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任重道远 - 

王恒鼎——《固吟楼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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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11: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回复 52楼 小荷尖角 的帖子

在语言的通俗化、口语化方面,确实如“小荷尖角”说的那样,下了很大功夫。而且由于许多口语化的诗句不是简单照搬大白话,而是经过提炼,就能做到化俗为雅,大俗反而成了大雅了。例如:

   《甲申年立春前夜》:“只要诗情不要诗,融融春意夜深时。眼前人共杯中酒,让我销魂让我痴。”其中“只要诗情不要诗”就是白话,但已经用“反复”、“对比”等修辞手法(两个“要”、两个“诗”反复,“只要、不要”对比),加上这种修辞风格与其他三句又十分和谐(第三四句“人”与“酒”对比,两个“让我”反复),这就使它化俗为雅了,所以全诗语言就特别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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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16: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回复 53楼 逍遥游天下 的帖子

赞成楼上几位先生的评价,尤其赞同通俗化、口语化的评论。

不过我觉得也有些口语未经提炼就入诗,结果出现三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由于本来就是讽刺诗,所以插进大白话能增加讽刺效果。如《少年》:“革履西装酷少年,手搓麻将嘴叼烟。输赢一笑寻常事,都是爹妈给的钱。”最后一句比前三句更是大白话,但讽刺效果却很好。

   作者利用这种手法写讽刺诗都很成功,例子很多,不一一举了。

  (2)第二种情况是全诗都用不经提炼的大白话,但是用得还不错,例如

  《无题》第三:

“杨柳风摇睡了鸦,星光点点月些些。一泓水映惊鸿影,旧板桥头站着她。”
  “佯佯脉脉送秋波,教我如何不着魔?要是旁人都走了,两人谈笑一时多。”
   “听风听雨总相思,未了温存竟别离。一种心情怯通话,发完短信就关机。””

这三首因为全都是口语化的句子,所以尽管“睡了鸦”、“ 站着她”、“ 要是旁人都走了”、“ 发完短信就关机”等词句都是大白话,但无需再提炼也令人感到自然。

(3)第三种情况就不是这样。有些口语未经提炼就直接用到全首都是文绉绉的“雅句”中,这就与全诗不大相称,使得诗句打油化了。

    例如《七夕》之一:“耿耿银河浪溅花,相思今夜落谁家?流星偶见休惆怅,为有情人祝福吧。”最后一句“为有情人祝福吧”就与全诗的语言风格非常不协调,因为只有这一句完全是打油诗的写法。

    不过作者这种情况很少,我只发现这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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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16: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固吟楼诗词》有两处用典不当

     《固吟楼诗词》有两处用典不当

    但白璧微瑕,《固吟楼诗词》用典却有不恰当的地方。

    就像写文章免不了要用成语一样,写旧体诗都不用典是不可能的。《固吟楼诗词》里除了大量通俗化、口语化的语句外,也用了不少典故,特别是爱情诗,不能说得那么直白,用典也就特别多。

    大部分典故的运用是恰当的,但也有个别的我觉得用得不很确切或用错了的。

    (一)用得不恰当的:

    《思佳客 五》锦帐灯昏麝馥浓,银筝一曲太匆匆。魂消弱水三千里,梦绕巫山十二峰。    情缱绻,事朦胧,啼鹃休怨落花风。青春有段伤心史,略与扬州小杜同。

     显然,这是一组情诗,而且从这一首最后两句“青春有段伤心史,略与扬州小杜同”来看,是写一段失恋往事的,但以杜牧在扬州的故事作比喻却未必确切。因为杜牧在扬州10年只是狎妓,特别喜欢嫖雏妓,都是玩弄,谈不上有什么真正的爱情。杜牧真正有一段真诚的恋情是在湖州的时候。据《唐才子传》“卷六  杜牧”记载:大和末,(杜牧)往湖州,目成一女子,方十余岁,约以十年后吾来典郡,当纳之,结以金币。洎周墀入相,牧上笺乞守湖州,比至,已十四年,前女子从人,两抱雏矣。赋诗曰:“自恨寻芳去较迟,不须惆怅怨芳时。如今风摆花狼藉,绿叶成阴子满枝。”所以“略与扬州小杜同”如果改为“略与湖州小杜同”就比较恰当。

    (二)完全用错典故的:

    《赠某女诗人》:“相逢湖海剧相怜,话到平生总慨然。我未成名君未嫁,醉心风雅误华年。”作者还加了个注:第三句借罗隐句。大家知道,“我未成名君未嫁”原句见于罗隐写的七绝《赠妓云英》:“锺陵醉别十余春,重见云英掌上身。我未成名君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其中的“我”是罗隐自己,而“君”则是歌妓云英,作者把那位女诗人比做歌妓实在是非常不恰当的。




[ 本帖最后由 处士横议 于 2008-7-10 16: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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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20: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首先声明并不是我护着他说话。

客观公正地说,一本书偶尔出错,在所能免,就连教科书都无法做到百分百不出错。我也曾发现过该集子中有一个错别字,可能是打字排版错了,呵呵。


佩服处士眼尖。但楼上所指之处,我不认为是错,在遣词造句用典方面,很多事情只有作者自己清楚,我们最多只能用怀疑的眼光读它。除非是格律方面明显出错。我想作者偏要把自己比作是“扬州小杜”,自有他的道理,外人不可武断揣测。另,引用罗隐诗句说他出错,更觉得无从谈起。



顺便说一下:如有人想跟帖,希望静下心来,欢迎采用心平气和的语气探讨交谈,不要冷嘲热讽,含沙射影,制造剑拔弩张的、破坏团结的气氛,我最不喜欢。双方把自己的观点充分表达出来后,要是还不能说服对方,就没意义再无休止地“激烈争辩”下去,继而自然而然地发展到人身攻击的地步。弄得双方心里都不开心,何必呢?不能说服对方,有时是对方学识方面有限,有时却是自己的原因,引用一位教育家的话说:“说了三遍了,还不懂,谁笨?”其实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的是非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的,一加一有时就不等于二。每人都有捍卫自己立场的自由和权利,他人根本无权干涉,哪怕对方是“错误”的。“对牛弹琴”第一次,我们可以笑话牛,倘若多次,该笑的应是这个人了。因此,谦让、宽容和尊重应是现代人最起码的教养,如果有人把对方的不再作无谓的争辩而作出的沉默姿态当作是认输则是可笑的。
何况这里是公共场所,不是私人宅院。
当然,有人生来好斗,我也无权干涉。但也要找到同样的人,双方都同样有好斗的兴趣,则可约定另开一帖大战一场,你死我活。
扯得远啦,不当之处,请诸位前辈多加包涵。

[ 本帖最后由 丐中丐 于 2008-7-10 20: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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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21: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回复 56楼 丐中丐 的帖子

    (1)“首先声明并不是我护着他说话。”“但楼上所指之处,我不认为是错。在遣词造句用典方面,很多事情只有作者自己清楚,我们最多只能用怀疑的眼光读它。”

    ――答:照您的说法,“在遣词造句用典方面,很多事情只有作者自己清楚,”那么,您又是怎么“清楚”地认为他一定不会出错?又怎么知道经过我提出意见后他一定还会坚持原来观点?况且语言文字是公众的交流工具,不能作者自己说了算。再何况,您这也只是您个人的看法,您不是作者,而且声明不代表作者,您说“不认为是错”那也只能是您自己的看法而已。

     可见,即使按照您上述的观点,我们两人在阐明观点上也是平等的,您无权充当我们之间争论的裁判。而实际上,就是再加上王恒鼎先生,我们三个人也是平等的,谁也不能充当裁判。――包括王先生本人,因为自己是不能给自己当裁判的,这是常识。

    那么,怎么判定谁是谁非呢?很简单,就像打官司一样,只能凭证据。在这点上,我已经提出证据了,可是您反驳我的证据的唯一理由就是:“在遣词造句用典方面,很多事情只有作者自己清楚。”您说,这能作为证明作者一定是对的证据吗?

    (2)如有人想跟 帖,希望静下心来,欢迎采用心平气和的语气探讨交谈,不要冷嘲热讽,含沙射影,制造剑拔弩张的、破坏团结的气氛,我最不喜欢。

    ――答曰:很遗憾,辩论还没有开始,您怎么就能认定对方“冷嘲热讽,含沙射影,制造剑拔弩张的”?又怎么就先给对方扣上“破坏团结”的大帽子呢?

    可说实话,大家都看得出,如今是谁先“含沙射影,制造剑拔弩张的、破坏团结的气氛”的!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是对王恒鼎先生的诗集提出意见的,既然王先生的想法(包括可能改变了的想法)只有王先生“自己清楚”,您不想“护着他说话”,也代表不了王先生,那么,除非您愿意按照大众公认的标准,而且正面地提出反驳我的论点论据,我不想跟您辩论。但我会继续发帖阐明自己的观点,您无权不让我这样做,即使您“最不喜欢”也没有办法。

欢迎其他网友参与辩论,发表自己的看法。建议大家都按照语言文字的本来含义来理解诗句,并且通过针对对方论点论据提出自己论点论据的办法参加讨论。


[ 本帖最后由 处士横议 于 2008-7-10 22: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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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23: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罗隐诗句“我未成名君未嫁”是赠给妓女的又一证据

    众所周知,语言文字是公众交流的工具,一个词、一句话的含义有大众公认的标准,不是一两个人甚至也不是一小群人认为什么意思就是什么意思。当一个人把话说了出来,把文章发表了出来,那他说对还是说错,就不能仅凭他说了算,应该按照说话和文字的公认意义来进行判断,我想,这应该是常识。

    本来,王恒鼎先生的诗集既然贴出来了,就是允许网友发表看法的。只要不是恶意攻击,不是无根据的诬蔑和谩骂,那么谁都有权利发表见解,这应该也是常识。

    何况我对于王先生从无偏见,而且是先肯定了王先生诗集的成就之后才提出若干自己的看法的。更何况我的看法的提出是有论据论点作为支撑的。可是,真没有想到,我的帖子贴出之后,不是王先生本人,却是另一个自称不能代表他的人激烈地反对,(反对的激烈程度网友自己可以看他的帖子并作出判断,这里不重复)。

    我不想跟这样不能代表王先生又不肯针对我的论点论据摆事实讲道理的人辩论。但为了进一步阐明自己的观点,我再举出以下的事实:

    王恒鼎先生注解里说他的诗的“第三句借罗隐句”,那么晚唐诗人罗隐的这首《赠妓云英》的诗是不是赠给妓女的,本来诗的题目就已经作了回答――“赠妓云英”!那后人是不是也一直是认为罗隐是写给妓女的,答案也是十分肯定的,因为直到清朝初年,大诗人吴伟业仍然是这样认为的。吴伟业还把罗隐的这首七绝直接改写为《临江仙●落拓江湖常载酒》:

     落拓江湖常载酒,
     十年重见云英。
     依然绰约掌中轻。
     灯前才一笑,
     偷解砑罗裙。
   
     薄幸萧郎憔悴甚,
     此生终负卿卿。
     姑苏城外月黄昏。

     绿窗人去住,
     红粉泪纵横。

    大家看,这首词除了主要语句全部来自罗隐的七绝《赠妓云英》外,还把杜牧七绝《遣怀》的第一句“落拓江湖载酒行”改为“落拓江湖常载酒”加了进去。而杜牧的《遣怀》:“落拓江湖载酒行,……赢得青楼薄幸名”众所周知是写他嫖妓的。再看“偷解砑罗裙”这句已是更加露骨地描写了妓女的动作。这一切难道不足以说明,从晚唐到清朝,人们都是把罗隐这首七绝当作就是赠给妓女的。因此,王恒鼎先生用“我未成名君未嫁”这样的诗句(还加上注释说是直接引用罗隐原句)来《赠某女诗人》是错用了典故而且是对那位女诗人的极大的不尊重,难道还有疑问吗?而现在有人说:“不是!作者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能这样解释,要依照作者的意思!” 大家说这还说得通吗?

       其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用错典故不算什么,错了不肯承认才令人费解。如果不是本人而是另一个不相干的人硬要“替作者”否认错误,那就更加令人费解了!

(顺带说一说,吴伟业这首词当时就广为流传,有不少人还认为它就是赠送给苏州也是秦淮名妓卞玉京的,可见当时人都认为这首大部分取自罗隐《赠妓云英》、有的句子化自杜牧《遣怀》的词《临江仙》也一样是写给妓女的。这就更说明王先生把它用于“赠某女诗人”确实是用错了典故。)



[ 本帖最后由 处士横议 于 2008-7-10 23: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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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13: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这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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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22: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我认为楼上这些网友对王恒鼎先生诗词的讨论还是严肃和认真的,这表现在他们都是抱着既探求真理又与人为善的态度来参与讨论的。而且都是有理有据,努力做到全面分析,既充分肯定优点,又毫无保留地指出不足之处。这是非常之好的,这才是真正的学术讨论。

很久没见到这种态度诚恳又有理有据的网上讨论了。

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完人,任何文学作品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何况是有着几百首诗词的一本诗集,出了几处差错是十分正常的。不正常的是没有发现错误或不足,或没有人指出有何错误和不足;更不正常的是有人知道了错误或不足也不说;最不正常的是有人说了也不管正确不正确就被怀疑为有意攻击。

其实,只要对方说得对,说得有依据,就真的是有意攻击也应该欢迎,这才是君子之风或西方人提倡的绅士风度。

实际上王恒鼎先生的诗词不可能每一首都没有可进一步完善之处,更不可能每一首都是精品,楼上的发言大多数还是太过客气的。

而且听说王恒鼎的诗集出版后市文联还召开过研讨会,但不知道那次研讨会是不是真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 本帖最后由 gadfly 于 2008-7-11 22: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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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23: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温州
:y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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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2 15:4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宁德

回复 55楼 处士横议 的帖子

还是处士横议兄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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