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福鼎小女人 - 

福鼎市公交公司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违法违纪,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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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09: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比你们更苦的还更多,择业是双向,你不喜欢可以不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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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13: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你不做,想做的人多的是!

你知道福鼎现在无工作的有多少吗?公交司机一个月有一千五左右,而且多是车队有股份的人的新属或者公司什么人亲属,你如果说我现在不开公交车了,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机,立马有百十号人去报名,相信不?售票员也一样,没工作的人多的是,干这一行总比在烈日下当小工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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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0 13: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原帖由 深喉 于 2008-7-10 13:03 发表
你知道福鼎现在无工作的有多少吗?公交司机一个月有一千五左右,而且多是车队有股份的人的新属或者公司什么人亲属,你如果说我现在不开公交车了,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机,立马有百十号人去报名,相信不?售票员也一样, ...
在公交上班的人并不是你所说的“都有股份”,你可以去问问,有几个?要是有股份,今天就不会在这里说话了,售票员大多数人都是弱势群体,一个月拿600多元钱,最近才加到800元,一年没有休息一天,连正月初一,没有周末,你知道吗?按你说,只要他肯赏脸给你碗饭吃,打工的人就不要的合法的权益了?不要自尊?就任由老总欺负了?老总可以公然违反法律了?难道法律是摆给穷人看看的?做做门面?或者说国企就可以不按法律办事而逍遥法外了?估计你不真正了解打工人内心的苦楚,或者你就是一个这样的老板,别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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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13: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弱势群体也要吃饭,更要维权。这才是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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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19: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过几天建立个高级群

广交福鼎朋友.本人QQ49355588~ :y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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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21: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哎!小女人想法太幼稚了!首先声明我也是一个打工者!
劳资纠纷一直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对劳动者来说当然也是双向选择,你嫌累可以不做,不要说福鼎,我们国家目前也是这样,今年的大学毕业加上去年未分配的有600多万还没分配呢。
  打工的当然是要权益,要自尊,人都一样,但是你要想想,在公交公司当售票员是不是公交公司的正式员工?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话你才可以去劳动仲裁啊!如果没有的话,你怎么去争取权益呢?如果有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又有医保和社保,那售票员这个岗位托关系走后门的多的是,福鼎的三轮车夫,应该是到弱势的群体,那为什么还有那么人工作呢?讨生活有什么办法!养家糊口!就是工作太难找,如果有医社保,以有法定的节假日,一个月工资800,我也要去当售票员了!总比顶着烈日在工地打工好!至少夏天还可以享受空调。
  换工作吧!人不能在一颗树上吊死!或者去搓茶针吧,我好个几个邻居一年到头都在搓,一个月也可以搓个600-800,关键是给自己打工,想做就做,累了就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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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09: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在法律日益健全的今天,依法争取打工者的权益是应该的。

国家高层也高度重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才制订新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要处支付双薪的惩罚。目的在于协调中国目前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

不能因为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工人签合同,工人就只能自认倒霉。特别是国企,大型企业,应该率先作好遵法守法的榜样,起带头作用。

楼上虽然自称是打工者,但打哪份工千差万别,胡总也可以说自己是给人民打工的。估计你没有体会到这些人其中的甘苦滋味。

[ 本帖最后由 一抹阳光 于 2008-7-11 09: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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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11: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楼上可能对公交车不大理解,福鼎的公交车原先都是民间投资的,只有公交的线路是公交公司的,换句话说就是投资人每年要给公交公司一定的线路使用费后,才可以经营这条线路,其它的投资(包括车,维修保养费用,驾驶人员的招聘)都是投资人(团体)负责的,人员招聘都是他们定的,原先都是投资人的亲戚或朋友之类的,最搞笑的是有一段时间投资人之间互相不信任,一路车那时候一部车上曾经出现两售票员的闹剧,一个买票一个收钱。刚开始时,2路车我不大清楚,1路车的驾驶员一个月工资1200-1500,售票员也有600-800多,轮班制的。1路车的投资者一个月的分红有一分多。当然也有线路不好的,像10路车,客源不多,投资人换了一波又波。
  去年开始,公交公司陆续收回了经营权,现在好像剩下2路车还没收回,那做为公交公司的领导,他们对原先的售票员和驾驶员怎么负责呢?那些人原先不是他们招聘的,他们只是属于车队的,难道要公司统编收入国有企业?而且那你讨说法,或者找劳动局申请仲裁,肯定是当时谁招你的你找谁去,因该是所在的车队的吧!而且公交公司现在实行的无人售票制,售票员全部下岗。
    车队招售票员本质上有我们街上的服装店招看店的服务员没什么别的,谈什么大型企业,国有企业。看看福鼎车站跑乡镇线路的那几百个售票员吧!
        楼上的有空好好去看看《劳动合同法》吧。
       再说一次“如果有医社保,以有法定的节假日,一个月工资800,我也要去当售票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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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16: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原帖由 深喉 于 2008-7-11 11:12 发表
楼上可能对公交车不大理解,福鼎的公交车原先都是民间投资的,只有公交的线路是公交公司的,换句话说就是投资人每年要给公交公司一定的线路使用费后,才可以经营这条线路,其它的投资(包括车,维修保养费用,驾驶人 ...

看来你对公交公司内部体制很了解喽,还建议我看劳动合同法,呵呵。
公交公司与2路车签订什么合约那是他们内部经营方式的事,主体还是公交公司,2路车只是公司内部的一个小部分,这个是事实。不会因经营方式的改变而改变。为什么呢?
1、这些售票员都穿“公交公司”的制服。2路车与其它路车一样,都挂着“公交公司”的牌子,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2、2路车售票员和其他路售票员一样,胸前都挂着印有“福鼎市公交公司”字样的“上岗证”。
3、2路车驾乘人员和其他路驾乘人员一样,每周定期到公交公司开会,接受各种管理、培训。
4、公交公司有权开除2路车员工,有权对2路车员工进行考核奖惩和评优评先。这和对其它路车一样,没有什么特殊。
你说,公交公司不是法人代表是什么?难道公交公司是毫不相关的陌路人?或是并列的、互不隶属的两家公司?

你说你现在想当售票员,可惜,你没办法。因为,公交公司就因为怕付社保,躲避法律,都不要工人了,工人都下岗了,你来得太迟了。

[ 本帖最后由 一抹阳光 于 2008-7-11 16: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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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16: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温州
哎`同情他们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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