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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lyingbird - 

福鼎市委办原副主任卓晓方杀妻案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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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09: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胡扯,不知道真相还说真相,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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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19: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福州
《知音》之前也有写过这篇文章!不过事实到底是什么?只是卓他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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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7 13: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福州

小缩影 大罪恶

中国社会的悲哀,一个权钱交易的社会.是谁最为可悲,是"手无寸铁"的人民.又是谁成为了这个交易的胜者,手握大权的可耻的心灵!一个非典型的事件折射出众多非典型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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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1 01: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唉,有事些眼见为实也不见的是真理!

说不清的事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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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9 15: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

楼主所言可有证据佐证

楼主所登如果属实,其实这个可以保留当时的尸体重新尸检就可明了。至于从常理来推说,没有证据就是疑罪啊!不过我想,像楼主所说那样有窗帘被扯坏,或门后有血印,当时见到自己也可以取证!以及邻居是否有听到呼救声,也可以取证啊!不能凭空想像!在对楼主表示深深的同情的同时,作为一介普通草民,本人认为如果确实如此文所述,那肯定是直接故意杀人了,但是在今天这个社会我们不能因为已经死了一个人时又造成另外一个冤案!对上文表述如果有完整的证据链支持。那卓小方肯定是直接故意杀人了!另外希望楼主能够收集到证明此文有力证据,以为故去之人有一个明确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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