些什么,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这种谈心不应是居高临下的,而应是像朋友一样互相理解。另外,老师、家长还应鼓励孩子们采用“情绪转移法”或“精神暗示法”,在情绪或心理出现波动的时候学会转移不良情绪或暗示自己要克制、镇定,从而达到疏导的目的。 青少年的特点是敏感、好奇、喜欢模仿、爱冒险。如果缺乏指导或者引导不当,这些特点就会成为缺点。但如果引导得当,这些特点是优点。比如青少年思想十分敏锐,吸收新事物快,可以引导他们创新,青少年爱好冒险,可以引导他们探索未来。

来源:车呈国、许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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